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

1、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补助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支出,鼓励改善陈列布展,支持重点博物馆提升服务能力,对免费开放工作成绩突出的省份给予奖励。地方财政应当保障本地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日常运转经费,不得因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而减少应由地方财政安排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

3、育等支出。其中,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支出所占比例不超过该项补助金额的20%。(四)对自行免费或低票价开放的奖励。用于鼓励地方自行免费或低票价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含民办博物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五)对免费开放工作优秀省份的奖励。用于鼓励免费开放工作成绩突出的省份,进一步提升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能力。第六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发放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文物征集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第三章申报与审批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本地区上年度博物馆

4、、纪念馆免费开放情况、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情况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基本情况审核汇总工作,审核当年陈列布展补助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项目申请,提出自行免费或低票价开放奖励建议,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表(见附件1-4)报送财政部。第八条博物馆、纪念馆申请陈列布展补助应当同时提供文物部门批复文件及展陈大纲。第九条运转经费补助的核定:(一)2008年、2009年纳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门票收入减少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运转经费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东部20%、中

6、十一条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补助实行因素加项目的分配办法。因素包括:馆舍面积(占10%)、馆藏品数量(占15%)、地区因素(占15%)、经费保障水平(占15%)、陈列展览(占15%)、观众(占15%)、科研成果(占15%)。第十二条财政部商国家文物局对上年度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因素法确定各博物馆补助额度,并根据博物馆项目申请确定具体补助项目。第十三条自行免费或低票价开放奖励和免费开放优秀省份奖励由财政部商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根据地方申请以及调查评估等情况确定。第十四条财政部应当于每年6月15日前将专项资金下达省级

7、财政部门,同时抄送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第十五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结合本省实际,统筹安排运转经费补助、自行免费或低票价开放奖励和免费开放优秀省份奖励,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30日内将具体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第十六条财政部根据当年运转经费补助分配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运转经费补助基数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运转经费补助基数列入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下一年度年初预算,保证其正常运转。第四章管理与使用第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后,应当在60日内予以分配下达。第十八条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一般不予调整,确因特殊情

8、况需要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重新报批。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第二十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资金使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同级财政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规定执行。第五章监督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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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审计推动出台《湖州市市级非国有博物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9月,湖州市审计局在湖州市本级文化建设发展资金专项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补助情况,发现存在超范围发放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超标准发放非国有博物馆场馆建设和基础设施运行补助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完善补助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助规则,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http://hzssjj.huzhou.gov.cn/hzgov/front/s22/sjzx/sjxx/20241205/i3971249.html
2.《北京市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资源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丰富博物馆门类,优化体系布局,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北京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助力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2021年12月,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物局等六部门共同印发了《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予以资金http://110.wwnc.org.cn/show-20532.html
3.海南省博物馆鼓励国有博物馆创新征集、展览民间文物机制。支持国有博物馆与民间文物收藏者联合办展。 鼓励和支持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陈列展览、学术研究、藏品管理、社会教育、安全防护等方面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支持和指导,并依法在土地供应、财政资金、场馆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https://www.hainanmuseum.org/hnbwgcms/info/4120
4.广东最新明确:这类景区应免费开放!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投资建设或管理的 城市公园、公共文化设施等 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 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 以下这些景区/活动 应实行免费开放: 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等,列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景区 以爱国主义教育为目的举行的各种展览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604106
5.贵州省博物馆事业收入代管财务管理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1.掌握财政部、国家文旅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熟悉我馆财务管理、事业收入管理、文创经营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 2.负责贵州省博物馆所有的事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文创、展览、社教、4D影院等线上线下收入)的财务管理工作,不限于以下内容: https://www.gzmuseum.com/gbgg/202412/936.html
6.四川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法规第一条 为规范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保证免费开放博物馆、 纪念馆的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中宣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国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https://www.cd3000y.com/html/law/A-10-0000037-0.html
7.关于印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设立,用于补助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转经费支出和改善陈列布展。市县财政应当保障本地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日常运转经费,不得因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而减少应由市https://cwc.synu.edu.cn/2022/1020/c6099a84303/page.htm
8.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实施时间:2021-4-9 法规类型: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https://law.esnai.com/do.aspx?action=show&lawid=199770
9.?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补助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支出,鼓励改善陈列布展,支持国https://qxnzbwg.cn/index.php?r=article%2Fpreview&id=20
10.财政部公布免费开放博物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近日,财政部公布《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按规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按一定标准实行经费运转补助。 《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包括运转经费补助、陈列布展补助、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补助、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JBaBq
11.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财政部根据当年运转经费补助分配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运转经费补助基数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运转经费补助基数列入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下一年度年初预算,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四章 管理与使用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后,应当在60日内予以分配下达。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3483&pag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