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推进昆明市县(市)区“五馆”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3日
推进昆明市县(市)区“五馆”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昆发〔2012〕4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2〕2号)精神,推动昆明市文化改革发展,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我市县(市)区(含开发、度假园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以下简称“五馆”)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昆明市实际,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县(市)区“五馆”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是政府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推动县(市)区“五馆”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实践,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
目前,我市县(市)区“五馆”的现状与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设施总量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文化发展差距较大,服务体系尚未覆盖全社会;已建成的还存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服务内容、形式以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创新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县(市)区“五馆”建设,对于提高我市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县(市)区“五馆”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提高管理水平。以建立、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按填平补齐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深入推动县(市)区“五馆”建设,免费向群众提供与其职能相适应的丰富多彩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二)总体目标。“五馆”建设严格按属地负责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大投入,及时推进项目实施。2012年至2017年,已建有“五馆”的县(市)区要按照建设标准提升完善服务功能,新建“五馆”的县(市)区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要在全市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五馆”建设专项规划,积极实施差异化、主题化“五馆”建设及改扩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晋宁县、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要积极组织,科学规划,认真开展“五馆”建设。到2017年,全市十四个县(市)区都要建有不低于国家最低建设标准的“五馆”,五个开发(度假)园区至少建成不低于国家最低建设标准的“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五个开发(度假)园区除按规定标准建设文化馆、图书馆以外,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独立建设或与所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通力配合、绿色审批、按时推进,确保全市“五馆”建设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成的“五馆”要做到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全部达到国家相应评估标准并按上级要求实现免费开放。
三、建设标准
(一)文化馆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晋宁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
(二)图书馆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晋宁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三)博物馆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晋宁县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
(四)体育馆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2000个座位;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晋宁县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1500个座位;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1000个座位。
(五)科技馆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6400平方米,展厅面积不低于4800平方米;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晋宁县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3200平方米,展厅面积不低于2400平方米;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建成馆舍面积不低于2400平方米,展厅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昆明市推进县(市)区“五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和市文广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协、市文广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五馆”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体局,主要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事项,处理日常工作。
(二)坚持政府投入,保障“五馆”建设所需资金
“五馆”建设由县(市)区政府主导实施,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立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综合整体开发建设机制。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按每馆新建不超过20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0万元标准给予扶持补助。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纳入当地“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建设规划并立项;规划设计达标,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合理,既满足现实需要,又着眼长远发展;地方政府投入要既保证基本建设资金到位,又保证项目建成后维持基本正常运行经费到位;项目建设于2017年以内完成。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申报市级补助资金,需要在完成各自立项报批手续基础上,在每年4月前向市领导小组申请市级补助资金。同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争取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四)争取社会力量对“五馆”建设的参与和支持
各级各部门在“五馆”建设中,有条件的要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力推动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吸纳社会资金资助,本着互利共赢的目的让社会共享“五馆”文化的成果,实现“五馆”与公众的相互认知,与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为“五馆”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五馆”要利用自身优势拓展经营,提高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宽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积极推动事业主体与相邻产业的结合,逐步增强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
(五)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五馆”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进行重点督查和考核
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委、市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市监察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效能监察;市审计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六)各级各部门在“五馆”建设中,要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充分尊重民意,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方案
在确定项目、范围、标准时,要注重城乡、区域之间的利益均衡,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五馆”建设的同时,要全面统筹文化设施的整体布局,着力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把文化惠民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让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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