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中国报道》(左)与正刊(右)的比对。前者的封面布局以及刊名的字体、字号和颜色与后者非常相似。实习生叶雨阳摄
“你们杂志出过‘学术刊’吗?”
“‘学术刊’?从来没听说过。”
“这样的违法行为太明目张胆了!”《中国报道》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实感慨道。
真假难辨的“山寨刊”
在陈实的办公室里,笔者见到了一本今年第5期的“山寨”版《中国报道》。
如果单从外观看,还真不容易判断哪一本是“真身”,哪一本是“山寨”版。在陈实的指点下,笔者发现,“山寨”版封面上“中国报道”四个字的位置、字体、颜色均与正刊完全相同,差别仅在细微之处:“山寨”版上的刊名“中国报道”四个字略大于正刊,高度为6厘米,而在正刊上刊名标志高5.7厘米。
如果不把“真身”和“山寨”版放在一起仔细比对,还真不容易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别:正规的《中国报道》长27.9厘米、宽21.5厘米;而“山寨”版长28.2厘米、宽20.9厘米,比正刊略长、略窄。
在刊名的上方,“山寨”版照搬了正刊的刊号和定价,甚至连封面左下方的扫描条码都几乎一致。翻开“山寨”版的内页,印在封二上的杂志社地址是“花园路24号”这正是《中国报道》杂志社的地址;在扉页上所印的编委会、学术顾问、总编室等部门的名单和正刊也完全一致,只是改变了某些部门出现的先后顺序。
如果不仔细对比两本刊物在扉页上每一个部门以及每一项职位人员名单,也很难发现这些细小的差别。
无所不包的“学术刊”
“山寨”版《中国报道》与正刊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刊载的内容。
“《(第5版)释义研究》、《SQLServer中约束的介绍》、《浅谈新课程下的初中美术教学》……”
从刊发内容上看,“山寨”版《中国报道》的确像一本“学术刊”。今年第6期“山寨”版《中国报道》的厚度大约是正刊的4倍;在311页中,共刊登了241篇论文这一数字是正刊32篇稿件数量的7倍多。
笔者翻阅了《中国报道》的多本正刊,发现其一般设有“封面故事”、“时政”、“经济”、“社会”、“文化”5个部分,采用了一般新闻类杂志常见的版式多幅照片、漫画、示意图、统计图表穿插在版面中。
而“山寨”版《中国报道》设有“新闻视角”、“财政金融”、“管理观察”、“教学理论”、“研究与技术”等15个栏目,光目录就占了满满3页。内页中排版也全无美感可言:每一页清一色分为左右两栏,除了偶有几篇论文中配有统计、示意图表,没有任何插图,黑白印刷的200多篇论文密密麻麻地占满了整本刊物。
“找不到被告,一切无从谈起”
按照陈实的说法,要不是上述读者在拿到“山寨”版刊物后向杂志社求证,他们至今也不会发现有这样一本“学术刊”。“那些没有来向我们求证的投稿者,多数很有可能已经凭着在‘山寨’版上刊发的论文获得了晋升。”
“他们说,杂志社也没有受到什么经济损失,就耐心等结果吧。”高鑫告诉笔者,事件的最新进展是“新闻出版总署将案件线索转给了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杂志社目前在配合总队调查”。
经办此事的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办案人员告诉笔者,目前,文化执法总队的做法主要是扩大一些线索,尽量多找到一些证人。
杂志社也曾向其法律顾问求助。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杨律师表示,现有的情况下最难的就是找到“被告”,包括“山寨”版刊物的出版者、编辑者以及印刷者。“山寨”版刊物上并没有关于这些人的信息,单凭期刊上和网上的几个“不具有排他性的”名字,根本无法确定。
还有哪些期刊被“山寨”
事实上,一般读者看不到像“山寨”版《中国报道》这样的“学术刊”。
陈实手中的这本“山寨”版《中国报道》是由一位投稿者提供的。“山寨”版本身并不公开发行,公众根本买不到。“他们只会寄给投稿者,连我们手上也仅有举报者向我们提供的这些。”陈实说。
笔者以“中国报道”、“投稿”等关键字组合搜索时,词条中出现很多论文发表中介的信息,但却找不到“山寨”版出版、发行、印刷等信息。“山寨”版《中国报道》有一个域名为“zhongguobaodao.com”的“官方网站”(《中国报道》杂志正刊的官方网站网址为“www.chinareport.org”编者注),但目前已无法正常打开。
这一起偶然发现的“山寨”版刊物侵权的事件令陈实始料未及。在感慨“国内期刊出版的环境竟然如此恶劣”的同时,她认为这与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太轻”有很大关系。
“现在这样的违法、违规刊物就算被抓到,也只罚个几万块钱,对他们来说,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整顿期一过可能又会继续。”陈实说。
笔者随后致电《中国产业》杂志社总编室求证上述说法。
“多龙治水”谁都不愿“做主”
查处一本“山寨”期刊有多难
自从今年6月接到读者举报存在“山寨”版刊物后,《中国报道》杂志社的编辑就踏上了一条艰苦的举报、维权之路。但在向有关职能部门递交举报材料的一个多月里,他们却没有等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
在听完《中国报道》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实介绍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后,笔者的第一感觉是:“山寨”版刊物侵权的事实非常清楚,有关部门一定有办法查到责任人。然而,笔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查处一本“山寨”期刊并不容易。
查处“山寨”期刊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门。从理论上说,多个职能部门“多管齐下”执法应该能形成一股合力;但在实践操作中,似乎每个部门都不情愿“做主”,而更愿意“配合”。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文委主要的监管对象是“有正规手续和牌照的合法出版单位”。换言之,“山寨”版刊物的出版单位或个人并不在他们执法的职责范围之内。该工作人员还告诉笔者,《中国报道》杂志社这次遇到的刊号、刊名被“山寨”的侵权事件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如果鉴定是假刊,就属于‘无证经营’,对它的打击肯定是以工商部门为主,我们也可以联合执法。”在谈及具体的执法过程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
不过,在查处“山寨”期刊的过程中,把板子全部打在负责“下游”查处的职能部门身上似乎也谈不上“对症下药”。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业务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借期刊发论文”涉及整个社会的评价机制问题,需要“多个部门综合发力”。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能做到的是“尽可能地规范,严厉地查处”。
“现行人才评价机制、评职称的体系一天不改变,类似‘山寨’版刊物这样的违规,甚至非法期刊就总有市场,光靠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查处很难做到彻底杜绝。”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