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海新区内发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石器、玉器、陶瓷器、青铜器等)。
2.反映滨海地区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
3.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含滨海地区历代乡贤书画家代表作品)、陶瓷器、玉器、家具、古籍善本、碑帖等。
4.历代铜、玉、竹、木、牙、角、漆器等工艺制品,重点征集能反映中国手工艺水平的各类精品。
5.历史上各时代各地域富有文物价值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影像资料。
(二)民俗类
1.反映滨海地区士、农、工、商和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和宗教活动的文物。
(三)革命史类
反映滨海区域内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实物及图片资料。
(四)当代史类
解放以来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反映滨海历史、文化的文物及资料。
(五)标本、古生物化石类
能反映滨海区域内特色的动植物及矿石标本,各种古生物化石,包括海洋及陆地的古生物化石。
(六)其他
1.反映滨海地区的物品、老照片、资料、影像资料。
2.反映滨海地区历代名人的文物、实物及资料。
3.反映滨海新区近现代民族工商业发展史的文物资料。
4.反映滨海本地的各种旧影像、音响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接受个人、单位捐赠,由滨海新区博物馆颁发《捐赠证书》。
(二)暂存或借展。根据展陈需要,对收藏者不愿出售或捐赠的文物,在其自愿的基础上,采用所有权不变的暂存或借展方式,并适当支付一定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复制或仿制。对以本条第(一)至(四)项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征集。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路988—1号滨海新区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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