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文广旅游局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文广旅游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落实。局党委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8项共54个问题进行逐条剖析,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市文广旅游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127项,修改完善制度建设10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局党委统一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协调推进,坚决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强化统筹协调,从紧从严抓好巡察整改。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坚决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并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通过做好各类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和下属各单位制度体系,厘清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与效能。在做好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预防,形成以纪律和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和局高质量发展相融合的双向促进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已将2019年发放的5.39万元国庆加班补贴足额退还至市财政局专门账户。二是已通过支队支委会、全体干部会议形式明确规定,自2022年起,获奖案件的个人奖金不再进行二次分配,确保获奖个人足额领取个人奖金。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局党委对文化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方面认识不透不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指示以及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及时,学用结合不紧密,部分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和下属党组织不断加强对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特别是文化建设的深刻意义的理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以及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上半年局党委中心组分别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四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还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综述,深刻把握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学用结合,持续推动无锡美术馆、市文化艺术中心、无锡国专纪念馆等大运河文化带、长江经济带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无锡美术馆建设由市建管中心完成总包设计招标工作,取得工程可研批复,正在深化设计,预计11月中旬开工建设。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由太湖新城集团统一规划建设,预计年内开工建设。指导梁溪区做好无锡国专纪念馆筹建工作,11月完成布展。
2.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党委中心组学习未严格按计划开展,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内容过于简单,结合工作深入思考不多。对下属单位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2019年上半年文发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频次少、内容简单、形式单一,全市103个地区、部门中位居后列”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2022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和交流研讨,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7人次。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实地调研等形式,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和感悟,达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效果。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已按照要求制定了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分管领导将根据各党组织学习计划,有选择性的列席指导。三是市文发集团党委加强学习力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举办党员干部读书班,请进来走出去。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内容涵盖国企管理、文化体制改革、产业强市、财务知识等。2022年1-10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5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5次,组织党务知识和党风廉政专题宣讲2场。
3.关于“争先创优尚未落到实处:局党委贯彻落实市委会议要求仅限于传达学习,未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通盘谋划,对“争什么”“创什么”缺乏目标导向和具体措施,对上争取政策、资金、牌子、试点等工作未深入研究、出台办法、排出计划”问题的整改。
4.关于“整合全国知名文旅资源整体乏力:对代表无锡城市形象的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旅资源和具有“唯一性”的特色品牌,如二泉、东林书院、钱钟书故居等文旅资源,以及惠山泥人、锡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局党委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在策划创意、建设推广等方面办法不多、成效不佳,未能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城市IP和网红打卡地,发挥出应有的文化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问题的整改。
5.关于“锐意进取的动力不足:局党委争先率先领先的意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标对表、攀高比强、敢闯敢试、争创一流的斗志和劲头还需进一步提升。局综合绩效长年徘徊在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第二等次,文广旅游排名全省数一数二的指标和工作还不够多,在国家、省级层面的影响力、显示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6.关于“机构改革尚未发挥最大效益:局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对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思想尚未统一、认识不够到位,文化旅游各领域的改革发展尚未做到“同频共振”,职能发挥浮于表面,全面融合不深不透。中央、省级层面的大运河文化保护和传承规划已相继出台,2021年11月局党委尚在研究专项规划编制经费事项;对阖闾城遗址和鸿山遗址的价值认识尚停留在学术价值层面,对其旅游价值、商业价值认识的探索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7.关于“‘经验主义’‘得过且过’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国有文艺院团长期紧盯着排大剧目、上大舞台、拿大奖项,与总书记指出的“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有较大差距,面向群众、贴近市场的小剧场建设进展缓慢;图书馆、东林书院、博物馆、名人故居等一大批文旅资源的运维工作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在功能提升、服务升级上思考不深、实招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公益小剧场建设,深化“东林拾忆”小剧场、锡剧博物馆小剧场发展,推动文渊坊、无锡博物院等小剧场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公益小剧场建设36家。二是加强小剧场剧目创排和常态化演出,将创排小剧场剧(节)目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市属国有文艺院团年度目标任务,1-10月共创排小剧场剧(节)目22个。1-10月在锡剧艺术中心、东林书院、荡口古镇、西水墩、薛福成故居、文渊坊小剧场等定期组织锡剧折子戏、评弹、民乐等各类小剧场演出210余场次。三是举办“2022无锡大运河戏剧创客大赛”,围绕大运河、民族工商业等主题,面向全国征集剧本61部,经专家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11部,孵化作品2部,经过路演PK评选出单项奖6个,为我市小剧场剧目创排演出提供有力的内容支撑。四是启动无锡市阅美运河文化系列活动,开展“大运河阅读行动计划(无锡站)”活动,新华网全程直播,在线观看人次达50余万。与位于荡口古镇的润生书局合作,建设润生国学分馆,目前图书、设备已到位,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9.关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缓:自2012年无锡大剧院建成投运以来,我市再无新建标志性文化设施,与无锡城市能级不相匹配。美术馆新馆迟迟未开工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无锡美术馆、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落实市长办公会和市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建管中心完成设计总包招标工作,中标单位正开展深化设计工作,完成林地可研批复、工程可研批复等一系列行政审批手续,近期将开工。二是协同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提供市文化艺术中心功能布局建议,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太湖新城集团做好地块招拍挂工作,由太湖新城集团统一规划建设,太湖新城集团于10月12日发布项目EPC招标预公告,11月将启动EPC总包招标,近期将开工。
10.关于“文化惠民不够深入:“情韵江南”广场展演活动三年来仅演出40多场;获评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的锡剧《惠山泥人》,迄今演出场次仅20多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原创锡剧《惠山泥人》复排,加大该剧目巡演力度,截至10月在大剧院、演艺剧场完成演出18场,线上展播1场。二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整合市属院团艺术资源,策划“声动太湖湾”文化艺术汇系列活动,举办市属文艺院团季季评“春之声”、“夏之魅”活动,11月5日举办第三期演出活动;7月中旬启动“喜迎二十大幸福连万家”2022无锡市属文艺院团惠民演出季,组织近年来各文艺院团创排的优秀原创剧目,并排定演出计划和场次,开展惠民演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全年演出不少于100场次。三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无锡市“情韵江南”群众文艺展演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情韵江南”群众文艺展演活动,全年目标任务不少于150场。截止11月初,全市已开展“情韵江南”群众文艺展演活动253场。
11.关于“精品文艺创作出现断档: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创作成果不够丰富,艺术精品创作生产乏力,2014年以来,在获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化部“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上,我市迟迟未能取得突破”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机制,配合市委宣传部建立市文艺精品创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属文艺院团选题策划会和文艺创作工作例会。二是紧扣党的二十大主题,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创排舞剧《逐梦深蓝》、锡剧《伤逝》、民族交响史诗音乐会《梦华江南》完成首演;完成以家风传承为主题的反腐倡廉现实题材滑稽戏《清风明月》创排,计划年内首演;完成纪念刘天华逝世90周年民族音乐会创排,并于6月8日进行演出;积极配合市民宗局启动创排歌舞剧《救心》剧本创作。三是积极选送优秀剧(节)目参加省级重大展演评审活动,舞剧《南国红豆》入选江苏省新时代现实题材作品巡演,锡剧《追梦路上》《回家》入选江苏省基层文艺院团优秀剧目展演;舞剧《逐梦深蓝》(现名《10909》)入选2022年江苏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重点跟踪(资助)项目;锡剧《伤逝》(现名《涓生之路》)、滑稽戏《有事好商量》获得2022年度省艺术基金大型舞台资助项目,群舞《道路》、独奏曲《第二二胡协奏曲——太湖风情》获得小型舞台资助项目。
一是积极对上争取荣誉。2022年全省开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督查激励支持对象申报工作,因我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获省政府督查激励通报。二是会同市委宣传部指导各板块加大文化产业项目(企业)招引力度。2022年上半年全市新增500万以上文化产业投资项目共159个项目,其中创新载体类项目22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8个、产业项目类99个;亿元以上项目53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7个。
13.关于“文化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数量远低于南京、苏州、常州、南通等市,同时优质文化企业数量偏少,2020年全市文化企业21729家,规上文化企业830家,列全省第5位”问题的整改。
14.关于“文化产业政策效应低下:我市文化产业政策的精准度和针对性不强,亟待进一步修订完善;扶持资金的审批流程复杂,企业申报的便利性不高、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15.关于“文化发展集团管理体制不顺:局下属文发集团2016年成立以来,由市文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市文广旅游局管理,局党委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存在很大难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文发集团进一步深化改革,会同市国资委,就市属国有文化体育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共同起草形成《关于市属国有文化体育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二是深化市属院团改革,会同市委宣传部,成立深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专班,初步形成《无锡市深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制定下发《无锡市属国有文艺院团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考核暂行办法》《无锡市民族乐团公益性补贴暂行办法》,强化绩效管理,科学制定市属院团年度考核目标,推动院团提升创演质量、管理水平和效能。
16.关于“文发集团连年亏损:近年来文发集团对外投资回报率过低,未能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既定目标,经营风险、资产风险、投资风险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投后运营管理。制订了《项目风险控制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有效进行投后评价工作,有序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二是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力度。积极妥善处置不良资产,有效推进群众、大众剧院拆迁补偿、大世界影城与吟春商贸股权产权关系梳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剧院拆迁补偿案仲裁委已出具仲裁判决书并进入执行阶段,但世贸中心申请破产清算,执行被迫暂停,目前集团正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工作,积极维护应得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大众剧院拆迁补偿已仲裁,终审,集团胜诉,补偿款2900万元。集团重新梳理大世界影城、吟春商贸股权及大东方房产产权关系,与大东方接洽多次,商讨解决方案,推进落地实施。
17.关于“文发集团运营管理存在隐患:集团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一些投资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申报或向局党委汇报。集团对下属合资公司特别是无锡文发演出经纪公司和无锡文发创意设计产业公司,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和绩效跟踪制度,存在巨大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合资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文发演出公司已完成全面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订计划进行整改。文发演出公司5月底完成100万元借款还款,年底前完成借款还清。7月份计划召开文发演出公司经营分析专题会议。完成文发创意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目前股东双方商讨清算方案。二是加强下属企业经营情况跟踪督导。召开季度、半年度经营分析会议,分析各单位经营情况,明确下阶段经营重点。建立《文艺院团财务分析月报制度》,按月统计《下属单位重点目标任务月度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和跟踪各下属单位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运营评价工作。三是推进合资公司法律诉讼解决。文发演出经纪公司历史法律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根据执行效果计划更换委托律师。
18.关于“执法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手段单一,技术装备不足,尚习惯于现场化、平面化监管模式,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运用5G等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推行5G移动执法。完成5G移动执法记录仪终端、存储器等硬件设备采购配置,明确专人管理维护,完成执法装备升级。经实操培训、试运行,5G执法系统9月起正式启用,执法视频实时回传、执法现场远程调度等移动执法功能同步落实。二是加强非现场、立体化执法监管。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视频调度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网吧视频监控巡查工作制度》,4月起共开展网吧视频监控巡查4924家次,核查整改问题隐患17个。与市水政监察支队签订“党建联盟”结对共建协议,并开展联合执法协作,通过无人机巡查、船舶巡航等方式对大运河无锡段考古勘探、遗址保护、文物修缮等情况进行空中、水上执法巡查。通过5G移动执法、网吧视频监控巡查、无人机巡查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拓展了非现场、立体化执法监管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从严执行文旅部标准规范,全面建立立案登记、文书审核、案卷评查、案件月度通报等制度,建立逐级审核机制,法制监督科发挥执法监督职责,全程跟踪、指导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流程,及时纠正问题不足、完善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检查2021年案卷,对标对表完成了问题案卷的纠正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次,完善执法审批程序,提升案卷制作质量。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实施17个“执法规范”,组织1次集中专题学习,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提升能力素养。完成岗位业务练兵2次、法制学习“微讲堂”4次、专题讲座2次、文旅部在线专题培训2次,开展2022年度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暨无锡徐州安顺毕节四地执法交流活动、无锡-连云港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异地交叉执法交流活动,参加2022年度江苏省和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组织党员执法骨干和90后新进执法人员“以师带徒”结对活动,切实提升了支队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
20.关于“执法能力有所欠缺:2019年“无锡走着瞧科技有限公司”旅游预付卡退费难问题投诉不断,执法支队始终未发现其涉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2020年9月省文旅厅通知调查后,11月支队才责令其立即整改,但该公司仍在违法经营,2021年3月被处以行政处罚,截至目前投诉量仍每月达到百件左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1年4月30日《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推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当年实施建设用地考古探勘调查项目55项,完成调查勘探面积约674万平方米。2022年,截止到10月底组织完成调查勘探59项,勘探面积约599万平方米,完成了港欣三期遗址、鸿坤南墓地、大坟墩遗址、南楼墓群、丁埂墓群、惠山区寺头遗址等10项发掘工作,发掘面积11100平方米,出土各类文物1086件,服务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基本解决了土地供应考古前置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二是开拓思路,根据考古前置激增的工作量,探索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考古调查勘探,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江苏文保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陕西久传文物保护有限公司等7家具有考古调查勘探资质条件的考古实施机构,分区域提供劳务技术服务,配合无锡市文物考古所更好地完成考古前置工作。三是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转发人大常委会《无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通知(锡委发〔2022〕5号)精神,《无锡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已列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地方法规的制定出台已摆上议事日程。
22.关于“专业管理人才队伍薄弱:文保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无专门地上文物保护机构,对业务开展造成瓶颈,远远滞后于南京、苏州、常州、扬州等城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共无锡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编发〔2022〕13号)明确,无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无锡市文物保护中心)编制由原来的15名增加到35名,“十四五”期间完成增编,2022年先增加编制10名,现三定方案批准为25名。基本解决了文物保护考古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人才招引力度,通过从下属文博事业单位选配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完成进一步充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业管理人才队伍,目前已物色3名意向性专业人才人选,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
23.关于“个别文物保护状况不佳:无锡县学旧址戟门屋面漏雨、植物侵袭严重,房屋受潮霉变,文物保护现状堪忧”问题的整改。
24.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未压紧压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手段有待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需要常抓不懈,人员密集场所、景区景点、星级饭店等安全生产点位化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2019、2020年融创文旅城部分项目多次出现安全故障”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覆盖落实文旅场所监控视频建设,推动重点场所监控视频有序接入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二是持续开展剧院、剧场类演出场所火灾隐患和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危化品使用清单,完善危化品储存使用制度。开展文旅场所“五个一”专项行动,不断夯实人员密集场所、景区景点、星级饭店点位化监管长效机制。三是组织开展文旅行业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针对责任落实、点位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各板块交叉检查,假日市场综合督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落细。四是建立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双预防机制。组织推动全市等级景区、国保单位、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四大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建立各行业重点单位清单,完善基础信息,完成较大风险目录,加强对各重点行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的指导,完成四大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报告。五是指导督促滨湖区文体旅游局完善融创文旅城内部点位化监管,健全对游乐设施设备日检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内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25.关于“党建工作谋划不够充分:2019年局党委以审议党建工作要点、党建考核办法代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0年与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雷同度过高”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统筹谋划,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协同推进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今年4月,结合市文广旅游局工作实际,系统研究出台《2022年市文广旅游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分6个方面20项内容,不断推动文广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刻,个别班子成员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不“辛”不“辣”,有时以建议代替批评,不能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有的班子成员查找问题浮于表面,党性剖析不深,类似问题年年提”问题的整改。
以6月召开的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局党委进一步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先后开展了多次学习研讨,通过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吸取了各方面的建议,党委主要领导主持起草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每位班子成员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其中自我批评聚焦主题、直面问题,从思想根子上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互相批评触及思想,切中要害,突出发现和解决导向,把查找问题做细做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点评讲话中指出:“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了辣味,班子成员剖析问题较深刻,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7.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机关支部以党建促业务工作推进未形成合力,支部建设停留在表面,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停留在理论学习讨论上,结合业务处室职能指导基层研究和讨论不够,对基层指导和日常检查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手段”问题的整改。
28.关于“个别党支部书记长期空缺:美术馆党支部自2019年1月至今无支部书记,由副书记主持工作;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薛福成故居党支部长期由副书记主持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薛福成故居党支部于2021年11月与东林书院、名人故居联合党支部合并,选举产生了新的党支部书记。二是指导无锡美术馆党支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29.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部分支部党内组织活动存在“一会多用”现象,2021年2月局机关第二支部以参加全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代替支部“主题党日”及“党课”活动;个别党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集中在月底,有突击赶进度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心策划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内容,已杜绝党内组织活动“一会多用”现象。二是加强对支部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通过月初布置,月中提醒,月末检查,每月通报的形式,不断规范组织生活的开展。已杜绝个别党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集中在月底,突击赶进度现象。
30.关于“离退休人员党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部分下属单位党支部未将离退休人员纳入党员日常管理,未将其列入部分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活动参会范畴,部分人员极少参加党组织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指导下属单位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离退休党支部或党小组,配备专人进行党员日常管理,引导离退休党员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二是丰富思想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因受疫情影响,创新利用无锡云平台、学习强国载体,运用信息化手段讲述红色故事,引导广大离退休党员采用新方式学党史、讲初心、谈感悟。
31.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与会议具体内容出入较大,重方案制订、轻方案落实。2020年12月,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支部拟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制订了五项内容,但党内组织生活记录仅有‘讨论党员积分情况’和‘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19个字”问题的整改。
32.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机构改革以来,局党委对干部队伍建设思考谋划不够,干部队伍尚未形成强大合力,能力素质跟不上文旅事业发展需要;机关中层副职职数17个,目前空缺8个,一定程度影响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高层次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大,三年来仅引进5人,制约文旅事业长远健康发展”问题的整改。
33.关于“干部队伍梯次培育不足:局机关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6.52岁,其中40周岁以下正科职1人、占比6.66%,无35周岁以下副科职干部;下属单位无40周岁以下正科职干部,35周岁以下副科职1人、占比3.57%,与年轻干部两个“六分之一”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不够,三年来累计提拔40周岁以下正科职2人,35周岁以下副科职1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中层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全方位规范干部日常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干部兼职政策学习说明会,开展干部兼职情况大排查,对未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社会兼职情况,要求有关干部一律退出兼职。三是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以及重点岗位掌握有一定实权的正副职和中层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把监督与管理、他律与自律、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领导干部,如信访投诉举报比较多,平时工作萎靡不振,热衷于拉关系,经常不在岗的,要采取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35.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落差:2019年以来局党委未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仅在党委会上以传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代替专题研究;2019年以来文发集团纪委书记长期空缺”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局党委做起,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党委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机关党委统筹抓、基层党支部具体抓,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压紧压实。今年3月已专题召开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发《基层党组织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断强化基层负责人“两个责任”意识。
3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够:局党委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全面排查整治深度广度不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仅局限于领导班子,处室及下属单位未排查相应的风险点,个别重要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为无风险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会议,听取各处室、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分析排查1次机关部门、局属单位在用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二是加强问题梳理,组织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针对本单位、本处(室)权力运行,每半年要分析排查一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用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37.关于“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2019年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6起,涉及醉驾、廉洁纪律、工作作风等”问题的整改。
39.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足:部分违纪案件未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未达到“处理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多措并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一是警钟长鸣,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二是加强监督,局机关中层以上、基层领导班子与家属共同签署家庭助廉承诺书。三是做好节日廉政提醒,扬清风正气,建廉洁队伍。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时时提醒党员干部绷紧筑牢廉政防线。
40.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不高: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调整及执行内容不一致,政策制定有效性不足,绩效目标设定、调整及实施未同步进行、跟踪监管不到位,绩效评价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锡政发〔2018〕29号《无锡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确需变更执行内容或调整预算的,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编制专项资金项目变更或预算调整方案,并相应调整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按程序批准后实施。二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落实资金使用单位、部门加强跟踪督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1.关于“预算管理不到位:预算调整率过高、执行率偏低,2019年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预算调整率达24.31%,2020年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资金预算调整率达35.96%”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商讨,及时开展预算申报摸底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做到预算执行精准有效,调整率控制在10%以内。二是在年初对重点文旅活动实施制订资金使用方案,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在平时预算执行过程中,每月向局办公会议汇报预算执行进度,发现有变化,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申请进行预算调整,提高预算执行率。
42.关于“部分项目综合监管不到位:2021年前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无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绩效目标等量化指标,2021年修订《无锡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才新增该内容,且在购买项目的科学定价、考核监管等方面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及高质量考核任务,制定本年度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方案,下发《关于2022年度无锡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采购项目申报工作,重点采购依托公共文化场馆、小剧场、美好文化空间开展的公益性公共文化活动。经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后共确定购买项目45个。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了会心——讲述无锡的城市故事系列展览项目、2022年“东林拾忆”小剧场演出项目及2022年“文笑雅堂”文渊坊轻喜剧小剧场演出项目。后期通过活动执行计划报送、活动调整申报流程、第三方绩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
43.关于“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2019年至今,该局未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未对下属单位开展经济效益和绩效管理审计、内控制度评审;文发集团下属15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至今只完成3家”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局制定的内部审计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每年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计划。2022年已落实对10家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二是文发集团年内完成所有下属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三是下半年完成所有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出具所有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44.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局机关在下属事业单位文管办列支办公经费、租车费等57笔49.04万元”问题的整改。
根据《无锡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锡委编[2021]31号)文件,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21年6月撤销。今后将不再发生此类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做到不在下属单位列支经费。
45.关于“工会支出报销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11月,局、机关工会15笔支出未附支出审批单;2019年局工会部分活动发放服装无领用人员名单、餐费报销无用餐人员名单;2019、2021年局、机关工会违规列支非工会成员费用”问题的整改。
46.关于“招标资质审核不严:2020年10月“无锡市图书馆综合阅读类数字资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3家报价人中2家为另外1家的代理商,甲方对报价人的资质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47.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格:部分工程未进行及时跟踪和动态合同管理,博物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施工监理、完工验收无具体规定和量化标准,2020年博物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一期)项目逾期交付,未及时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部分工程验收人员不合规,博物院2019年消防设备更换和2020年人体测温摄像机采购项目验收人员均为内部人员,不符合其内部规定”问题的整改。
48.关于“部分工程审减率过高,且无惩罚性措施:2019年至2021年11月,文发集团15个、市图书馆5个、东林书院及名人故居10个工程审减率超10%,均未有惩罚性措施,其中2019年文发集团演艺剧场门头及增项工程审减率高达67.05%”问题的整改。
49.关于“工程审计不规范:部分工程无跟踪审计,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文发集团36个工程均未有跟踪审计。部分工程审计单位集中,2019年至2020年文发集团13个工程,审计单位均为无锡梁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市图书馆6个工程,审计单位均为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问题的整改。
50.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2018年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中要求“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常态化开展‘大调研’活动;局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每年度至少完成1项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但全局近三年调研报告共27份,其中2019年20份、多为当年主题教育内容,2020年5份,2021年2份,与文件部署要求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市文广旅游局专题研究部署常态化开展“大调研”活动,明确局领导带头、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每年度至少完成1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认真思考分析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政策法规处牵头制定调研课题任务分工,共收集调研课题21篇,将汇编成册用于学习交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