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详细信息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馆藏品征集工作实际情况,为提高藏品征集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藏品征集工作是指根据本馆自身的性质、任务、藏品现状和发展需要,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调拨、移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征集藏品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藏品征集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常性的征集工作。

第二章藏品征集工作机构

第四条由馆长、副馆长,财务部门、藏品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馆纪检监察人员等组成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本馆藏品征集工作规划,审批藏品征集年度计划及文物征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讨论决定单件或每批次5万元以上(含5万元)藏品征集议案。

第五条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并实施日常藏品征集计划,组织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经常性的藏品征集工作。

第六条设立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负责珍贵藏品征集过程中的鉴定、评估工作。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藏品的不同性质与类别,从专家库中遴选相应专家,以确保藏品征集工作精确、稳妥运行。

第三章藏品征集工作人员要求

第七条藏品征集工作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法规、遵守纪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熟悉本馆藏品情况,掌握藏品征集工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鉴定能力,能够处理日常征集事务。

第四章藏品征集范围

第九条本馆根据自身性质、任务确定藏品征集范围,凡具有收藏保存价值、适合陈列展览需要或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标本等人类及其环境见证物均在征集之列。从现有藏品结构和规模实际出发,重点征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精品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品类。

第五章藏品征集工作方式

第十条藏品征集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调拨、移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征集藏品。

第六章藏品征集计划

第十一条非特殊情况,每年年底由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馆的藏品征集工作规划和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制订下一年度藏品征集计划和相应的文物征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如非特殊需要,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中旬集中召开一次文物征集会议,专题研究与藏品征集工作有关的事项。凡有征集意向的征集人,须每月10日前提交藏品征集书面申请及藏品清单(包括名称、质地、时代、用途、尺寸、数量、价格等)与图片给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备开会讨论。未准备充分者,征集议题将顺延至下月中旬讨论。遇有重大、特殊、紧急征集事项,具体藏品征集负责人还应提交阐述重要性缘由的书面报告,呈交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考虑是否需要增开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如遇否决,征集议题将顺延至下月中旬讨论。

第七章藏品征集工作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凡需购买的藏品在报批时要按以下要求提交专家书面意见: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藏品,必须有“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两名入库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藏品,必须有“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三名入库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单件或每批次在50万元以上的藏品,必须有“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四名以上入库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专家意见包括拟购藏品的真伪、收藏价值和参考价格等。征集购买藏品的审批工作实行专家鉴定赝品一票否决制度。专家意见和审批研究过程等要有文字记录并存档。

第十四条对所征集的藏品要做好科学的原始记录。具体要求:①在征集调查时,由物主写成书面材料或由征集人当场记录,并请物主签名确认;②记录要实事求是,要经过核实,不能道听途说或主观编造;③准确记录初步鉴定意见及藏品的价值评估;④要注意记录有关的人物、事件和情节等材料;⑤用不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并及时录入电脑;⑥必须附上有关照片、拓片或绘图。

第十五条所征集的藏品必须尽快移交到指定的库房妥善保存,不准在私人手上存放保管,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和拨库手续。

第十六条所征集的藏品在总帐登记时,征集人员必须将有关的原始资料和鉴定意见表等移交给总帐保管员存档。

第八章藏品征集经费审批权限

第十七条藏品征集经费的审批权限为: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主管该项目征集的副馆长审批;单件或每批次在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由主管该项目征集的副馆长审核,馆长审批;单件或每批次超过50万元的,必须由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有关审批决定由藏品征集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文物征集会议纪要。

第九章藏品征集经费支付

第十九条藏品征集经费的付款方式,必须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支付。

第二十条从文物商店或拍卖行等企业、事业和团体单位购买或有偿调拨、移交、价拨的藏品,双方应签订合同,对方需开具完税发票。

第二十一条从民间私人手中收购藏品,卖主须填写收款收据,并提供个人身份证等资料,本馆财务部门据此开具收购发票。

第二十二条所征集回馆的藏品须登帐拨库后才能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报销单据上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审批权限人签名,并附有藏品拨库单、合同、专家鉴定意见表、藏品征集鉴定审批表、收款凭据等材料。

第十章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为了使藏品征集工作组成员尽快熟悉掌握本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处理日常征集事务,特制定藏品征集工作流程表,以供日常文物征集工作之用。

采集文物征集信息

联系专家鉴定,并出具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

每月10日前向文物征集工作组组长提交征集意向书面申请、文物清单(名称、数量、质地、时代、尺寸、报价)、图片及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

征集意向通过后,完成《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审批表》,《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清单》,方可与卖方或藏家拟订合同

货到5个工作日内,总账、征集人员与库房管理员共同办理移交、拨库手续。征集人员须向总账提交《合同》、《征集清单》、《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存档

征集人凭《合同》原件、发票及《拨库清单》、《征集清单》、《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复印件给财务,完成财政支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文物收藏单位可以通过接受捐赠方式获取文物的规定,现根据我馆工作实际,特制定《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接受文物捐赠工作流程表》。

获取文物捐赠信息

核实捐赠人的身份符合国家文物法的规定,即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联系专家鉴定并估价

↓召开文物征集会,议定接受捐赠与否

凡接受捐赠的文物,给与捐赠者的捐赠补偿费应不超过专家估价的30%(含奖金、展览、宣传、出版等费用)

完成《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审批表》、《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捐赠清单》后,与捐赠者拟定捐赠合同

捐赠文物入库5个工作日内,总账、征集人员与库房管理员共同办理移交、拨库手续。征集人员须向总账提交《合同》、《捐赠清单》、《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存档

征集人凭《合同》原件、及《拨库清单》、《捐赠清单》、《审批表》、《专家鉴定意见》复印件给财务,完成财政支付手续

颁发捐赠证书

第二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可以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调拨方式取得文物的规定,现根据我馆工作实际,特制定《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接受文物调拨工作流程表》。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达成文物调拨意向

向省文物局提出调拨文物书面申请(一级文物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得到省文物局批准后,双方签订文物调拨协议书

完成调拨文物清单及藏品档案,并报文物局备案

给予提供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合理补偿金,具体办法遵照省文物局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注)以上诸流程表仅供常规文物征集工作之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十一章藏品征集工作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藏品征集工作必须接受财政、文化、审计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征集人员不准假公济私,借博物馆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征集文物,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其附件经广东省文化厅批准后报广东省财政厅备案,并自广东省文化厅批准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

附件:

1、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

2、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

4、文物鉴定专家费支付标准

一、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超群

副组长:黄刘生、左章杰

成员:龙志坤、叶道阳、谭羡、郭亨文、朱庆贵、姚志

二、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谭羡、郭亨文、叶道阳

办公室内设三个工作组:

1、艺术藏品征集组

征集工作人员:张玄微、田国敏、赵峰、刘慧茹、冯正腾

2、历史文物与民族民俗文物征集组

征集工作人员:林唐欧、马显冰、耿苗、陈士松、陈浩天

3、自然标本征集组

征集工作人员:陈达兴、陈艳娜、李剑

三、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专家库

1、书画类

徐邦达、单国强、杨新、单小英、陈滢、何锋、邝根明、李遇春、林锐、李月梅、施安昌、王连起、张从达、朱万章、丁新豹、刘凤霞、江滢河。

2、陶瓷类

耿宝昌、张浦生、朱伯谦、李刚、赵青云、王莉英、叶佩兰、陈华莎、禚振西、刘新园、李一平、赵自强、曾土金、彭如策、谢海山、宋良璧、曾广亿、冯素阁、冯小琦、任志录、郭学雷。

3、玉器铜器等杂项类

杨伯达、杨震华、张永昌、殷志强、胡德生、张尉、周南泉、王家鹏、金申、黄春和、夏更起、张广文、常素霞、阎家宪、蔡鸿茹、刘演良、邹伟初、黎铿、叶其峰、潘鸣皋、许建林、杨穗敏、杨坚平、黄伟中、杜乃松、毛宪民、张荣、张如兰、华慈祥、曾土金。

4、近现代与民族民俗文物类

肖贵洞、陈登贵、黎显衡、叶春生、刘志文、邱捷、杨耀林、沙东迅、萧润君、卜穗文、林家有、梁碧莹、余齐昭、林华煊、郑泽隆、黄菊艳、曹腾騑、邓炳权。

5、自然标本类

地矿专家:丘志力、张恩、殷小玲、王建华、朱文键、李榴芬、龚盛玮、刘金山、朱金泉、高兆华、朱敏、杨燕、管万宇、李强、胡学年、郭清宏、童瑶、廖尚宜。

古生物专家:欧阳辉、李庆奎、李奎、刘春莲、张玉光、范成瑜、凌秋贤、朱照宇、张镇洪。

动物专家:胡慧建、严涛、袁喜才、贾凤龙。

植物专家:潘超美、冼建春、黄海波、邢福武、王瑞江、李衍文、杜勤、李薇、周诚。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有些专家可以跨类鉴定,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如需邀请专家库以外专家鉴定,需经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四、文物鉴定专家费支付标准

根据《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凡我馆计划征集的文物,须由文物鉴定专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为加强文物征集工作的管理,尊重专家为鉴定文物所付出的专业劳动,我馆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文物征集过程中为我馆鉴定文物的专家支付适当的文物鉴定费(本馆在职专家除外),标准为省内鉴定每人每天500元(不含税);省外(境外)鉴定,两日以内(含两日),每人一次性支付鉴定劳务费2000元(不含税);三日以上(含三日),每人每天支付鉴定劳务费1000元(不含税)。另按馆内文物征集人员标准发放差旅补助费。聘请外省专家,鉴定费参照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THE END
1.博物馆业务知识小问答连州门户网站答:博物馆主要职责有:负责文物的征集、收藏、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和文物相关研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推动连州文化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对文物进行妥善保管监督,制定并采取有效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常设展览有《光辉岁月连州人民革命史展》《瑶乡岁韵》《连州风情》《馆藏精品书画http://www.lianzhou.gov.cn/lzszdlyxxgkzl/whxx/content/post_1955969.html
2.博物馆藏品至于因为特殊自然现象(如山洪、暴雨等)或非主观故意(如各种工程施工过程)导致一些文物、古生物裸露地表被拾获后,拾获人主动上交给国家,也是要大力倡导和鼓励的。在我们国家,按照《文物法》规定,地上地下的文物都归国家所有,私藏则属于违法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有一种接受捐赠的行为是结合博物馆主业即展览进行的,如https://www.chinaclzl.com/jtzx_1/429.html
3.博物馆接受捐赠文物合同7篇.docx博物馆接受捐赠文物合同7篇.docx 23页内容提供方:软件开发 大小:16.65 KB 字数:约7.82千字 发布时间:2024-12-13发布于广东 浏览人气:0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博物馆接受捐赠文物合同7篇.docxhttps://m.book118.com/html/2024/1212/7004154121010006.shtm
4.第二章藏品管理规章制度三、文物捐赠接受流程 1、由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捐赠文物的合法来源。 2、由专家小组对拟捐赠文物进行鉴定评估,签署鉴定意见书。 3、签署捐赠协议,捐赠文物登记造册。 (1)本馆及捐赠者双方签署《文物捐赠协议书》。 (2)由捐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填写《潍坊市博物馆捐赠文物登记表》,内容包括捐赠文物的http://www.wfsbwg.com/content/?483.html
5.中国国家博物馆近现代文物的征集与捐赠【内容提要】中国国家博物馆是国内目前收藏近现代文物及馆藏一级近现代文物最多的博物馆。这些近现代藏品历经国立革命博物馆筹备处、中央革命博物馆筹备处、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国家博物馆几代建制,得到了不断充实与发展,是几代征集工作者辛勤付出与数千位捐赠者无私奉献所取得的成果。本文详细回顾https://www.chnmuseum.cn/yj/xscg/xslw/201812/t20181224_36419.shtml
6.博物馆社会实践心得体会(通用21篇)队员们也针对私人博物馆的运行现状方面提出了疑问。讲解员介绍目前博物馆的`运行模式为借助于博物馆宣传、交流、研究功能,搞挖潜创收;博物馆办公司,力争收支平衡;接受捐赠和资助。馆长凭着对收藏的热爱,建立了这样一个公益性的私人博物馆。这种不以盈利为目的,无私地将自己的藏品给公众一起欣赏的行为,值得所有人称赞https://www.jy135.com/shehuishijian/663638.html
7.内蒙古自然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及征集工作流程新闻中心第一条为了加强馆藏标本的征集、保护和管理,丰富本馆藏品,开展科学研究,提供陈列展品,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第19号)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文物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https://www.immnh.org.cn/ywdt/bwgdt/xwzx/202402/t20240229_3616.html
8.博物馆怎样正确接受捐赠,如何善待捐赠人士?艺术评论“上海博物馆结交了很多收藏家朋友,但是我们从来不主动去邀约别人捐文物。博物馆的举办和经营要获得收藏家的认可,让收藏家觉得他的藏品放在博物馆里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他们才会主动地捐赠。”陈克伦说。 据陈克伦介绍,上海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主要集中在两个高峰期,一个是1950年代初,另一个是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19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25720
9.捐赠故宫文物被“总裁朋友”借走不还?警方介入刘先生透露,原本这件南宋官窑粉青釉八方贯耳壶按计划将捐赠给故宫博物院,因为“谢某”的事情搁置。此前,汪洋先生曾无偿将“龙形石”等珍贵历史文物捐赠给故宫博物馆。 知情人证实: 藏品原计划展览后捐赠故宫博物院 《中国汝窑志》是国内一本关于汝窑的权威性、专业性、全面性的学术专著。该书第十一章汝窑传世精品https://www.jfdaily.com/wx/detail.do?id=557195
10.滨州市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物资(含文物)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滨州市博物馆(以下简称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物资(含文物)捐赠工作,鼓励捐赠,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博物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www.bzsbwg.com/collection/collect/31
11.成都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三)藏品公开征集原则以捐赠为主。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四)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成都博物馆接受实物藏品捐赠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https://www.cdmuseum.com/gonggao/201912/1056.html
12.贵州省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馆文物藏品征集工作,本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https://www.gzmuseum.com/zxyg/202204/247.html
13.海垦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3.藏品总登记账、藏品分类账上的登记号,应用小字清晰地写在藏品的适当部位(不妨碍观瞻、不易磨擦之处)或标签上,并回注在入馆凭证(清册)和总登记账上。 二、文物捐献捐赠 1.捐赠人向海南农垦博物馆提出捐赠意愿。 2.垦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与捐赠人填写《捐赠文物文献凭证》,按照有关规定,为捐赠人办妥有关手续https://www.nkbwg.com/cn/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