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生:最近看到有些自媒体总是发布一些未经核实的信息,想问下平台对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周一:自媒体发表未经核实的消息,平台根据其性质不同、责任大小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二、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媒体利用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自媒体承担连带责任。平台知道自媒体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自媒体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四、刑事责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平台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常见情形有:致使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以上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随意转发,更不要随意编造谣言信息,自媒体擅自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随意编造谣言信息,共同维护好抗疫期间的网络社会环境。
第三十五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负有管理主体责任的平台应当采取相应行为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