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市建设已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并指出:“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对城市更新,《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顶层设计,提升了城市更新工作的文化层次与发展格局,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突破。
存在问题
临安博物馆
政策建议
水岸山居
二、城市建设已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必须让各地城市认识到:城市与乡镇更新不是各地城市与乡镇因为建设土地受限不得不采取的发展策略,具体政策制定首先要体现能保尽保的原则。
富阳文村
作为一位长期致力于传统中国城乡建筑遗产保护与转化创新的建筑师,我有特别多的机会了解浙江在地上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近年来,浙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指引,深入实施“文化保护工程”。自2012年以来,全省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项目523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项目907项,应该说,成绩斐然。
富春山馆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文物保护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提出:“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文物,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这种重视固然让人振奋,但是,就我所知,实际工作中面临着一系列主要困难:
一、各地发展实际差异,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修复项目存在资金落实难的问题。尤其在县城与乡镇一级,实施传统名镇名村保护工程,保护对象数量巨大,文物保护修复所需的材料物料、人工、文物建筑保护修缮等各项费用高,各地因重视程度不一、发展实际限制,政府投入难以覆盖文物保护支出。
杭州国家版本馆
二、私有产权文物建筑保护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私有产权文物建筑保护管理难。部分文物产权关系复杂,在文物修缮、保养的方案确定、费用分担难以达成统一意见,成为私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的“拦路虎”。现行《文物保护法》仅规定了私有产权文物建筑所有人、使用人应承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对其因保护文物而发展受限、生活不便等的补偿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权责不对等的情形普遍存在。
三、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匮乏,队伍建设严重不足。目前我国高等文保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尚不完善,人才培养不足。在实际就业中,工资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等原因导致基层文保机构专业人员流失率高,加剧人才紧缺状态。
四、文物保护科技创新体系有待健全。诸多文物保护修复难题亟待多学科参与攻关破解,例如中国传统建筑普遍采用的木结构大量存在结构失稳,高密度互相依靠,如果随意落架重建对整体风貌造成严重破坏,如何建立不落架维护的修复体系?如何避免从过度旅游化、商业化的目的出发,打着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名义,以落架大修借口建造假古董?中国乡村普遍存在大量夯土建筑遗产,对今天的可持续生态建设有重大参考价值,但文物保护科技基础研究水平低、濒危文物抢救性保护技术瓶颈未突破,亟待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
一、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文物预防性保护的干预程度界定规范体系,明确预防性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申请、使用规范和程序,从顶层设计上解决好预防性保护修复项目实施难的问题。以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再利用为抓手,建立起一整套民间资金参与保护的制度。乡村普遍尚存的大量历史街区与民居,是人们普遍尚在其中生活的场所,从保护定性上恐怕不适合以往的文物保护规定与体系。大量生活痕迹的保护需要,更适用国际上建筑遗产的保护范围,这个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要尽快建立,越快越好。
三、建议聚焦文物保护修复实践需求,推进文博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等合作攻关,加强夯土建筑保护与修复、木结构建筑失稳等领域的跨学科交叉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加快打造一批突破性成果和覆盖全国不同地域的示范项目。
四、大力加强目前我国高等文保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在规划建筑设计等学科的城乡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人才培养。在实际就业中,要重视提高保护队伍工资待遇,解决基层文保机构专业人员流失率高,人才紧缺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