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共收录303582条法规今日更新50条法规

发布部门:邯郸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第4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1995-04-18

施行日期:1995-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第四章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第五章博物馆与馆藏文物

第六章私人收藏文物与文物市场管理

第七章拓印、复制、拍摄、展览

第八章奖惩

第九章附则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搞好邯郸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为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设立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为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不设立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文化(文教)行政管理部门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文物事业管理机构,加强文物管理队伍建设。

保护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一切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厂矿企业、村(居)委会、民间组织和个人,负有保护国家文物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市辖区范围内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历史名人建筑遗址、古窟寺、石刻等文物,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文物保管所、研究所、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物事业单位,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负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调查、研究、征集、拣选、陈列、宣传、保护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

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级各类文物,由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改变其管理权、使用权;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其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应当根据文物的级别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并聘请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各级公安、工商、规划、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事业费和文物基建经费分别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掌握使用。文物保护、管理、调查、发掘、研究、征集、收购、奖励等项文物事业费和文物基建维护修理费等,应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城市市区内的文物维修费,应每年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提取适当比例的资金,由市文物主管部门掌握,用于本市市区内的文物维修专项经费。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当地财政拨款,用于文物维修。

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文物单位的收入应当全部用于文物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利用文物开放的单位,应按其门票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上缴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用于文物的保护管理、维修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事业单位,应广辟渠道,多方筹集、吸引、利用国内外资金,用于文物的维修保护。鼓励国内外团体、组织和个人资助我市发展文物事业。

第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革命意义和纪念意义的文物等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

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可视其文物的价值,并按法定程序,逐级向上申报为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核定公布。

对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新发现的文物,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登记,妥善保护,并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依照文物保护法规,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和说明,建立健全科学的保护管理记录档案。根据保护需要,成立保护组织或委托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没有文物使用单位的,附近的机关、部队、厂矿企业、村委会、居委会等,可建立群众性的文物保护组织,或聘请文物保护员对文物进行保护。

凡文物部门管理的寺、观等文物保护单位,未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引僧、尼、道进驻,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禁止宣传封建迷信。

第九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兴建其他工程或其他建筑物。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和堆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以及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

本办法发布前已经建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或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应无条件拆除;因特殊情况,经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可暂时保留其建筑物,维持现状,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签定协议,不得对原建筑扩建和改造,应逐步予以拆除。

第十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未经文物管理部门许可,不得进行取土、采石、挖沟、爆破、开矿、建房、砍伐树木等影响文物安全、破坏文物环境风貌的活动;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其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事先报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古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选址和工程规划设计时,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事先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设计任务书。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行政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建设项目,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征地,建设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未经批准或强行修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视其为违章建(构)筑物,必须无条件拆除,其经济损失由建筑单位自负。

第十二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文物的修缮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包括恢复重建、新建和在古遗址上修建仿古建筑),均应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及施工单位,应接受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工程竣工时,应报审批部门验收。

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物和附属建筑物,要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拆迁、改建和添建。古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三条邯郸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应按照国务院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根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发展经济、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扬和继承等需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总体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注意保护城市的地上、地下文物古迹,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地段和地方民族特色的街区,保护历史名人遗迹,保护古城格局和名城特有风貌,充实完善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史迹网点,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连续性。

第十五条依据总体规划,在建设中对文物古迹、名城风貌的保护进行全面控制、统筹谋划、分区保护。在重点保护区,对文物古迹及有价值的民居和体现古城独特风貌的街道相对集中的地方,对建筑格局进行严格规划设计;对文物古迹进行严格保护,除按法定程序,依原貌进行维修外,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在一般保护区,对文物古迹保护作用大,或对其环境有重要影响,应保护文物古迹的空间环境,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建设任何工程。在环境控制地带对文物古迹、古遗址、古民居有历史联系,或对其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工程的用地性质、建筑内容、造型、体量、色彩、建筑风格、建筑高度等,应与文物的艺术特色和建筑格局相协调,有利于文物古迹的保护,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环境风貌。建设工程应在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建设环境控制地带的保护范围和界限,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划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文物古迹比较丰富,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城镇、村落、建筑、遗址、风景名胜等,可根据需要制定重点保护区和控制范围,进行严格保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在本市辖区内划定开发区或者出让土地时,应当事先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开发区选址应当避开文物保护单位及地下文物古迹。开发区内其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开始建设前,必须事先报告文物部门,由文物部门对出让使用的土地范围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在地下文物得到妥善处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建设。已经设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如没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应增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第十七条本市辖区内地下埋藏的一切文物和在生产建设中出土的一切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发掘和私自占有,不得在古遗址、古窑址内私自捡取文物残片或标本。

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经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遗址、古墓葬等进行文物调查研究,使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逐步增加。有重要发现时应及时向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在本市境内城乡进行的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包括修路、军事设施、窑场取土、新建扩建房屋等),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征地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及跨市建设项目的文物调查、勘探工作,由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调查、勘探工作,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或委托有条件的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考古勘探单位和考古勘探领队人员的资格,由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持证上岗。经过文物调查、勘探,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签发《文物勘探通过证书》。未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文物勘探通过证书》的,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

第二十条配合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和抢救性发掘,必须向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报批手续。确因建设工程情况紧迫或有自然破坏的危险时,急需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的,可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发掘,并同时按法定程序向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补办有关批准手续。

第二十一条因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所需一切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经费标准依照国家文物局《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进行基本建设或工农业生产建设中,发现文物或古墓葬,应立即停工或者局部停工,由建设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出土的一切文物应交给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藏匿、送人或私自占有。如属重要发现,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市外各级文物考古单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需要在本市区域内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的,应当事先经过省和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交验批准计划和发掘证明,在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配合下,方可进行调查或发掘。

第二十四条在本市辖区内进行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发掘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发掘工作报告,并附考古发掘资料及出土文物清单,未经考古发掘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发表尚未公开的文物资料。对出土文物的保管和收藏,按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建立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并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负责收藏和展示本地域内的文物及标本,进行科学研究,对广大群众进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第二十六条国家所有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研究所、保管所、文化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统称为馆藏文物。馆藏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收藏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馆藏文物必须登记、建帐,建立科学的藏品档案。帐、物应分别指定人员保管。全部馆藏文物应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贵重文物藏品和保密性文物藏品,应当采取特别措施,重点保护。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库房建设,配备相应的科学技术保护设施。文物收藏保管单位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公安部门应指导、协助做好文物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八条馆藏文物严禁出售和馈赠。文物的调拨、交换、借用,一律造具清册,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物收藏保管单位应做好对馆藏文物的整理和修复。对不具备藏品标准的文物和标本需要处理时,应分类造具清单,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私人收藏的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可以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登记的文物,提供鉴定以及保管、修复等技术方面的咨询,并为个人保守秘密。

第三十条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卖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收购单位。严禁倒卖谋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第三十一条文物购销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文物单位经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文物购销业务。经营对境外销售业务的文物商店,须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在文物旧货市场销售文物监管物品的经营者,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在指定的市场进行。经营的文物监管品,在市文物鉴定部门鉴定后,方可出售。外运的文物需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出市。

第三十三条市及县(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文物监管物品和文物市场的监控和管理。文物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工商、公安部门制定。

工商和司法等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应当在结案后及时移交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金融、冶炼、造纸企业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应与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拣选出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除部分供金融研究机构留用标本外,其余应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移交的文物须合理作价。

第三十五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刻,当地文物保管机构可作为研究资料拓印并妥善保存。严格控制拓印数量,严禁把拓片私自馈赠。对珍贵文物以及未发表的墓志铭石刻,严禁随意拓印、拍摄或者翻刻副版出售。有关单位如有特殊需要,须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外提供文物拓片和有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文物的复制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一、二、三级文物的复制,应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国家或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般文物的复制报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收藏文物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不得私自向复制单位提供文物或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已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陈列品,观众可以局部拍照。不准对文物全面系统拍照、拍摄,不准从陈列柜中取出拍照,标明“请勿拍照”字样的文物不准拍照。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带领外国人进入非开放的文物单位和考古发掘现场参观、拍照、拍摄,不得向外国人提供未发表的文物照片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利用文物拍摄电影、电视,须报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没有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拍摄批复意见,文物基层单位不得接待并有权拒绝拍摄。在拍摄时,不得超越批准范围,不得损坏所利用的文物,不得把文物作为拍摄电影、电视的道具。

国内外有关机构和个人与本市文物单位合作出版文物书刊,拍摄文物专题电影、电视片,应事先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出版、拍摄计划及权益分配办法,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请省和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

第三十九条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拍摄电影、电视的单位,应向文物管理部门交纳文物保养费和协助拍摄工作人员劳务费。如因拍摄影响观众参观,造成文物单位收入减少的,应交补偿费。

前款收费标准,按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文物局《关于拍摄文物收费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四十条本市文物收藏、保管单位的文物,到省内其他市、县展览的,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到外省展览文物或文物出国(境)展览的,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执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本单位或者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标本捐献给国家的;

(四)发现文物或者重要文物线索及时上交或者上报,使文物得到妥善保护的;

(五)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其他重要贡献的;

(六)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七)长期从事文物工作,在文物普查、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基础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八)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坚持原则,使名城规划、建设、保护等措施顺利实施,成效明显的;

(九)在打击走私、贩卖、非法经营文物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对文物造成损害的,由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占用文物建筑或变更文物所有权、使用权的;

(二)使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养、修缮的;

(三)在文物建筑范围内堆放污物、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的;

(四)在古文化遗址乱挖、乱掘古墓葬封土,扰乱古文化遗址文化层的;

(五)刻划、涂污、砸碰损坏古建筑、古雕刻、古石刻、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等尚不严重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文物修缮装饰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带领外国人进入考古发掘现场或非开放文物单位或向外国人提供未发表的文物照片、文物资料的;

(八)未经批准擅自拓印、复制、拍摄文物或者提供未发表的文物资料、用文物做道具、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的;

(九)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文物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坏文物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赔偿损失,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排放污水、废气、废渣或擅自采矿、取土、爆破、危害文物安全的;

(二)文物修缮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改变文物原状,或擅自迁移、拆除、文物建筑的;

(三)在重点文物保护区、文物风景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擅自兴建工程,破坏文物周围环境风貌的;

(四)未经文物部门对其所使用土地进行文物调查、勘探或未取得《文物勘探通过证书》而擅自开始施工建设的;

(五)在建设工程和其他生产活动中发现古墓葬、古遗址等文物不报告而继续施工、生产,造成文物破坏或流失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文物勘探、考古发掘的;

(七)在城市建设中,改变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擅自增加建筑物的高度或改变其建筑形式、色调,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环境,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环境风貌的;

(八)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文物收购经销活动或非法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的;

(九)利用文物拍摄电影、电视或者拓印、复制、拍摄文物,造成文物损坏的;

(十)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文物损坏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对文物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有贪污、盗窃、走私、盗掘、破坏文物等行为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文物保护中的问题不及时处理,致使文物遭到破坏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文物损坏、流失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物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依照文物保护法规和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THE END
1.Tomorrow’sClassics以银博物他们亦开辟艺术家驻留项目,邀请年轻设计师或艺术家进入工坊,对于受训于现代工业设计教育的设计师而言,这让他们直接面对物质材料的复杂性。在双手与银器的碰撞之间,是找回“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始品质。 Puiforcat的银器不仅被世界各地博物馆收藏,也经常为酒店、公共机构与私人提供定制。https://www.adstyle.com.cn/design/heritage/news_1231ab1d6b12e1c4.html
2.全国唯一一座金银器主题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明年6月“亮相”记者15日获悉,位于眉山彭山区两江交汇处,全国唯一一座金银器主题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正在加速建设,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外立面及玻璃采光顶施工,正在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深化设计,预计2025年6月建成开馆。 走进江口沉银博物馆项目施工现场,一座“天圆地方”造型的独特建筑矗立在江边,场地内摆放着各种施工材料,现场施https://scfbweb.3xmt.com/news/getNewsDatail?id=807173
3.全国唯一一座金银器主题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明年6月“亮相”(大美四川12月16日讯 黄荣祥 综合网络)记者15日获悉,位于彭山区两江交汇处,全国唯一一座金银器主题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正在加速建设,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外立面及玻璃采光顶施工,正在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深化设计,预计2025年6月建成开馆。 走进江口沉银博物馆项目施工现场,一座“天圆地方”造型的独特建筑矗立在江http://www.aisichuan.cn/tpl/news/new_3078.html
4.决胜四季度⑨全国唯一金银器主题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预计“圈圈儿”今日从眉山市彭山区获悉,位于彭山区两江交汇处,全国唯一一座金银器主题博物馆——江口沉银博物馆正在加速建设,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外立面及玻璃采光顶施工,正在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深化设计,预计2025年6月建成开馆。 走进江口沉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2MDYzMDY1Mw==&mid=2247528220&idx=2&sn=f1f51fdd72020dab5c9aa2cebcf2a27b&chksm=fd84ddebe9e67d3ac03db3e1b7633fc0f01555c16c76d1f90d1ce509e439e4f604f8a830c386&scene=27
5.外国文物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国家博物馆网站全面及时介绍中国国家博物馆概况,藏品,展览,活动,学术研究,国际交流等各项内容,提供参观导览,门票预约,留言问答等多类服务,努力为公众了解国家博物馆,参观国家博物馆和享受国家博物馆提供的各类文化休闲服务提供支持http://m.chnmuseum.cn/zp/zpml/wgwwcp/index_1.html
6.文物会说话?鎏金银壶手中持金樽美酒醉他乡馆藏单位:鄂尔多斯市博物院 1975年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荷叶勿苏公社李家营子大队修水渠时,发现了一批银器和金带饰,敖汉旗文化馆对这次出土的文物进行了清理,并对出土地点进行了调查。这批金银器出在老哈河右岸的第一台地上,两座墓分别编为一号墓和二号墓。一号墓出5件土银器,有银执壶、鎏金银盘等,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9176573506704812&wfr=spider&for=pc
7.重焕新生的青铜鑑:不再“隐身”的文物修复背后古代艺术澎湃新闻澎湃新闻获悉,近日,由美国银行资助修复的上博藏青铜蟠龙纹鑑在新开馆的上博东馆文物保护修复体验馆展出,作为文物保护修复应用案例向公众传递文物保护理念。 在去年,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的12件金银器藏品的保护和修复,以便在大型展览中展出。通过艺术赞助助力博物馆文物保护,这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在少数,这些正遭受“病害”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631411
8.观复博物馆是马未都先生创办的私人博物馆,观复博物馆是马未都先生创办的私人博物馆,位于上海中心37楼,有电梯直达,点评网可以88折团购门票,但需提前2小时购买才能验票。博物馆设:瓷器馆,东西馆,金器馆,造像馆四个常展馆和一个临展馆。瓷器馆陈列了历代工艺高超的瓷器。金器馆藏品做工精妙绝伦,巧妙运用镜面幻化出璀璨夺目的视觉效果。造像馆把佛像以洞窟式陈列https://m.dianping.com/review/634880260
9.误入私人博物馆,发现一个宝藏库!作为私人博物馆,这里空间已算很大。总共两个厅室,一个主要用玻璃柜陈列各式金银铜器,一个主要展示藏族人传统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用具。 博物馆中的收藏品种类繁多,但整体上看风格又很统一。例如,木质的各类储藏食物的器皿,金银质的各类餐具,以及花纹景美的各式腰刀,都蕴含着浓郁的藏式特色。 https://www.jianshu.com/p/5e8520b52064
10.私人博物馆上门收购藏品的博物馆私人博物馆上门收购藏品的博物馆。鼎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传播中华文化、为文化艺术品爱好者、收藏者提供多方位服务的公司。 “鼎荣”公司历经多年酝酿和筹备,由多位资深收藏家、行业内资深职业经理人联合文化产业基金共同设立。 “鼎荣”公司致力于打造一个文化艺术品的交流、传播平台,并通过这个平台引入和整合鉴定http://www.shoucangyaji.com/guwan/138183.html
11.收藏系神豪第九百七十四章:私人博物馆在线阅读潇潇清枫小说寻常足以在那些省级博物馆充当镇馆之宝的古董文玩,在唐远这里比比皆是,所以唐远打造的这座私人博物馆是按照藏品类别进行划分的,目前总共划分了青铜器、瓷器、玉器、金银器、钱币、佛造像、古籍善本、玺印、书画这九个展厅,未来可能还会继续增设展厅,相关空间也都已经提前预留了出来。 其实,目前已经开设的展厅,应该是十http://www.meiyee.cc/book19/97437/23663823.html
12.开幕展有亮点,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获赠946件中国古代金银器珍藏卢茵茵表示,能够为这批心爱的收藏找到一个完美理想的归宿,实在无比感恩。深信这批捐赠藏品能配合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实践其愿景,结合博物馆的环球视野,令中国文化艺术发扬光大,为全球观众作更深、更远的分享。 据悉,“梦蝶轩”是著名收藏家卢茵茵女士与朱伟基先生的私人收藏堂号,所收藏的中国古代金银器文物国际闻名,https://news.southcn.com/node_b710679493/5a02a0a737.shtml
13.北京故宫博物院金银器馆 常设展馆。设在内廷东六宫区景阳宫,展出清宫金银器精品,陈列主题为《金昭银辉——清代皇家金银器特展》,著名的金发塔、螭纹提梁壶即陈列于此。 青铜器馆 常设展馆。设在内廷东六宫区承乾宫和永和宫,故宫博物院现藏历代铜器一万五千余件,其中仅先秦有铭文的青铜器就有近一千六百件。目前正在闭馆改陈https://www.qwbaike.cn/doc-view-5814.html
14.流失海外的圆明园文物都被谁收藏了?被誉为“国家级的博物馆和私人艺术收藏的成功典范”的英国华莱士典藏博物馆收藏着一对“金瓯永固”杯,一铜一金。 上图右侧红圈处一侍者手中捧着的就是“金瓯永固”杯铜杯 “金瓯永固”杯是清代皇帝每年元旦举行开笔仪式时专用的酒杯,寓意大清的疆土、政权永固。据记载,乾隆年间共制作了4件“金瓯永固”杯,华莱士https://www.thecover.cn/news/677681
15.免费新展!鉴赏百年前欧洲顶级时尚艺术,“璀璨万象”即将登陆!如今,V&A博物馆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装饰艺术与设计博物馆,馆内永久收藏品超过450万件。 罗莎琳德和亚瑟?吉尔伯特夫妇以收藏绚丽华美、工艺精湛的金银器等艺术品闻名于世,他们建立起了20世纪欧洲装饰艺术领域最全面的私人收藏体系之一。 本次展览将展出由罗莎琳德和亚瑟·吉尔伯特夫妇收藏并捐赠给V&A博物馆的艺术品。https://www.jfdaily.com/sgh/detail?id=1126595
16.金银璀璨光耀盛唐:齐东方《唐代金银器研究》之考古发现和标准众所周知,在中国现代考古学尚未发掘出土唐代金银器时,一些传世的器物已收藏在私人家中和博物馆中。这些器物虽也有20世纪初地下出土的,但未经科学发掘,由盗墓者获得或偶然发现,经古董商之手辗转流传于世,出土时间、出土地点,出土遗迹的性质、伴出器物的组合等重要考古学现象都无记录。然而,这些精美的传世唐代金银器,https://www.antiquekeeper.ca/?p=102670
17.“紫禁城与‘海上丝绸之路’”展午门开幕范?斯宾家族与范?霍根多普家族均为荷兰贵族。瓷盘的主人是范?斯宾男爵(乔安?弗雷德里克?威廉,1746~1827年)与其妻萨拉?乔安娜(1755~1828年),此盘可能是1785年两人为了庆祝铜婚纪念而专门定制的瓷器。荷兰阿姆斯特丹博物馆藏有一件同样的徽章瓷盘,器形为花瓣口,应属于同一套瓷器。https://www.dpm.org.cn/show/237804.html
18.美术学院在近日结束的2013嘉德秋拍中,靳尚谊的博物馆馆藏级作品《塔吉克新娘》以8510万元成交,创出靳尚谊作品拍场新纪录,同时也创出中国嘉德油雕板块二十年拍卖新高。《塔吉克新娘》在20世纪80年代初横空出世,摆脱了当时中国“土油画”惯有的黯淡与粗糙,将油画的艺术性展现得纯粹而自然,令当时整个画坛为之一振,被学术界誉https://art.cnu.edu.cn/zgyzscstbg/62793.htm
19.唐代金银器研究(豆瓣)本书全面收集了地下出土和国内外博物馆、私人收藏 金银器,从考古、历史、美术史的角度进行研究。书中刊布照片百余 帧,并附有400余幅线图。 唐代金银器研究的创作者 ··· 齐东方 作者 作者简介 ··· 齐东方,1956年3月13日出生于辽宁省昌图县,现为北京大学考古文博院教授, 主要从事汉唐时期的历史、考古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024603/
20.博物馆社会实践心得体会(通用21篇)由此可见,如今私人博物馆现状尴尬、处境艰难。一部分民营博物馆为了自身生存不得不增加商业行为,另一部分类似于钱币博物馆这种自身很难进行盈利的民营博物馆又面临难以维持的危机。民营博物馆的现状以及它们何去何从值得更多人的关注。 7月5日至7月9日,我们小队来到浙江自然博物馆进行第二部分实践活动:参与博物馆志愿https://www.jy135.com/shehuishijian/663638.html
21.埃尔米塔日博物馆每日环球展览埃尔米塔日博物馆(The State Hermitage Museum)又名冬宫博物馆,曾是俄罗斯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私人博物馆,1852年向公众开放。该馆藏品总数超过300万件,被誉为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亦是俄罗斯最重要的艺术博物馆。历史· History埃尔米塔日博物馆由6座建筑组成,第一座亦是最主要的建筑为冬宫(The Winter Palace)。冬宫https://art.icity.ly/museums/e3bx388
22.上海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策略研究以上海纺织博物馆为例上海市非国有博物馆的藏品涉及绘画、书法、金银器、玉石、陶瓷、织绣、生活用具等多个类别。按藏品内容划分,上海市非国有博物馆的类型主要为行业类博物馆、历史类博物馆和艺术类博物馆,自然类博物馆和科技类博物馆较少,没有综合性博物馆,如上海纺织博物馆等行业类博物馆,上海福寿园人文纪念馆等历史类博物馆,上海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3/1115/7065136010006006.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