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历史文物;环境保护;旅游开发
一、引言
文化是传承的根本,是中国数千年来积累沉淀下来的精华,而文物是文化传承的产物,对人类发展有迹可循。保护好文物是我们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正确的处理历史文物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是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二、文物与文物旅游的概念
我国是著名的文明古国,拥有几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拥有众多的名胜古迹和数不胜数的文物。文物是人类生活的写实,是能够真实反映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人类的活动范围和文化氛围的重要依据,它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具有重大的研究意义。文物旅游是以文物作为核心,具有较高的文化性,较高的历史价值,也是我们共同的精神文明财产,它具有不可再生性。从文物欣赏的角度对它进行有价值的开发,其拥有独特的历史内涵,从而吸引着大批游客参观鉴赏,观看着祖先们先进的智慧产物,体会千百年来人类繁衍生息,奋斗前进的魅力。
四、旅游开发有利于普及文物保护知识
五、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文物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文物本身,更应该注重周围环境的保护,随着近年来文物旅游业的兴起,一些有着名胜古迹的城镇招引来更多的人来这里消费,消费的同时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不文明现象也频有发生,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现象更为严重。有些地区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址,特意申请了文物保护,让当地保持原有的风貌,让文物能够更长久的存放。面对大量游客的蜂拥而至,我们更应该克制住金钱的诱惑,严格把关,制定相应的文物保护规定,控制客流量,持续稳步的发展,把环境兼容量控制到最佳状态。环境的污染对文物的破坏也是影响相当大的,不断进出的汽车造成的尾气废气也对文物起到腐蚀作用,同时也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空气质量。大量的游客所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对地下水源的破坏也是相当大的,我们不应该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对文物既要开发利用又要保护严格,旅游开发既要保护好环境又要将经济效益提到最大化。
六、结语
文物旅游业的兴起是适应时代需求发展的产物,将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放在一起,既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精神文明的需求。面对旅游开发中文物保护和环境破坏所带来的困境,当地旅游业更应该将二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将当地的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起来,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文物旅游业经济链条。总之,在保护文物的同时,其实是在更好的发展经济,二者相互依托相互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对经济发展和弘扬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推广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展旅游事业,我们更应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传统文化的魅力,提倡保护文物,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发展。
参考文献:
[1]闫海滨.从文物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看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J].科学之友(B版),2010(01).
关键词:吐鲁番地区;文物旅游资源;旅游产业开发
吐鲁番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文物大区”,文物旅游资源已成为吐鲁番旅游产业建设的重要载体,它作为吐鲁番文化旅游产业的优势和特色资源,已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一、吐鲁番地区文物资源概况
(一)文物、文物旅游资源内涵
“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进程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其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文物以其历史真实性、直观形象性、不可再生性的特征成为现代社会发展高层次旅游并深化旅游内涵的重要资源。
文物旅游资源是指以文物为依托,具有旅游价值的文物资源,其在人文旅游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吐鲁番地区文物资源的赋存状况及产业开发现状
吐鲁番不但是东西方文化和宗教错综交织与相互融合的交汇地,更是世界上四大文化体系――中国、印度、希腊、伊斯兰文化唯一交汇的地方。目前,该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主要包括石器时代遗址、故城遗址、古墓群、石窟寺、烽燧驿站、岩画等。境内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和170多处名胜古迹。
改革开放以来,吐鲁番作为新疆第一批对外开放的城市。旅游业得以迅速发展。目前,吐鲁番地区通过划定文物保护规划区、划分文物保护单位等措施已经对该地区208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不同程度、不同水平、不同层次的开发。已经建成交河片区、高昌片区、苏公塔与二唐沟烽燧等片区。
(1)交河故城: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通过对故城的修缮、保护及开发,文物专家对整个故城的区域划分清楚,分层次的向游客展示了官署区、寺庙区、民居区和与中心大街相联接的众多街巷道路。景区内建有讲解室,通过形象的沙盘模型和讲解员的讲解,可以使游客从宏观上了解故城:景区内数量众多的指示牌形象生动地指出景区内的各个重点位置,可以引导游客自由的参观;景区入口处建有一个水冲式卫生间:景区建成了一些基本的旅游接待区,
(2)高昌故城: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整个故城现存有外城、内城和宫城三部分城墙的遗址。墙体大多残缺,并且可见多次修补贴筑痕迹。由于故城面积大。目前仅限于对讲经堂的开发。景区内没有专业的讲解员:从景区入口至讲经堂有2公里左右。所以景区有专门的“驴的”;景区有小吃、纪念品等摊位。
(3)苏公塔: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参考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是我国境内现存伊斯兰教古建筑中保存最完整、体积最大的一座古塔。整个景区经过修缮现主要有主塔、额敏清真寺、广场、喷泉、绿化带等景观。塔门旁的石碑碑文是用汉、维两种文字书写的。汉文碑记清楚说明了修塔的有关史实。额敏清真寺由呼唤塔、门楼、大殿组成。景点人口处建有一条旅游购物街,主要经营民族纪念品、玉石仿制品、丝绸制品。
(4)阿斯塔那古墓群: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1959年至1975年,新疆文物考古部门对阿斯塔那古墓群共进行了13次抢救性发掘:1975年以后未进行有计划的发掘,仅进行了少量清理。除已发掘的四百余座墓葬以及少量被盗掘、扰动者之外,其余墓葬均未经考古发掘。由于保存的技术条件、资金约束等因素,通过实物展示的方式只向游客开放了3个墓穴。
(5)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是1982年2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洞窟分三层修建,现存窟室83个,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有礼拜窟(即支提窟)、僧房窟和影窟3种形式。现对外开放6个洞窟。建有专门通向景区的公路,景区内没有购物接待,入口处建有一个停车场和卫生间。
二、吐鲁番地区文物旅游产业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开发忽略保护,造成文物的破坏
一方面,由于保护意识薄弱、技术落后、资金缺乏、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对文物价值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只重视经济效益,没有认识到文物资源是实现效益的基础,不注重文物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自然力破坏、“建设型”破坏、“维修型”破坏、“盗窃型”破坏等原因,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文物的损坏。同时也存在超负荷接待旅游者的“短视行为”。
吐鲁番地区文物资源品位高、价值高,但绝大多数或处于聚居区边缘,或处于完露状态,受地形、气候条件、经费的制约,文物保护难度很大。如:吐鲁番地区的交河、高昌两大故城由于大部分属地上文物,暴露在室外原野,烈日暴晒,加之在故城的修缮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造成了好心办坏事的结果:从1977年―1988年问,对交河故城面临倒塌的建筑物、墙壁进行加固维修11次。这11次的改造性维修,使交河故城原有的历史风貌和重要历史价值逐渐淡化,与世界文化遗产失之交臂两次。近年米,游客数量的增多、游客有意无意对故城墙壁的践踏、抚摸甚至挖刻,均给故城风貌造成了损害。高昌故城周围居住的都是当地的农民,在开发以前,由于缺乏保护,周边农民挖掘城墙及一些建筑的土体将其作为肥料,对故城造成了巨大破坏。
(二)资源开发深度不够、产品开发层次低
开发文物旅游资源的过程实际上是挖掘其文化内涵的过程,但吐鲁番地区在开发中由于对文物文化内涵的认识不强,造成开发深度不够,浅表性开发、文化品位不高,旅游产品单一、规模小、经营方式原始、地方特色不明显。高昌古城、阿斯塔那古墓群、土峪沟等文物的开发还停留在以游览观光、部分实物展示、图示等方式,其文化价值主要由讲解员的简单介绍和导游随性而谈的奇闻异趣来体现,游客的参与性很弱,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被忽略。
同时,忽略了对文物经济价值的延伸,即旅游纪念品。对它的开发还没有达到产业化、特色化的程度。各景区(点)是随处可见的新疆纪念品,丝巾、特色工艺品、玉器仿制品等,并没有体现吐鲁番的特色,缺少文化内涵。
(三)对文物旅游资源的整合不够
区域旅游地在承认竞争和利益冲突的前提下,要
着眼于发展和保护共同优势,通过内部结构的重组和功能的重新分工定位实现区域旅游一体化共生。这就要求在全面考虑区域旅游资源整体优势的基石基础上打破行业部门、行政区域的界限,在空间形态上统一实施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全面整合。而吐鲁番地区并没有将其作为一个共生的整体,考虑整体优势,而是各行其是,各谋其政,造成各个景(区)点旅游产品类同,利益冲突严重,如:高昌故城和阿斯塔那古墓群仅有1公里之遥,从历史上来说,它们是古代居民生前和生后生活的不同写照,可以将二者联系起来形成仿古路线。但在实际中,为获得独立的、更大的市场份额,二者采用单独经营的方式,如果不是通过导游人员的讲解,游客是很难了解其历史渊源的。这种单独作战、浅表性开发,无法突显出整个吐鲁番地区的特色。
(四)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文物不为人知
吐鲁番地区虽作为“文物大区”,但宣传的力度不够且手段单一,加之受文物本身的开发程度、开发条件、开放程度的影响,在大力宣传人造景观、自然景观和其他旅游产品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对文物资源的宣传。如:旅行社向游客介绍旅游线路时通常会有万佛宫这一景点,同样作为佛教文化,但这一人造景点的佛教意义远没有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深远:同内外游客都知道吐鲁番地区以佛教文化为代表的石窟艺术有柏孜克里克千佛洞和胜金口干佛洞,殊不知还有亚尔勒千佛洞。
三、吐鲁番地区文物旅游产业开发的对策
(一)理清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是一个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文物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旅游业的适当发展对文物事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二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通过文物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实现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达到文物保护、利用和旅游业“双利”、“双赢”。
对吐鲁番文物古迹的修缮应严格保护其原状,只能“修旧如故”,不能“整旧如新”,因为文物古迹的价值就在“古”上,如果把“古”修掉了,那它的价值就不存在了。
(二)搞活文物旅游产业发展机制,加大投资引资力度,形成产业链
积极争取自治区文物管理部门对历史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旅游部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旅游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鼓励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发旅游资源和经营旅游业,制定优惠政策,调动民营资本、区外资金投资文物旅游的积极性。并与区内大企业、区外旅游企业联合开发文物资源。引进投资企业的同时,注重培养本地企业,引导本地企业开发文物资源。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支持景区附近的群众投身旅游产业。
(三)深层次开发吐鲁番地区文物旅游资源
开发不能仅限于对文物本身的开发,还要向更深一级的经济价值延伸一一旅游购物、纪念品的设计。这不仅可以提高旅游开发的层次,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平抑旅游淡旺季的差异。
在具体开发时,要注重与现代旅游大趋势相结合,注重对体验性旅游的开发。如:现代人们注重对宗教文化的寻找。吐峪沟麻扎村是历史上的佛教圣地与现实中的伊斯兰教圣地,可开发的体验旅游项目颇多。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朝拜麻扎,体验各种宗教活动:还可以开展“麻扎村的一天”和“吐峪沟人家家访”。为游客创造更为深入的民俗旅游体验。同时。吐峪沟是“无核白”优质葡萄的原产地,到麻扎村葡萄地里挥动坎土曼进行一番劳作,可为游客增添回忆的无限乐趣。
(四)高度整合资源。编制切实可行的文物旅游发展规划
整合资源的目的是打造旅游产品,对于“遍地开花”的吐鲁番文物旅游资源进行深度的整合相当有必要。资源不等于产品,产品也不等于市场,只有对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受市场欢迎的产品,引来旅游者体验、观赏、感悟和消费,形成经济意义上的旅游资源,这才是真正的发展旅游业。
吐鲁番地区遍地是文物。处处是文化。所以在以后的开发中要突出各个景区(点)的特点,找到识别点,以让游客轻易的识别;找出各个景区(点)的共同点,对这些资源进行整合,设计出独具特色的“仿古线路”。打破地区管理界限,实行全区景区(点)套票制(一票制)。
在对整个文物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深入的市场潜力调查、产品形象策划和市场定位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规划,明确开发重点。所以要从整体上改变吐鲁番地区文物旅游业的面貌,还需要建成一批有特色的旅游景区(点),由点带动线的发展,进而对整个区域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结合吐鲁番实际,重视文物资源开发的特色性和层次性,从整体上对资源进行整合。
(五)与传媒业合作,加大对文物旅游资源的宣传促销
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源市场的特点,进行有重点、分阶段的宣传和促销;通过各种媒体一一影视、报纸、网络、图书。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展开宣传和促销,提高知名度。参加各省、市乃至全国的旅游推介会、旅游交易会、行业交流会。有重点、有层次的加大宣传、推介范围,扩大影响力。
[关键词]文物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历史文物所积淀和产生的价值,也就是文物遗产所具有的历史价值。每个时期的文物,都只能进行保护,而无法对文物进行创造和完全修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人的文物保护意识淡薄,认为文物保护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我国应该增强文物保护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一、历史文物保护过程中有效利用地下空间的重要意义
(一)空间容量得到扩大
对历史文化区进行改造过程中,大部分改造区都或多或少存在空间容量不足的情况。在利用地面之上的空间来扩大其容量时,为了不让原有的传统风貌受到影响,其建筑容积率及高度可以说是扩大容量最大的限制。地下空间一直以来都有着广泛的用途,其功能主要包含仓储、防灾、防空、市政、商业、交通等。可以对原有地面文物建筑及城市使用功能等起到调配及补充作用。但从总体功能来讲,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善城市环境,让文物安全性得到保证
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可以将地面城市功能渐渐转移到地下。具体而言,可以在地面上增设更多的休息场所,不断改善整体环境,让历史文化保护区质量得到完善,其空间容量得到扩大。通常历史保护区中都会存放许多珍贵文物,可目前保护区中的防盗、防火、环境保护等,大多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对文化保护区进行改造时,可以将地下空间的稳定性、抗震性、防护性、隔离性,以及抗御人为和自然灾害等性能运用其中,让文物的防灾及收藏技术得到质的提高。这对文物的展出及长期收藏来说十分有利。
(三)让城市的基础设施得到更新
历史文物保护区中一直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市政设施没有足够的容量、道路通行不顺畅、路网的结构较小、没有足够的停车位、严重的交通堵塞等。为此,要在文物保护区传统风貌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将基础设施的地下化、综合化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可以把地下的停车场、地铁等地下交通枢纽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全新的地下交通系统,在交通量较为集中的地方更好地实现人车分流的目的。高效的地下输送可以更好地支撑地面与地下设施的有效运转。地下所设的停车系统能够有效增强地下车库的使用率,从而让地面上的道路压力得到缓解,同时还能让历史文物保护区实现更好的路网格局。
(四)让不可移动文物更具展示性及完整性
就保护历史风貌及历史文物的层面来讲,不可移动文物遗址应该注重地下空间的有效运用。对历史路段及文物古迹路段必须进行有效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调查,并通过良好的自然条件、地质、地下空间等,让文物特点得到更好的保护。比如新建的历史文物博物馆可以将功能空间转移到地下,让地面上的空间更加充足,地面上原本的历史环境得到更好的保存。从能源节约层面来讲,地下空间中有着大量的岩土,而隔热性正是这些岩土最大的特点,这就有效避免了地下空间受到地面温度影响的情况发生。由此可见,从所消耗的能量来看,如果将建筑物放置于地下的岩土之中所消耗的能量远比地面少。从控制成本上来讲,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能为博物馆减少更多成本。从技术应用层面上来讲,博物馆对室内环境有着很高的要求,而地下良好的环境也不能缺少精良设备及先进技术的有效支持。因此,由于地下隔离性、抗震性及热稳定性等特点,在保护文物的过程中,先进技术在地下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有利于地下水资源保护
目前,我国有很多历史文化名城虽然人杰地灵,但是却十分缺乏水资源。为此,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建设起相应的储雨设备循环处理污水,做到一水多用沩避免水资源浪费和保护水资源而制定出更多节约用水的措施。尤其在开发地下空间过程中,要充分开发地下水资源,解决水资源贫乏这一问题。
二、保护历史文物过程中利用地下空间的实际作用
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可以把壁画、石刻、石窟寺、古建筑、古墓葬等归纳成不可移动的文物,把图书资料、手稿、文献、艺术品等归纳为可移动的文物。可移动文物中又分为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从古代遗址上进行划分,按照古遗址特征可以分为城市遗址、史前遗址以及建筑物遗址等三类。从保护观点对古遗址进行划分,分为地面遗址和地下遗址两类。
有些遗址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对这类遗址进行开发时,一定要开发地下空间。汉阳陵帝陵博物馆是我国第一个地下博物馆,其建筑总面积达到6520平方米,并且地面完全保持了古代帝陵陵园风貌。其地下层高为6.5~10米,总深度达到14米。在陵园内司马道北侧设置博物馆展示厅主入口,对于地下建筑来讲,其朝南或者东南建筑方向是最合适不过的,这样可以保证太阳光能够照射到地下建筑内。在设计主入口的深度形式时,都可以保证自然采光,也能起到节能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将下沉式庭院设置在北部,这样游客可以在参观完葬坑后,通过长坡道之后,进入到庭院,进行短暂休息,在休息之后,再起身参观其他地方。地面上并没有太多突起物,保持了陵园的历史风貌。
在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环境过程中,想要解决城市环境与城市交通之间的问题,唯有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才能解决好这一问题。斯波莱特作为意大利的一座古城,其占地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历史中心位于圣伊利亚周围的斜坡上,阿尔波罗斯大教堂建立在山顶上,但是斯波莱特当地经济水平并不高,人们生活水平很低,这座城市的游乐性也无法提高,因此到斯波莱特旅游的游客非常少。这种情况导致这座城市的旅游业无法得到很好的发展,并且很多居民都已经从这座城市搬离到其他城市。同时,这座城市的交通状况更是非常糟糕,大多数情况下,步行都十分困难,车辆更是堵塞得无法行驶。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完全关闭城市中心的各条交通要道,建立起一套特殊的城市交通系统,既没有公共汽车,也没有机动车。在斯波莱特历史中心共同建设三个大型停车场,一个在地面建设,另外两个在地下建设。另外,停车场直接与市中心连接。采用自动化隧道模式,每一个竖井之中都有两部电梯与地面连接,这些设施都在地下设置,既保护了城市的历史风貌,也保护了城市的建筑环境。这种系统消除了噪音与大气污染,为历史中心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效益,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在保护城市中心区文物建筑中,采用地下空间模式,为保护历史文物和发展历史文物提供了更多实用性的选择。在西安市,钟鼓楼广场位于其中心,无论是鼓楼还是钟楼,都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对象。为了更好地保护景观和文物,对钟楼周围的建筑物高度有着一定要求,不能过高。因此通过利用地下空间,将部分功能转入到地下,通过下沉式广场和地下步行街以及地下停车场之间相互连通,这样将各项功能集为一体。在地下各层营业厅中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设置一个中庭,这个中庭可以供人们休息。西安钟鼓楼广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不但加强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也缓解了城市中心交通压力。
对于一些还没有探明的历史文物保护区,在利用地下空间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使地下空间充分发挥作用。
对于一些还没有发掘的文物,其中是否存在危险,我们无法得知。如果遗址最终被人们发掘和发现,那么这是幸运的。有人认为对于遗址应不做任何改变,这种观点是在潜意识上要放弃遗址,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如果遗址在没有被发现之前,就已经被破坏,那么文物就失去了它的价值。所以,在开发地下空间之前,一定要探明文物的具置,最大限度保护文物。
2003年,三峡电厂首批机组蓄水发电,大坝坝前水位涨至135米,淹没区扩展到四川境内的涪陵,有13个市县或全部或部分位于淹没线之下;
2009年,三峡工程竣工,蓄水位高达175米,从四川省江津市到湖北省宜昌市共有632平方公里的陆地被江水吞没。
据最新的考古调查表明,三峡工程淹没水线下的地区,可考历史上溯3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下延新石器时代以及夏、商、周、秦、汉、隋、唐、宋、元、明、消各个历史时期:其中有至今仍是一个历史之谜的古代巴文化的重要分布区域。这里遗存的文物古迹,经初步发掘已有不少惊人发现。在三峡工程分阶段水位上扬之前,能否对淹没区文物进行系统地发掘、保护和研究,事关华夏文明史以及人类文明史是否能添补辉煌的新篇章。
去年年初,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确定: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委托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负责落实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工作,并成立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组。在此前后、国家文物局和规划组先后组织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全国近30家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专门队伍进入库区,开展文物遗存的调查、勘探、测量和试掘。去年12月,野外作业已基本结束;今年3月,一个初步的三峡工程淹没区文物保护规划大纲已经形成。
根据规划组的初步统计,在三峡工程淹没区内,已发现文物点1208处,其中地面文物441处,包括各种结构的古代建筑215处,石刻造像123处,桥梁及其他103处:地下文物767处,包括古遗址460处,古墓葬(墓群)307处,地下文物的埋藏总量达2200余万平方米。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定,三峡工程淹没区内,除已公布的1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又有8处文物遗存已列入申报第四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正待国务院批准;还有相当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了50处。
这一系列载负沉重历史的数字,首次展示了三峡工程淹没区比较全面和系统的文化遗产状况。这是300多位科学工作者在湖北省的宜昌、秭归、兴山、巴东,四川省的巫溪、巫山奉节、云阳、万县、开县、忠县、石柱、丰都、武隆、涪陵、长寿、江北、巴县、江津和重庆共20个市县,历经一年多艰难跋涉考察的结晶、堪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项文物考古系统工程。
然而,这是在资金严重不到位的困难条件下完成的――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组仅得到1000万元预拨经费中的200万元,近一年多不得不靠举债维持运转。据悉,各种借款已达290万元,而规划组欠支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各种款项已累计达230万元。有专家担心,这预示着随之展开的抢救性发掘与保护将面临更大的资金难题。
难以估价的珍贵文物遗存清单
位处长江中游的三峡,是中国历史上南北方文化长期碰撞与融合的地区。这里地理复杂、交通不便,国家有组织的文物考古调查工作仅在60年代初和80年代初小范围进行过两次、发现的文物点不过100余处。由于三峡工程久拖未决,库区文物工作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及核定文物保护单位等项工作落后于全国甚至四川、湖北两省其他地区。三峡库区文物遗存分布的状况及其所包蕴的历史,在这次大规模考古调查之前一直锁在重重迷雾之中。
目前,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组组长、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俞伟超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他称此次三峡考古找到的东西比预想的要好得多,三峡工程淹没区遗留的大最珍贵的文物古迹,充分说明三峡是华夏文化遗产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地区,对中国乃至人类文明史研究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
据俞伟超介绍,经过这次初步发掘,已可证实,三峡库区至少有3万年的可考历史,许多惊人的发现,不但填补了历史空白,而且还为解开历史之谜提供了契机。他开列了一份三峡工程淹没区文物遗存清单。
清单之一:在这里首次发现了旧石器时代人类活动的遗址并多达50余处,还发现了10余处古生物化石地点。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对三峡地区有没有早期人类活动的疑问作出了回答,为探讨中华大地人类的早期分布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例证。令科研人员激动的是,已发现的我国南北地区旧石器时代的石器制造工艺截然不同,而在这里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石器制造工艺,正好是介于南北之间的过渡形态,这说明早在远古时期我国的南北文明就已在三峡地区交融。这一发现有助于展开我国旧石器文化南北差异及过渡情况的研究。
清单之二: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73处,包括首次在巫峡以西发现的属于另一种文化序列的新石器时代遗址3处。科研人员发现,虽同属长江流域,巫峡以西和巫峡以东,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制造工艺和生活习惯完全不同。俞伟超风趣地比喻为:“就跟一个穿中装,一个着西服一样。”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这种文化差异虽经各个历史时期的磨合,却一直延续下来;三峡地区新石器文化的分界线又与后来的楚与巴、楚与秦的分界线重叠。这是一个对于探知人类文化起源及历史沿革具有重大价值的发现。
消单之三:共找到相当于中原夏、商、周时期的巴人遗址168处,有几处大得惊人。如巫山县双堰塘巴人遗址占地10万平方米、经初步发掘,可以断定是距今3000年前后巴人的经济文化中心、在这里还发现了毫不逊色于中原地区的青铜铸造工艺,风格与前几年在成都平原三星堆发现的蜀人青铜器非常相似:云阳县李家坝巴人遗址占地5万平方米,与双堰塘巴人遗址相距80多公里,年代相同、是巴人的第二个经济文化中心。巴人是生活在三峡地区的古代渔猎民族。在相当于中原夏朝前后,巴人中心区在西陵峡一带,后来楚人在江汉平原强大起来,巴人西迁,战国时至涪陵、重庆一带,开始汉化。以往缺乏实物资料,神秘的巴文化一直是困扰史学界的一大谜团。随着三峡工程淹没区考古发掘的深入,被历史长河所湮没的早期巴文明定将重放异彩。
清单之四:据此次考古调查与发掘,已可明确楚文化向西分布的界限在四川省忠县一带,并发现大量楚人墓葬。最为重要的是,在云阳县找到了《水经注》记载的6个楚国大墓中的一座。对这些墓葬的发掘,将为巴、楚文化势力的消长及楚文化发展历史的研究,提供丰富的实物资料。
清单之五:发现大显秦汉至明清时代的地下文化遗存。《汉书》记载的位处三峡库区
的10多个县城,已确认两处,即可见云阳境内的汉代朐忍县和现万县境内的汉代南浦县。在找到的大量墓葬中,以汉至南北朝的崖墓最为突出。通过试掘,发现两个极为重要的历史现象。一是在大巴山和小巴山地区,汉代仍有被称为板蛮的巴人活动,虽已开始汉化,却仍有本民族特点。若进一步发掘,可望摸清巴人的汉化过程:二是在奉节发掘的少量三国时期蜀汉墓葬、墓葬体制与东汉大体相同,却与巫山以东的东吴墓葬异。有趣的是,在奉节发掘的西晋时期的墓葬,体制却与东吴相同,而东汉慕葬体制则随朝代的更迭消失。此番墓制兴替的过程,包含着诸多耐人寻味的历史内涵。
消单之六:淹没区现存的枯水题刻和洪水题刻,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文奇观。据史书记载,三峡地区共有5处枯水题刻、由西向东依次为重庆灵石、长寿莲花石、涪陵白鹤梁、丰都龙床石、云阳龙脊石,绵延数百里,全部位于淹没范围之内。著名的涪陵白鹤梁枯水题刻、有自唐以来黄庭坚、王世贞、李渲等历代名家题字170余段,被称为“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最早的枯水题刻是重庆灵石、始刻于东汉初年,清末民初还露出过一次,但此后一直深藏水中。此次科研人员找到了除灵石之外的四处枯水题刻,灵石的具置也已在重庆朝天门码头的水下查明。另外,忠县汪家院子宋代洪水题刻,是目前所见最早的长江洪水题刻。峡还保存着明、清洪水题刻多处,这些洪水纪录是研究历史上长江洪水频率、洪水水位等的重要依据。
清单之七:发现淹没区现存最早的地面建筑是忠县汉代的无铭阙和厂房阙。这两处重檐结构的特点,在国内目前已找到的不足30处汉阙中,绝无仅有。
消单之八:淹没区保存有大量的文物建筑。数量众多的宗教寺庙、祠堂、古衙署、民居、桥梁、城门城墙等,依山傍势,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忠县石宝寨、云阳张飞庙等宗教纪念性建筑,以及巫山大昌古城、秭归新滩民居群、陆安桥、石坊古塔等民俗民风建筑,是研究我国古代建筑发展史、当地建筑文化和建筑技术的重要实物例证。
清单之九:沿江发现大量石窟造像和摩崖石刻。隋、唐、元、明、清各代均有,以宋代以后崖刻居多。重庆弹子石大佛、奉节瞿塘峡壁石刻、忠县临江岩摩崖造像、下岩寺摩崖造像等,是研究三峡地区历史和古代宗教艺术、书法艺术不可多得的珍贵史迹。
大面积抢救性发掘与保护迫在眉睫
据了解,在三峡工程淹没区文物保护规划大纲形成之后,进一步的详细规划开始展开。这项工作将于今夏完成,年底报国务院审批。
――50多处旧石器时代遗址都必须发掘,因为太珍贵了;新石器时代遗址也应如此,特别是首次在巫峡以西发现的属于另一种文化序列的3处遗址,必须做全面的发掘;
――已找到的古代墓群,每处均有成百上千个墓葬,必须有重点地发掘。《水经注》记的云阳故陵楚墓必须发掘。这极有可能成为已发掘的最大的楚人墓葬;
――有7处地面文物非保不可。无铭阙、丁房阙必须迁移;建于明代的忠县石宝寨,是三峡地区最美丽的人文景观,大坝建成后,水将淹至建筑物的第二层,可筑堤围护,原址保存:云阳张飞庙是清代建筑群、从年代沦,不是最珍贵的,但是当地群众要求保护的呼声极高,应迁移保护;巫山县大昌镇和秭归县新滩有大量明清民居留存,可各选择一条典型的街道迁移保护;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白鹤梁枯水题刻,对于长江的水文史有重大价值,一旦迁移则价值全无,因此可建水下博物馆,原址保存;
――大量摩崖石刻,可迁移保护,无法迁移的,可考虑筑堤围护。
面对经过核查的文物遗存“清单”,俞伟超估算三峡工程文物保护资金约为20亿元人民币,多则可定到30亿元人民币。但具体数额须等到规划方案具体完成之后才能明确。二三十亿元对于现已找到的1208个文物点是什么概念呢俞伟超坦言,只能保住十分之一,而其余九成还须另寻资金保护,否则将会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葬没江底。
尽管这已是一个令人叹息的资金计划,但是面对前期规划资金极度匮乏及难以到位的现实,人们不禁要担心保护住1/10文物的计划能否落实。
根据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三峡库区文物保护规划,是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的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专业规划一样,规划经费由移民开发局统一拨至长江水利委员会。
去年6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邀请国家文物局与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组进行协调,形成了《三峡文物保护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根据《纪要》,用于淹没区文物抢救保护规划的1000万元,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以合同形式全部交由文物保护规划负责单位统筹使用。可是,长江水利委员会除于去年4月预拨200万元外,至今未再支付用于文物保护规划的任何费用。
勿让巴楚遗韵成绝响
翻开共和国的建设史,我们能够看到,在国家基本建设中重视对文物的保护与发掘,是党和政府一贯的方针。50年代修建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国家曾投巨资保护淹没区文物。山西省永济县境内的永乐、存有大量珍贵的元代壁画,为免遭淹投,当时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将整个建筑物迁建复原至芮城县新址。
针对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总理生前曾多次指示,必须坚持“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文物保护有利,又对基本
建设有利”的方针。有不少专家指出,我们现在已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理顺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而这正是做好三峡库区文物保护这一浩大的历史工程的重要基础。
资金投入,无疑是三峡工程淹没区文物保护的最大难题。文物保护专家们对此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有关决策层要重视三峡工程淹没区的文物保护,真正坚持“两重两利”的方针,切实认识到这同样也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工程。
60年代埃及政府在修筑阿斯旺大坝时,在文物保护方面也遇到资金方面的巨大困难。埃及政府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寻求国际援助,有效地缓解了这一难题。如菲莱岛神庙群被全部迁移到阿基里基亚岛,历时20年完成,所耗3000万美元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帮助筹集。埃及政府同时允许国外的学术机构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渠道,与埃及政府合作,共同发掘库区文物。阿斯旺大坝在文物保护方面的这些成功经验,已成为世界各国在处理同类难题时,可资借鉴的例证。
在三峡工程应否和国际上一些大型水利工程一样,把环境与文物保护经费优先列入预算的问题上,专家们表示,有了充分的环境与文物保护评估,工程建设就能够在寻求世界各大银行的贷款方面争取主动,而文物保护所需的贷款,又可通过工程发电后的收益来偿还。三峡工程的“投入一回报”、“借贷偿还”的机制不容忽视,有了这种机制,文物保护经费作为工程预算的一部分,就可通过拆借、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因此,能否尝试通过经济的手段面向海内外筹集文物保护资金。
三峡库区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我们华夏子孙的骄傲,能否让海内外华人都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这项跨世纪的文物保护工程专家们认为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比如,可建立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基金会,接受海内外的各种捐助。另外,欢迎台湾的学术机构积极参加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程。据悉,海协会与海基会最近已就此达成共识,两岸合作发掘三峡库区文物已指日可待。
专家们还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如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应由中央机构统一调集全国力量,以便统一协调;制定相应的吸引投资政策,在文物所有权归国家的前提下,把文物的发掘、搬迁等,与今后的旅游、开发项目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投资积极性。
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对待。这种历史回归的现象,反映了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为我们在解答“我们到哪里去”这一永恒的命题,必须首先回答“我们从哪里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开发;互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述或无形遗产,这一概念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兴起,并逐渐向世界范围内流传开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个体或一些群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期望的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探讨
目前,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有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存在一个共同点: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着不可调和性。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工作中,要走出“非黑即白”的二元论的悖论,保护与旅游开发不是只能存在于对立的两面,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融通的地方的。保护可以是开发式的保护,开发也可以是保护式的开发。旅游开发其实可以成为保护的一种手段,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经济上保障,从实现更完善的保护;而保护也可以使旅游开发有更好的基础,提供更加优质的开发资源,从而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着一种互为手段、相互促进的同一性辩证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旅游开发的意义
(一)宣传促销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品牌价值
如今社会愈发重视一个地方的品牌形象,而文化内涵又是品牌形象的核心。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可以增强区域旅游形象的文化内涵和特色,极大的提高一个地区的旅游形象。通过把非遗元素有效的融入到旅游形象之中,旅游地的整体品牌形象一定会变得更加生动,也更容易为广大游客所喜爱。
(二)提升旅游产品层次,提升旅游地的审美、艺术、体验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其内容的多样性是作为旅游资源的基础,地域性是其独具魅力不可替代的前提,文化性为自然风光的深度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挖掘不同民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手工艺术等非物质文化资源,提升了旅游地的审美、艺术、体验价值,满足了游客的体验欲望,迎合了当代体验游的趋势。
(三)丰富旅游开发项目,增加旅游资源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文化艺术的精华所在。通过合理有序的开发和利用,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增添旅游活动的吸引力。如在古建筑的参观游览活动中加入传统手工艺制作、杂耍或传统节日庆典等的表演,必然丰富旅游项目,增加旅游景点的吸引力。
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一)旅游能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通过对非遗的旅游开发,一些被淡忘的民间文化被激活,出现了传统文化的复兴现象。如丽江的旅游开发使纳西族的民族音乐和东巴文化得到了重视、保护与传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使民族主体重新体味到自己文化的独特与重要,恢复自己民族的自信心,从而更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
(二)旅游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入保护资金
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途径,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充足资金。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深入,创造的经济效益也愈来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其保护措施不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无力施展,从而为非遗的保护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旅游开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挖掘与实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中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可以通过旅游活动的介入在实践中表现出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旅游开发成为旅游产品,首先实现其文化价值,向游客展现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其次是经济价值的转化,即通过旅游开发为旅游地带来经济收入,带来经济效益。最后是社会价值的实现,即旅游开发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从被本地区内部的人员认可,发展到被该地区外的游客了解和欣赏,使得遗产的价值得到更大规模的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方式途径
笔者从旅游开发的具体形式角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休闲演艺、节事旅游、旅游商品等开发模式,下面分别展开介绍。
(一)休闲演艺模式
非遗演艺产品是一种文化产品,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只有在充分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将主题、艺术形象与地方文脉相结合,并通过表演形式展现出来,才能形成非遗演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进行休闲演艺产品的旅游开发时,要牢记始终保持自己的特色。
(二)节事旅游模式
节事旅游是以各种节日、盛事、赛事等的庆祝和举办为核心吸引力的一种特殊旅游形式,节事旅游目前已日益成为各地旅游活动的常备项目,在各旅游景点屡见不鲜。一些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通过策划赛事、节庆、展览等节事旅游产品来进行旅游开发利用,并且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非遗旅游商品
我们的非遗旅游商品的开发在全国各个旅游目的地历来是一个薄弱环节,许多游客抱怨景点的纪念品种类单一,做工粗糙,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文化内涵在里面。这与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的声誉是非常不符的。在这里要指出的一点是,我们在开发非遗商品时,应注意把非遗的工艺优势转化为旅游商品开发中的经济优势,把现代技术和理念融入非遗商品的生产中。
[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是同一性的,只要对非遗的旅游开发合理,科学,实现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是完全有可能的。一方面,通过旅游开发促进非遗的保护,另一方面良好的遗产保护又会大大的促进旅游的发展,这种互动应该是以后非遗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必由之路。希望当地部门能够积极探索有益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模式,实现桂林市非遗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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