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期刊案。该案共有14名被告人,因案情复杂,法院决定分案审理。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通过案件侦办单位——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获得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本次有6名被告人出庭受审,经审理,6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5万元到97万元的罚金,截至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发稿,6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作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此案跨河南、云南、河北、安徽、北京5省(市),涉及论文编、印、发、挂网全流程环节。
一条线索转办函引出部督大案
李营是浙江杭州一家医院的护士。2022年11月,因为评职称需要刊发论文,她想到了找中介。
在某搜索平台上,一名中介告诉她有两种服务方式:自己有论文,可以负责代发;如果没有,可安排“写手”代写。两种方式都保证刊发,不仅赠送纸质版期刊,还能在期刊网上查到自己的论文。
在看了这名中介发来的营业执照和一些期刊社的委托书后,李营选择了请中介代写代发。
不久,李营收到了某健康医学类期刊社的《录用通知书》,上面注明她的论文将在2023年1月刊发。
为了发表这篇论文,李营分3次付款,一共支付了1000元。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查询得知,这份期刊由西部地区书报刊发展中心主办,用少数民族语言出版。而李营收到的期刊却是中文的。
谁在假冒正规期刊征稿?从征稿、发《录用通知书》到挂网,如何操作?
这要从一条线索转办函说起。
2023年1月28日,荆门市掇刀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区公安分局移交了一条线索转办函,大致内容是:湖北海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皓公司”)冒用某科普期刊社名义,收集、出版论文,疑似涉嫌非法出版、非法经营、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公安机关核查。
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孙杨一行立即前往核查。
海皓公司于2020年7月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杰。面对核查,他说,自己是底层接单人员,负责将征集来的稿件传给上游公司刊发,收取版面费,不参与编辑出版工作。判决书显示,李杰收取论文作者支付的版面费约16.1万元。
李杰向办案人员讲述了公司遇到的一件事情,他们有一批论文发给了河南周口的高亚、陈俊,这两位自称是“期刊社编辑人员”,可以将论文发表在两本科技期刊上,公司交了版面费,论文迟迟没有发,对方也联系不上了。
随着调查深入,办案人员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查询得知,李杰提供的其中一本科技期刊已于2013年4月注销,没有查到另一本科技期刊。
从警12年的孙杨意识到,此案“可能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
2023年5月18日,警方对高亚、陈俊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出版物一事立案侦查。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荆门市委宣传部、“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也参与其中。
30余种假期刊一年多收了2000多万元版面费
在周口警方的协助下,荆门警方抓获了高亚、陈俊等人。
令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高亚、陈俊等人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显示,这只是整个犯罪链条的一个环节。这批假期刊来自云南刊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刊文公司”)。
2020年7月,詹剑注册成立刊文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随后,他从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获取了30余种已注销或非汉语版,以及不常见期刊的刊号、主办单位等信息,开始制作假冒期刊。
征稿时,刊文公司内的3个采编组员工对外以“期刊编辑部”的名义,主动联系有论文发表需求的人或征稿代理人,推荐自家制作的假冒期刊,收取版面费。
为了骗取发稿人的信任,刊文公司会制作盖有期刊社公章的《录用通知书》。
这些公章都是假的。今年5月21日,在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见到了一大盒子期刊社和多省市新闻出版部门的假公章,大约有100个,这些假公章都是从刊文公司缴获的,用于给《录用通知书》盖章。
然后,詹剑会将电子版期刊发到一家印刷厂,依次进行胶片制作、印刷、装订、邮寄等工作。
判决书显示,白强收取詹剑支付的排版费约41.9万元,张凯收取詹剑支付的印刷费约120万元,胡凯收取张凯支付的印刷费74万元。
在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还看到了约有3000本、摞了一人高的期刊。
几百元起步、收稿量大,刊文公司制作的假冒期刊在收稿群里很受欢迎。
湖北某高校学报一名在职编辑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这家期刊网在业内影响力很大,被誉为“中国四大知名期刊网”之一,与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属于同一梯队。
假冒期刊巨大的发稿量潜藏着巨大的利益,让这家知名期刊网内部员工潘胜非常看好这门“挂网生意”。
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熊达旭表示,这种收录方式是利用了这家知名期刊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法律上“打了个擦边球”。
随着收录数量增多,曾有正规期刊社举报过这家期刊网。
“我们回复说,这是合作方的问题,是对方提供了虚假手续,稿件也是对方收的,与我们无关。”潘胜说,自己一直在想办法规避风险,尽量在明面上“合法化”。
(文中李营、李杰、高亚、陈俊、詹剑、白强、张凯、胡凯、潘胜、汤华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