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呵护“人间国宝”外,日本政府还积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用”创造条件。位于东京皇宫护城河畔的“国立剧场”,是上世纪60年代政府专为歌舞伎等传统艺术表演而修建的一座现代化艺术殿堂,有些演出场次甚至要提前一年预定才能排上。
韩国
韩国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着力于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并于1962年制定了《韩国文化财保护法》。半个世纪以来,韩国已经陆续公布了1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韩国文化财保护法》根据价值大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不同等级,国家确定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给予100%的经费保障;省、市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给予50%经费保障,剩余由所在地区筹集资助。
韩国政府制定了金字塔式的文化传承人制度,最顶层被授予“保有者”的称号,他们是全国具有传统文化技能、民间文化艺能或者是掌握传统工艺制作、加工的最杰出的文化遗产传承人,共有199名,国家给予他们用于公演、展示会等各种活动以及用于研究、扩展技能、艺能的全部经费,同时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100万韩元的生活补助并提供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以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舆论监督体系完善,确保了各项制度实施的公平、公正。国家成立了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由来自大学、研究机构、文化团体的专职专家以及政府聘请的50多名非专家包括普通群众组成。由各省长、市长及国家文化财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交由他们论证,委员们将进行项目调研并撰写提交调查报告,通过审议后最终确立国家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确立的名录要公示一年,期间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并听取各方意见,如果没有被公众接受的项目将重新进行调研论证。
法国
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国家。1840年,法国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保护文物的法律。法国在制定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而且随着人们对保护工作意识的不断增强,保护工作的范围逐渐扩展。
目前,法国有1.8万多个文化协会保护和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全法国已划定了91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达4万多处,有80万居民生活在其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将其封闭保护,法国政府采取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敞开大门,使之成为人们了解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窗口。
“文化遗产日”是法国人的首创。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所有博物馆向公众敞开大门,公立博物馆免门票,像卢浮宫、凯旋门等著名博物馆和历史古迹也在免费开放之列。私立博物馆门票减价,它们可以得到税收优惠。法国设立的“文化遗产日”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欧洲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意大利
意大利人曾不无自豪地说,全世界大约4%的历史艺术品出自意大利。也有人说,整个意大利就是一件大文物。作为希腊文化重地、罗马文明的中心、天主教的核心、文艺复兴的策源地,意大利保存下来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多得数不胜数。1996年,意大利当时还只有9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迄今意大利的世界遗产数目已发展到37处。
从1997年开始,意大利政府在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举行“文化与遗产周”活动,意大利国家博物馆、艺术画廊、考古博物馆、文物古迹、著名别墅以及一些著名的建筑等所有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都免费对外开放。全国各地150个城市中数百座平时不对外开放的古迹,一律向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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