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硫磺渣综合利用年产8万吨保险粉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2-420550-04-01-5708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亩,建设规模:一条8万吨/年保险粉生产线,配套4万吨/年焦亚硫酸钠、6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生产线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生产的主要原料为:甲酸钠、硫磺、硫磺渣、纯碱、烧碱、甲醇。工艺上:二氧化硫采用掺烧硫磺渣空气法,焦亚采用纯碱-二氧化硫法,保险粉采用甲酸钠-焦亚法,主要产品为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二氧化硫、亚硫酸钠(副产)。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万吨/年保险粉:包含但不限于二氧化硫(熔硫槽及液硫储罐、硫磺渣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加压风机、液化冰机等)、焦亚(配碱槽、合成釜、离心机、气流输送、尾气净化等)、保险粉配制合成、保险粉干燥、包装车间、甲醇精馏、残液回收、中和亚钠、母液甲醇罐区、二氧化硫罐区、环氧乙烷罐区及充装站、保险粉仓库、原料仓库、辅材库、硫磺库、危废库、一般固废库、循环水站、空压及制氮装置、蒸汽管网、检维修车间、备品备件库、变电所、车间配电室、全厂自控及电信系统、三废处理装置、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给排水系统、办公楼、中央控制室、现场机柜间、电仪楼、中央化验室、物流停车区、现场卫生间及配套辅助设施、管廊、厂区所有道路、公共厂前区、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绿化等。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气防、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
2.4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75日历天内完成8万吨/年保险粉的初步设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9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