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考古工作,指出要通过深入学习历史,加强考古成果和历史研究成果的传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认识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的历史脉络,认识中华文明取得的灿烂成就,认识中华文明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民族自豪感。
通过开展考古研学活动,让参与者在考古机构、场所聆听、询问、观察、体验、思考、记录,格物致知,是认识和理解中国古代历史和中华文明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培养公众科学素养与人文精神。
近年来,考古研学在我国蓬勃发展。从考古遗址公园到考古研究院所,从遗址博物馆到考古工作站、考古发掘现场等,各地纷纷推出各具特色的研学产品和服务,考古成果得到有效转化,广大公众获得了深度体验和实践教育。如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独具匠心的城市考古普及空间、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枇杷山宝库”、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南考古学院”、浙江安吉古城遗址“考古研学营地”、隋唐洛阳城遗址“东方博物馆之都研学营地”等,广受欢迎。
与此同时,我国考古研学整体上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从资源开放度、产品丰富性、活动规范化、社会参与度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尚不能很好满足考古研学行业发展以及社会公众的期盼与要求。为落实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任务,指导新时代考古研学高质量发展,国家文物局深入分析研学行业政策及受众需求,调研考古研学发展现状,研拟了《意见》,配套编制了《考古研学基地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有5条:坚持考古研学正确导向、开放各类考古研学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和课程开发设计、确保研学活动安全有序、强化保障激励和规范引领。
《意见》紧紧围绕考古研学行业发展规律,明确提出工作导向、共建理念、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和保障激励举措,突出考古研学活动的安全性、研究性、公益性,支持考古资源的有序开放共享、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问:《指南》主要起什么作用?有哪些创新亮点?
《指南》分为5部分:总则、场地与设施、课程与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与运营。其中,总则重点明确了《指南》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二、三、四、五章分别从场地与设施、课程与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与运营等方面,明确考古研学基地建设不同阶段的原则、内容和约束要求。
《指南》主要创新亮点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二是高度重视课程与服务质量。鼓励考古研学基地基于自身的资源价值特点,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知识背景的对象,开发设计不同类型课程内容,兼顾启发性、探索性、实践性、体验性,避免“只游不学”、教育服务产品单一、同质化等。结合考古研学活动的特点,提倡提供参观、课堂、实践、模拟、竞赛以及线上等各种形式的课程服务。
三是突出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从安全制度、风险评估、教育沟通、应急预案及响应、医疗救助、外联协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备要求,将文物、人员安全放在突出位置。
四是兼顾公益性和可持续。对考古研学基地建设、考古研学课程、产品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考核指标等软性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课程质量、经营状况、社会效益等综合运营考核指标,坚持研学活动的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确保考古研学基地的可持续运营与管理。
问:考古研学基地建设过程中有哪些注意点?
答:主要有这3个方面:一是场地设施建设。《指南》中列举了考古研学基地必须依托的三大类核心场地资源,包括考古遗址发掘或展示场所、出土文物(标本)陈列场所、考古科研场所。这些场地同时也是田野考古、考古研究的工作现场,在面向公众开放的时候需要场地管理方进行更精细化管理。《指南》对此也进行了明确引导,比如提出“公共活动区域与办公区域有物理隔离,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有明确的研学路线,有专人全程陪同”等。
问:考古研学基地能为公众提供怎样的服务?公众参与考古研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研学活动和课程开发因地制宜,丰富多样,我们欢迎热爱考古、对文化遗产有着浓厚兴趣,各个年龄段的社会公众,选择适合自己的研学活动和课程。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研学活动及课程的定制设计,量身打造研学产品,进行双向奔赴。当然,对于研究类或者深度拓展类的课程,还是需要参与者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或专业背景;考古研学活动通常涉及户外作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体能和耐力,以应对可能的艰苦环境;参与者要严格遵守考古现场和研学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研学活动的安排和管理,不得破坏遗址、文物、教具或干扰正在进行的考古工作,对文物考古保持敬畏之心,尊重历史,尊重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