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高府〔202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高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十七届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高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目录
第一章认清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发展要求..................3
第一节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性进展................3
第二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困难挑战..............8
第三节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机.................10
第二章厘清发展思路,科学谋划路径目标.................12
第一节指导思想...................................13
第二节基本原则...................................13
第三节发展目标...................................15
第三章优化发展布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17
第一节发展布局...................................17
第二节重点产业发展布局...........................17
第三节建设乡村产业集群...........................25
第四章发展精细农业,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32
第一节建设精深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32
第二节建设精准化现代农业生产体系.................37
第三节建设精益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44
第五章塑造精美农村,实施岭南特色乡村建设行动..........46
第一节促进乡村风貌管控提升.......................46
第二节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49
第三节建设乡村便捷高效生活圈.....................51
第四节修复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59
第五节创新提升乡村治理体系.......................62
第六章培育精勤农民,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67
第一节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67
第二节加快提升农民精神风貌.......................68
第三节全面提升农民收入...........................69
第四节促进农村消费升级...........................71
第七章巩固拓展成果,促进脱贫减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73
第一节促进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过渡...................73
第二节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75
第三节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77
第八章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制度障碍..80
第一节全面激发农村内生活力.......................80
第二节推动城乡要素优化配置.......................83
第三节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85
第九章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规划有序实施.............87
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87
第二节促进政策统筹...............................87
第三节加强法治保障...............................88
第四节开展评估考核...............................89
第五节注重典型带动...............................90
高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91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高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对高州市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是未来五年指导高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和制定各项“三农”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认清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发展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和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是全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高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三五”以来,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推动农业加快升级、农村加快进步、农民加快发展和新型城乡关系加快形成,为开启新征程、实现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期间,高州市农业经济总产值逐年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农民收入不断增长。202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为271.66亿元,与2015年相比年均增长11.6%。其中,农业总产值171.54亿元,林业总产值14.12亿元,牧业总产值70.94亿元,渔业总产值6.96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8.09亿元。与2015年相比年均增长分别为11.27%、7.73%、13.98%、7.43%和10.55%。
2020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90.51万亩,粮食产量40.44万吨,分别比2015年增加3.39%和增加5.70%;花生种植面积11.83万亩,产量3.14万吨,分别比2015年增加3.23%和18.05%;水果产量184.95万吨,比2015年增加40.73%;蔬菜种植面积39.65万亩,产量92.6万吨,分别比2015年增加13.45%和27.13%。2020年,猪肉、禽肉和水产品产量分别为8.83万吨、7.03万吨和8.6万吨,分别比2015年减少19.21%、增加87.97%和26.84%。
图1-12015—202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及增长速度
表1-1高州市2015年—2020年主要农产品生产规模
产品
单位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87.54
89.72
89.53
88.67
89.21
90.51
粮食产量
万吨
38.26
39.13
39.34
39.56
39.63
40.44
蔬菜种植面积
34.95
36.15
36.45
37.42
38.53
39.65
蔬菜产量
72.84
76.14
78.42
82.00
87.36
92.60
糖蔗播种面积
0.31
0.36
0.44
0.48
0.33
0.35
糖蔗产量
1.15
1.35
1.66
1.67
1.05
1.10
油料种植面积
11.45
11.81
10.94
11.22
11.55
11.83
油料产量
2.66
2.81
2.67
2.77
2.95
3.14
水果种植面积
136.09
135.15
129.78
129.76
129.08
129.48
水果产量
131.42
141.86
148.28
160.89
169.81
184.95
生猪出栏量
万头
143.11
137.14
135.96
166.44
121.07
115.63
家禽出栏量
万只
3110.38
3142.17
3901.39
3930.09
4822.22
5471.89
肉类总产量
14.97
14.63
17.58
17.53
15.93
15.86
水产品产量
6.78
7.10
7.67
7.70
8.46
8.6
截至2020年,高州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93个,家庭农场4900家,农业龙头企业78家。78家农业龙头企业中,其中省级32家,市级18家,县(市)级28家,省、市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家数茂名市第一。78家省市龙头企业总资产41.4亿,固定资产23.3亿,年销售总收入达54.5亿,其中销售收入10亿以上的企业1家,过亿的企业7家,5000万元以上的19家,带动农户12.4万户,户均增收7750元。2019年,高州市成为全国首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并取得实效。
三、农业品牌化建设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高州市围绕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产品,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稳步培育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产品,不断壮大农业品牌数量规模,以品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全市现有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5个,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19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18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18个,有机食品认证产品1个,广东省名牌产品13个,广东省十大名牌农产品7个。
“十三五”期间,高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大力全面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城乡风貌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村庄基本清除黑臭水体,5642个自然村已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0%以上。
“十三五”期间,高州市积极稳步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充分利用扎实的农业发展基础,不断优化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加快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服务农业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富农兴村产业,形成了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发展格局,石鼓镇深埇村“三变”改革经验入选了省委农办编印的《广东农村改革100例》,高州被定为省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
高州市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有效地减少鲜果的销售压力,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据统计,全市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作坊3万多个,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129家,年加工量78万吨,年产值40.2亿元。在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高州市农产品的加工率不断提高,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率已达45%以上。
目前,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了根子镇、镇江镇2个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高州市仙人洞自然风景旅游区、高州市陶乡然休闲旅游农业观光园(南果花乡)、高州市南塘镇彭村休闲农庄、高州市南塘镇柳村休闲旅游农业观光园、茂名市建国生态园、广东宏益鳄鱼世界6个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示范带动全市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观光休闲农业基地(庄、园、村)23个,农家乐11个,具有岭南特色的观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3条。
“十三五”期间,全市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劳动力管理、基础设施、公共公益事业等城乡“五个一体化”建设。2020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2.3元,较2015年增长47.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逐年缩小,由2015年的1.54缩至2020年的1.504。
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513户35197人,截至2020年底已全部脱贫,脱贫率100%;39条贫困村全部退出摘帽,退出率100%。2020年,高州市分散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35元,超过脱贫标准(分散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人口可支配收入脱贫标准:达到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即8266元)。39条省定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89.56元,超过贫困村脱贫标准(贫困村农民可支配收入脱贫标准:达到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1022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农产品国际贸易受到严重威胁。信息化发展,传统的农产品经营方式带来的改变,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发展前景向好,但也面临着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这对于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实施和资金的扶持等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发展冲击都很大。虽然我国疫情防控向好的态势发展,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促使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防控疫情成为常态化。如何破解疫情对农产品流通、物资、化肥、饲料的运输、农产品出口以及乡村振兴目标如期实现的影响,是当前高州农业农村发展的最大挑战。
随着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的加大,农村新兴产业也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用地的形态、规模和方式上呈现出多样化,土地的需求总量也有所增加。然而,土地供应却面临多方面的制约,一是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制约着农产品加工、物流、乡村旅游等项目的发展;二是原规划的用地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产业发展,亟需整合农村建设用地释放发展用地空间;三是土地流转困难。这一系列问题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是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上,一些农村在烘干设备、预冷设施、冷链贮运等现代基础设施方面配套不足,在生产标准化、绿色高效技术应用等方面更为欠缺,一些产地批发市场、产销对接、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等设施相对落后,物流经营成本高,严重制约优质蔬菜、优质水产品、优质林果等优势特色农业的发展。二是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依然参差不齐,一些地方标准不高、配套不足、利用率低。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和污水处理能力有限,乡村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设备配套和运行能力较弱,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向农业农村扩散的防范应对能力仍然薄弱。三是在农村公共服务上,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短板明显,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相比,尚有相当距离。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高州市作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先行者,要在服务全省大战略中乘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把握重大机遇,对标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定位,站在更高起点、按照更高标准谋划推进“十四五”期间“三农”工作,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定指向、定格局。
一、抢抓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历史机遇,努力成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当前,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外需紧缩或成新常态,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为此,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乡村振兴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城乡边界加速融合,城乡居民对优质农产品、生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乡村文化消费、绿色消费、旅游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等新兴消费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的市场机会将更加广阔。以消费升级为导向的基础设施投资、公共服务投资、产业链投资、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出口转内销渠道优化建设投资,需要在增强和释放居民消费能力方面持续发力,这些政策的落地,为推动高州市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链优化、丰富乡村业态,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短板提供了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按照“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打造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农村基层治理的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的示范区。国家和省将“三农”工作摆在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为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稳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高州市要牢牢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着力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全面进步和乡村全面振兴,努力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促共生、双轮驱动,是顺应城镇化发展大势、保持乡村发展活力,实现融合互动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只有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才能通过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和全面融合,形成互动良好和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只有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才能打破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瓶颈,开拓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空间,创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格局。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起点,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使命、新机遇和新挑战,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谋划各项目标要求和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对“三农”的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时代机遇,以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为牵引,立足高州农业农村的特点,坚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最终目标,积极深入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提升高州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高州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高州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务农重本,国之大纲”。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刻理解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的丰富内涵,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在全国率先探索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和公共服务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的新举措新途径。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意愿,积极调动农民参与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的主观能动性,加快培育一支懂技术、有知识、爱农业的农民“主力军”,有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确切感受到参与感、获得感、满足感与幸福感。
——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全面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城乡关系,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内在活力。
——坚持新发展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鼓励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克服“三农”短板,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从高州农业农村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以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最终目标,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确保各项工作实现精准施策、逐级落实、取得成效。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加快跟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城乡和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全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与经营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列,精细化生产经营方式深入普及,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业高质量发展机制。
农村现代化取得重点突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乡村建设与山水格局、地域文化融合协调,乡村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
农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奋力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重大行动,农民创业就业活力有效激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走出一条发展有奔头、增收可持续、生活有质量的共同富裕之路。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普惠共享公共服务加快并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初步形成。
表2-1高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列表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基期值
规划值
属性
农业高质高效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2
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28.72
3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占比
%
53.8
60
4
生猪年末存栏量
84.25
87
预期性
5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75
6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74.63
78.5
7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5
98
8
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39
65
乡村宜居宜业
9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78
80
10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9
1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40
12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
31.92
农民富裕富足
1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1.97
14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
1.504
<1.5
15
农村人才及培育高素质农民数量
万人
>3.8
注:农村人才及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青年农场主、家庭农场主、“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乡土专家”、“农业经理人”等。
第三章优化发展布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立足高州市农业产业资源禀赋、地理环境与区位优势,遵循要素集成、产业集约、分类指导、区域协调的基本原则,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抓手,做优稻米、蔬菜、生猪、水产品等传统产业,做强水果、家禽、南药等特色产业,做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智慧农业、农村电商、预制菜加工等新兴产业。重点打造四大产业集群和五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四大产业集群分别为以荔枝、龙眼、香蕉等为主的水果种植加工产业集群、以肉蛋鸡、生猪、罗非鱼等为主的养殖加工产业集群、以何首乌、益智、藿香等为主的南药种植加工产业集群、以农产品加工冷链为主的冷链加工集群。五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分别是南部甜美果海乡村振兴示范带、西部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示范带、中部近郊农旅乡村振兴示范带、东部高凉文化乡村振兴示范带,北部环库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通过打造四大产业集群、五条乡村振兴示范带逐步构建与高州市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特色现代农业新格局。
第二节重点产业发展布局
一、四大产业集群
(一)种植业加工产业集群
1.荔枝龙眼产业。以高州市荔枝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高州市龙眼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以根子、分界、泗水、镇江、沙田、荷塘、金山、宝光、石仔岭、曹江、长坡、平山、谢鸡、南塘、大井、东岸等镇街为重点发展区域,以提升荔枝、龙眼产业化水平,延长产业链条为重点,做大做强特色水果产业。在马贵镇打造1000亩晚熟品种马贵荔枝基地。同时,推进“名特优稀”水果发展,重点是扩大红肉蜜柚、番石榴、火龙果、四季菠萝蜜、沃柑等一批特色水果的种植规模。
2.香蕉产业。以高州市香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以长坡、曹江、南塘、平山、山美等5个镇街为重点区域,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优化生产、做强加工,强化科技,铸造品牌,拓展香蕉产业的三产功能、延长完善香蕉产业链条。
3.丝苗米产业。以石鼓、镇江、沙田、宝光等4个镇街为丝苗米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区,致力打造集丝苗米种植、加工、销售、研发、技术服务和休闲观光旅游于一体的功能区,辐射带动其他村镇开展丝苗米种植加工。在巩固广东省产粮大县地位的同时,顺应“科技支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等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增质提效,做大做强高州市丝苗米这个优势特色产业。
4.红薯产业。以云潭、新垌、古丁、马贵、沙田、深镇、镇江、南塘、石鼓等9个镇为红薯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建设红薯标准种植基地,发展红薯加工业,打造生态红薯品牌。
5.蔬菜产业。以根子、泗水、分界、谢鸡、新垌、云潭、古丁、深镇、平山、石鼓、镇江、沙田、曹江、山美、宝光等镇街为蔬菜产业重点发展区域,推行“稻稻菜”耕作模式,发展壮大北运菜产业,积极推动发展蔬菜加工业。
(二)养殖加工产业集群
1.生猪产业。以荷花、石板、荷塘、镇江、沙田为生猪养殖产业重点发展区域,招引京基、温氏、海大等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生猪产业,引导养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着重推进“四个转型”:小散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转型、传统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小型屠宰场向现代化屠宰企业转型、调畜禽向调肉品转型。
2.家禽产业。以东岸、大井、南塘、曹江、潭头、镇江等镇为重点区域,打造以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杨氏有限公司为龙头的蛋鸡养殖专业生产基地,引导发展蛋鸡、家禽加工基地。以曹江、石鼓、东岸、南塘、金山、宝光等镇街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白鸽养殖专业生产基地,引导发展白鸽加工基地。
3.草食动物产业。以谢鸡、新垌、云潭、镇江、沙田、荷塘等镇为重点区域,重点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地畜牧业,大力推动草食畜牧业向生态养殖、绿色养殖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发展牛羊加工,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互利共赢。
4.罗非鱼产业。以茂名市罗非鱼“金三角”产业基地石鼓、镇江、沙田、石仔岭、金山、荷塘等西南部镇街为主产区,进一步做强做大罗非鱼养殖产业、加工产业,推广脆肉罗非和“吊水”罗非养殖,打造成为罗非鱼出口创汇的重要基地。
5.特色水产养殖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完善我市水产养殖品种结构,以曹江、长坡、平山、谢鸡、南塘、荷塘等镇为本地塘虱特色养殖区,以马贵、古丁、深镇、平山、大坡等库区镇为“凼仔鱼”养殖区,以石鼓、镇江、南塘、金山、石仔岭等渔业重点镇街为虾类(澳洲淡水龙虾、小龙虾、罗氏沼虾等)养殖区,推广高品质特色水产品种养殖,打造多个集聚区,推动特色水产养殖集聚发展。
(三)南药种植加工产业集群
以平山、长坡、马贵、古丁、新垌、东岸、曹江、大坡、荷塘、石鼓、沙田、镇江、宝光等镇街以及胜利农场、团结农场、火星农场、新田农场、荷塘林场等农(林)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推进南药规模化、集约化和立体生态种植,支持做大做强深加工业,加快南药产品品牌化发展,提高南药产业效益。
(四)冷链加工物流集群
以高州市区及平山、根子、分界、镇江、沙田、荷塘、石鼓、金山、宝光等镇街为重点区域,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荔枝、龙眼、水产、肉制品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一个或两个吞吐量大、配送系统完善的现代物流产业园。打造预制菜产业集群,建设集冷冻、预制菜加工、销售、仓储、配送于一体的现代化食品加工基地,提高预制菜冷链物流配送能力。
(一)南部甜美果海乡村振兴示范带
主要区域在分界、根子、泗水3个镇,以荔枝、龙眼产业为主导,推动三产融合发展。目前,已建成分界镇至根子镇39公里长的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主要资源有:分界镇(储良村,美丽乡村杏花村,储良龙眼母树公园,莫氏大屋,良种繁育场;南山村,南山贡园,吕氏宗祠;东方村,美丽乡村新屋村)。根子镇(元坝村,红荔阁、美丽乡村桥头村、粤西乡村生活体验馆、石磨大观园、望仙亭;柏桥村,贡园、百荔园、众仙宫、荔枝主题公园、拴马树公园、中国荔枝博览馆、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中国荔枝产业大会会址、荔枝邮局;浮山村,潘仙故里、浮山岭景区)。泗水镇(大联村,滩底贡园)。
(二)中部近郊农旅乡村振兴示范带
主要区域在南塘镇、宝光街道、山美街道,沿鉴江绿道建设,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乡村旅游。沿线主要资源有:南塘镇(彭村村,森林公园;大石垌村,冼夫人纪念馆、梁德玉故居;南塘村,古郡水城;沿线有荔枝、储良、桂味、香蕉、茶花、火龙果、香水柠檬、毛豆、沃柑、鸡心黄皮、释迦、红薯等种植基地及鳄鱼养殖基地)。宝光街道(茶亭村,岭南凤凰园;广潭村,佛子岭森林公园;北江村,植物园;沿线有茶花、石榴、沃柑、菠萝蜜、夏威夷坚果、桂味荔枝种植基地)。山美街道(官杨村,粤龙山风景区;有草莓、青枣、麦菜、通菜、荔枝、茶花、砂糖橘、桑葚、皇帝柑种植基地)。
(三)西部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示范带
(四)东部高凉文化乡村振兴示范带
以曹江、长坡、谢鸡、新垌、云潭等镇为主要区域,以“高凉墟”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突出冼夫人文化、丁颖文化、俚族文化,打造高凉文化产业墟,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沿线主要资源:曹江镇(高凉岭生态公园;安良堡村的梁氏大屋;蛋鸡养殖基地;白鸽、莲雾种植基地;满坑村的荔枝种植基地)。长坡镇(玉湖景区;大石冲村的菠萝、梅花鹿、山羊,美丽乡村十里村;旧城村,旧城冼太庙;黄姜坡村的平云山风景区,美丽乡村玉蕴田村;雷垌村的仲芳公祠、良艺公祠、摩崖石刻)。谢鸡镇(丁颖荔枝公园、官庄岭,有千亩蕉林,荔枝、北运菜等产业)。新垌镇(东茂坡村百年桂味园;钢铁村三官山景区;明星村出瑞龙村新垌绿茶基地;长流村大锦山生态农庄)。云潭镇(读岗村,状元山森林公园;新华村,三官山风景区,高山茶园,国家森林公园,黄茂权故居;珍珠村,龙湾窝、纪念馆、大河尾会议遗址,有茶叶、澳洲坚果、番石榴、蕉芋种植及生产;垌头村,番薯产地,爆皮王番薯)。
(五)北部环库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
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对接融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稳定提高“粤字号”名特优农产品供给,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岭南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拓展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新空间。
(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稳定生产、搞活流通、充实储备、加强监管、完善政策”的粮食安全方针,以粮食生产和流通能力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南粤粮安工程”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和流通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40万吨以上。以整县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项目为抓手,以“贺石”大米为典范,积极发展精品大米生产。全市每年建立2个万亩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发展石鼓镇的三文田村和合丫埒村、泗水镇六匝村、云潭镇读岗村、石板镇祥章村、潭头镇山脚村、东岸镇岑山村、镇江镇江口村、根子镇水贝村、古丁镇古丁村等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增设粮食烘干加工配套设施设备,开发优质稻米品牌。
(二)加强冬种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高州“天然温室”自然资源优势,推广“稻-稻-菜”“稻-稻-菜-菜”种植模式,发展冬季反季节喜温蔬菜生产,扩大冬种生产规模。到2025年,全市冬种作物种植面积达26万亩。同时,加大开发西部冬种农业开发力度,带动西部农民发展冬种生产,减少冬闲田,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推动畜牧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生猪一体化养殖项目,推动畜牧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引入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我市生猪一体化,着力解决我市生猪大而不强、污染大、防疫难的问题,逐步实现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特色、生态畜牧业,确保畜产品供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重点优化发展布局,稳定提升畜牧业产能,继续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生猪出栏量在180万头,家禽出栏量5000万只左右,肉牛、肉羊出栏分别达到0.8万头和1万只。
(一)拓展乡村特色产业
着力促进一批产业园项目落地见成效。利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契机,凝聚农业发展要素,发展具有突出的产业融合、农户带动、技术集成、就业增收等功能作用,为盘活乡村产业、促进三产融合、拓展产业链条提供新的思路,逐步实现特色农业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全力建设荔枝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龙眼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创建香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完善和提升基础设施,打造集香蕉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旅游、服务于一体的核心区;按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建设标准,建设范围覆盖山美、曹江、长坡、平山、谢鸡、南塘、石板等7个镇街。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产业兴村强镇行动,以村或镇连片建设,推动荔枝、龙眼、蔬菜、水产、畜禽专业镇建设。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围绕荔枝、龙眼、畜禽等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贮藏保鲜、畜禽屠宰、冷链物流等加工设施建设,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化战略,健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体系,提升农产品保鲜贮藏运输能力。
继续完善农村三级物流网络和全流程冷链物流网络,以中心镇为单位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村级服务站等设施。在主要农产品区域,发挥政府、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多方面的作用,规划建设系列农产品集散交易场所,健全农产品收购、销售网点;进一步拓宽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着力构建农产品“产出来、运出去、卖出去”的产销平台。推动大中型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直供链工程建设。
(三)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
按照“农业园区休闲化、休闲农业公园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全市的农田、林地、水体等资源,以农业的多功能开发为主线,依托农业生产、林业经营、畜牧与水产养殖等产业,叠加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养生等功能,大力推进农业公园建设。依托自然风光和古郡千年历史人文瑰宝,支持有条件的村居依托乡村自然历史资源,进一步拓展乡村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功能。重点支持特色旅游示范村发展。打造特色民宿产业,突出本土文化和特色,支持村民在旅游景点、古村落等地大力发展集当地文化、特色美食、农事体验、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等相结合的特色文化精品民宿,满足城乡居民休闲消费需求。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商
加快高州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益农信息社等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深度推进农产品分级、仓储、物流等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实现农产品展示、交易、支付、物流等全过程服务。积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培训和新农人职业创业培训。以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通过整合商务、人社、农业等部门的电商培训项目,成立电商培训机构,为其提供策划、经营、物流、结算、融资等全方位专业化电商培训,切实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电商经营能力。
(一)荔枝产业
以荔枝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抓手,突出荔枝“生产+加工+科技+品牌+营销”的全产业链转型升级,着力挖掘优势、补齐短板、塑造核心竞争力。通过建设规模化荔枝标准园、推进荔枝产品精深加工、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加强科技研发和品牌打造、完善冷链流通体系建设和打造三产融合等重点任务的实施,进一步做大做强高州荔枝特色产业。到2025年,全市荔枝种植面积达到56万亩,产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
(二)龙眼产业
以龙眼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抓手,围绕“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以提高龙眼产业竞争力为中心任务,发挥高州龙眼产业基础好、产量大、品质优、科研和加工能力强的发展优势,以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聚力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基地为依托,升级园区龙眼种植技术及装备,大力发展龙眼产品加工业和仓储物流业,创新龙眼产加销科技支撑体系,推动龙眼与养殖业种养结合模式推广,完善龙眼种植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广东省龙眼产业标准化种植示范区、现代化龙眼产业加工物流区和高新技术引领区。到2025年,全市龙眼种植面积达到32万亩,产业总产值达到14亿元。
(三)香蕉产业
立足高州市香蕉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品种,扩大优质品种种植规模,推进香蕉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实施香蕉深加工,实现产品的多样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建立保鲜流通体系,拓宽产品流通渠道,推动香蕉产业园的申报与建设。到2025年,全市香蕉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产业总产值超过62亿元。
(四)罗非鱼产业
以优质化、产业化、生态化为发展方向,加强罗非鱼产业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建设,支持鼓励养殖场进行设施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应用水产品全程可追溯系统,到2025年,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35%以上;鼓励发展良种研发基地,引进新品种,到2025年,罗非鱼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开展罗非鱼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支持开展从鱼皮(鳞)、鱼骨和虾(蟹)壳等副产物中提取明胶、胶原蛋白等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等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的高值化综合加工利用研究。开展预制菜研究,支持企业开发预制菜,打造本市预制菜品牌提高养殖基地生态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完成百亩以上连片池塘生态化改造任务,重点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种养结合稻田养殖。至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家以上;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支持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的高值化综合加工利用,开展从鱼皮(鳞)、鱼骨和虾(蟹)壳等副产物中提取明胶、胶原蛋白等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到2025年,全市建成年产值超过8亿元的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市建成18个罗非鱼健康养殖示范场(区),水产总产值超过8.7亿元。
(五)蛋鸡产业
坚持“集中投入、连片开发、规模养殖、讲求效益”的原则,将老旧鸡舍改造与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有机结合,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生态农业环境相结合,建设高标准、生态化的蛋鸡养殖核心区,实施标准化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全面推进蛋鸡生产的标准化、特色化、生态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蛋鸡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积极培育发展与现代畜牧业有关的衍生配套服务业,不断完善蛋鸡屠宰加工、冷链配送、品牌营销、线下连锁、餐饮直供、休闲体验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蛋鸡存栏量达到650万只以上,总产值超过7.5亿元。
(六)预制菜产业
突出精细化转型,加快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转型,提升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在促进农业全面升级中培育精细农业新优势。
(一)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按照稳定生产、搞活流通、充实储备、加强监管、完善政策的粮食安全方针,以粮食生产和流通能力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盘活现有耕地存量,大力开展查荒灭荒活动,认真抓好粮食大田生产管理,科学指导各地落实肥水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增产技术措施,实施水稻病虫统防统治项目,保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40万吨以上,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坚持口粮自给率不降低。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发展玉米、番薯、马铃薯等旱粮。逐步优化粮食品种和提升品质。
(三)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储备功能完善、品种结构优化、储存方式灵活、承储主体多元、粮食储备安全的储备体系。鼓励粮食企业建立省外粮食生产基地。
(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质量保护,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印发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报告。建立完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垦造水田等耕地粮食生产信息化监测和评价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多措并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到2023年,可复耕撂荒耕地全部复耕。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与生产托管有机结合,引导生产托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五)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行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的轮作种植模式,开展粮经、粮豆、水旱轮作和种植牧草;对土壤污染严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资源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实行轮作休耕。
(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对因耕种基础设施差,特别是排灌设施失效导致撂荒的耕地,加大改造力度,加强撂荒地水利、农机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和建设质量。继续推进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耕地产出能力。
(一)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在已成功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申报创建第二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大产业、大区域、大品牌、大科技、大企业的方向与要求,重点打造荔枝、龙眼、香蕉、罗非鱼、家禽等岭南优势产业带,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梯次推进乡村振兴新格局。
(二)持续推进提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实施产业兴村强镇行动,以村或镇连片建设,整合资金投入,建设一批省级专业村镇,创建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新增一批全国、全省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富民兴村。进一步提升高州市根子镇产业强镇水平,培育一批专业镇。
(三)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加大培育推广加工型专用新品种(荔枝、龙眼等),提高产品加工性能,改善供给加工农产品结构与质量,由鲜食农产品过剩、废弃物利用等“被动加工”变为按需定制的“主动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加强技术创新,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集成基地。推进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的规划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南亚热带农产品初加工和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项目,引导农产品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等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进畜禽屠宰、畜禽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功能性产品技术革新和推广。实施罗非鱼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加快传统水产品加工产业升级改造,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和高效利用产品比重,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水产品加工集聚区。
(一)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在严格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全域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扩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旅游休闲功能,扶持创建一批美丽乡村(镇)、农业公园,培育壮大乡村民宿、农家客栈、休闲农业、康体养生等多种业态,建成华南地区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把乡村旅游纳入全市、全行业共享的数据中心及管理、营销体系,通过5G+VR体验馆体验休闲农业种植和乡村风光等场景的融合发展模式、创新5G+VR乡村农业观光的新业态,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在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中的普及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创建1—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4—5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拓展农村产业融合新空间。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以加工流通带动业态融合,引导各地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业态。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高位嫁接、交叉重组、渗透融合,积极发展创意农业、亲子体验、功能农业等业态。以信息技术带动业态融合,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生物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信任农业、认养农业、可视农业等业态,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合理适度利用农耕文化遗产,发展茂名农耕文化产业。引导传统产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进体育休闲产业发展。强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支撑。
(一)推进“双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港、湛茂都市圈农业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港、湛茂都市圈战略合作,实现“湾区带”联动发展。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合作,积极瞄向粤港澳实行统一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建立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支持港澳参与高州市现代农业建设,高水平建设一批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交易流通中心。
(二)深化农业国际合作。支持高州农业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经贸投资与科技交流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鼓励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知名展会,支持荔枝、龙眼、化橘红、沉香、蚕桑、水产等农业产业集群、专业市场“组团出海”,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
(一)推进农业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膜下喷滴灌等技术,提高水肥资源利用率。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的循环农业技术,淘汰报废高能耗的老旧农业机械,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模式,不断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全面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利用补贴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全面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应用,采用补贴方式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推广畜禽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健全农药、鱼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投入品追溯系统,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高毒农药,实现安全管理。
(三)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争取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落实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或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还草,加大重度污染耕地治理。划定水产禁限养区域,加强水产养殖排放污染监测和治理,促进水环境的改善。严格执行畜禽限养区与禁养区规定。推进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工程和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治理力度,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阻绝未经处理的城镇污水和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严格监测产地污染,按分区管理、协同治理原则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严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
(一)推动农业数字化发展。统筹整合全市农业资源、生产主体、气象信息等各类涉农资源信息,谋划组建数字农业智慧云平台,构建统一的高州数字乡村“一张图”大数据体系,实行“一张图”管理与服务。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结合荔枝、龙眼、香蕉等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罗非鱼、生猪等水产畜牧养殖区建设,有序布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强化5G、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探索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园区、数字田园、数字养殖牧场、数字渔场。
(二)加快建设5G数字农业产业园区。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为发展重点,推进数字农业产业聚集,提升农业产业园区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业产业园区竞争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以园区带动、科技支撑、质量优先、培育主体、打造品牌为思路,建成主导产业突出、现代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数字农业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与企业合作,共同探索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整合大数据信息,打破数据孤岛,增加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发展,解决高州市农产品信息化不足、区块链溯源方案等问题,实现信息展现以及统一管理,进一步实现智慧农业发展战略。
(三)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打造高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信息技术在高州市农业产业链全过程的广泛应用,探索建设高州市农产品“保供、稳价、安心”线上平台,举办“采购商直通车”“采购商会客室”“网红直播间”等网络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产销高效对接;发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国内、国际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对接,拓展平台应用覆盖面,实现多平台融合线上销售,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带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制订企业科技创新激励办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引导农产品深精加工、农业先进装备、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整合全区科技资源,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专业镇,建设一批符合高州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通过组建产学研联盟、科技示范基地等形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抓好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着力增强人才服务能力。
(二)实施种业强芯攻坚行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水产种质资源摸查收集,夯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基础。加快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建设及荔枝种质资源收集,打造有全球竞争力的特色种业创新中心、世界最大的荔枝种质资源圃。保护好高州“野生稻”种质资源,选育水稻新品种,创新杂交优势、分子育种、高效制繁种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并选育一批适销对路、熟期合理、品质优良的品种,加快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提高对虾、罗非鱼等重要水产养殖种类良种覆盖率,构建活体种质资源库,完善原有水产原良种场能力,突破基因组选择育种、分子设计育种等现代精准育种技术,培育具有优良性状的新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加强政策扶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金融、保险、土地等政策多渠道支持现代种业发展,调动现代种业企业的积极性。
(三)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项目建设和基地建设为实践载体,按照“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的技术路线,采取“良种+良法+科技人员”的模式,组织实施新品种新技术“双推”项目,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建设市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农业试验示范项目储备库,扶持建设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争创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和企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
(一)巩固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思路,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开展农田整治,完善灌排沟渠及机井、节水、小型集雨蓄水、积肥、机耕道及桥涵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开展土地平整,推广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地力培肥技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持政策和制度,延长各类设施使用年限,确保农田综合生产能力长期持续稳定提升。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大力推广主导产业所需的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技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机产业发展,扶持农机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农产品初加工的机械化进程,探索农机和农技、农业机械化和农田基础设施、机耕道路建设的融合协作,重点推广水稻集中育插秧、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5万千瓦,实现水稻机耕率99%以上,机插率23.21%以上,机收率96%以上。加快农产品贮藏保鲜、畜禽屠宰、冷链物流、收割烘干等加工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机电排灌、现代渔业技术装备、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基本实现村村有气象观测、有大喇叭)等设施,提升预报、预警、防御、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入户及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等活动。
(三)发展现代化高效设施农业。大力发展温室大棚、水肥一体化设施、田头冷库、农产品检验检疫室、农产品田头初加工、畜禽自动化智能化养殖、农业科普教育、产品展示展销等农业设施。统筹推进工厂化养鱼、渔业机械、智能保温棚、水循环净化、机电装备、在线水质监测和物联网平台等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提高池塘养殖的现代化水平。
(一)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建设。围绕水果、畜禽、水产品、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以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资源保护利用为重点,突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生态过程控制、收储运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快标准研制力度,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标可依。针对农业产品短板、农业生产方式短板和农业产业体系短板,以需求引领标准制定、以科技支撑标准提升、以管理促进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鼓励规模生产主体制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构建科学、先进、适用的地方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推进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深入推进“二品一标”认证,加大区域优势产品和特色深加工产品认证。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试点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到2022年,试行主体及试行产品合格证使用全覆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到2022年,全部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农产品实现可追溯。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装备和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巡查制度,加大水产养殖违禁投入品、畜牧业行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力度,落实水产品“六个一”监管机制,突出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上市,引领农业走向高端化。大力推动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引导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品牌建设,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扶持机制,将家庭农场列入各级财政扶持新型农业主体的范围,培育发展一批示范家庭农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扶持小农户。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建立密切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分红、利润返还、服务带动、就业创业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增收。
持续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着力培育新型为农服务综合体。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市镇村三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开展测土配肥、农机服务、统防统治、农产品供销加工、冷链物流等服务,逐步拓展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乡村旅游等业务,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完备服务体系。
坚持精美化塑造,全面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切实抓好农房管控,着力乡村风貌提升,修复保护乡村生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中展现岭南特色乡村风韵。
以村庄精美、家园精美、景观精美为目标,强化规划管控,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深入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奋力实现茂名农村面貌根本改变。
按照国家、省有关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加快明确城郊融合类、聚集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分类,坚持多规合一、功能互补、城乡一体设计,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编制或完善村庄规划。各镇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紧编制镇区详细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坚持“无设计不施工”理念,探索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和“留白”机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结合当地编印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村民选择采用。梳理农房风貌管控的正面、负面清单,制定符合高州实际的建设标准规范、技术导则、体量要求,加强对农房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导。鼓励探索建立外立面整治资金扶持有效机制,发动农民拆旧建新,推动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形成错落有致、布局规整的乡村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农房外立面改造、多种形式的微改造、旧村统一改造和按照当地特色风格进行相对统一的外立面改造。广泛发动村民对住房、围墙、文化楼、公厕等开展外立面整治,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促进庭院内外美观整洁,实现村庄建筑特色化。
开展特色文化村庄调查、建档,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根据村落当地资源特色、优势和发展实际,实施因地制宜,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保护和修缮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建筑,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培育具有高州特色文化的村庄。科学开发利用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打造乡村风貌示范村。大力实施“千村振兴计划”,结合“一村一品”、美丽宜居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点、乡村治理示范村、文明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等的建设,选择村庄基础较好、辐射力强、群众意愿高的村庄做示范点,带动周边村庄自主开展乡村风貌提升。2021年起按照每镇(涉农街道)每年创建1条示范行政村,逐年递增。
(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墟(镇)。大力实施“百墟振兴计划”,结合“一镇一业”、省级文明镇、省级卫生镇、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省级森林小镇等的创建,选择1—2个基础较好的镇,打造独具地方文化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墟(镇)。高州市选点曹江镇打造彰显高凉冼太好心文化的“高凉墟”。
(三)打造乡村风貌示范带。2021年重点打造高州分界镇与根子镇乡村风貌示范带。2023年基本完成“四沿”区域风貌提升工作,即沿重要交通线、沿重要风景区、沿省际边界廊道线、沿城市周边等区域风貌提升。
(四)加快“碳中和新乡村”示范市建设。以农房改造型光伏阳光亭项目为先导,以“精彩100里”沿线乡村风貌提升为首批试点支撑,推动乡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2022年完成高州市分界镇农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等项目建设。
巩固整治成果,推动提标扩面,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三个重点”,分类分区域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建设,促进村庄清洁常态化持续化。
以市为单位,镇(街)为责任主体,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村域“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活动,整治村庄脏乱差环境。重点推进主要“四沿村庄”(即沿交通线、沿省际边界线、沿景区、沿城市郊区)沿线周边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与提升,显著改善村容村貌。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按照“县一片、镇一村、村一组”和打造四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十条精品、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通过对城中村(社区)的局部空间整理、建筑外观改善、电力管线改造、市政设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城市管理精细化等措施,推动村(社区)环境质量实现优化提升。
按照群众接受、简便实用、节约美观、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和改造。建立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鼓励在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农村无害化公厕,实现城乡文明公厕创建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有效衔接生活污水处理,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普及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厕所。同时,加大对乡村旅游区厕所的升级改造,试点执行厕所环境卫生与管理净化所长负责制。
健全“市处理、镇转运、村收集、户分类”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实现村庄保洁全覆盖,整治垃圾乱扔乱放行为,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以点带面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提高垃圾减量、垃圾转运、回收利用等综合处理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村民转变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到2025年,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治理率达5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5%。
统筹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治理率和资源利用率。在分界镇创建农村、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镇样板,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统筹乡村居民点与生产生态空间布局,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创新推动乡村便捷高效生活圈建设,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一)强化完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向全域内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延伸。除纳入搬迁、撤并、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20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的村外,实现自然村村内道路路面基本硬底化。2021年基本实现自然村内主干道路面硬化。在分界镇和根子镇率先实现符合条件的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全覆盖;2022年全域推进村内道路建设,符合要求的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底化;2023年巩固拓展自然村硬化路建设成果,基本形成有地方特色、切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机制。支持具备条件、满足农产品运输和乡村旅游发展需要的村道拓宽、优化提级。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改造连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林场和旅游景点的农村公路,真正使农村公路成为产业路、致富路、幸福路。到2025年,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10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达80%以上,全面建成惠及城乡、全面共享的安全、便捷、经济的城乡一体化交通服务体系。
完善县级物流园、乡镇物流站、村级物流点三级物流网络,支持乡镇建设集客运、物流、商务、邮政、功效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站。加快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高州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产业园。支持智慧物流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以邮政、快递、商贸、供销和交通运输等物流建设为基础,鼓励物流龙头企业、快递电商、中小企业物流联盟衍生农村经验服务网络,形成完善的农村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切实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继续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快递服务网络,引导快递企业加强农村末端快递服务网点的规划建设,提高快递服务覆盖范围,实现“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二)实施农村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原则,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在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实现统一供水。有条件的自然村采取升级改造、管网延伸等方式,实行集中连片供水。对不具备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实行小型集中供水,通过改造供水管网,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定期监测水质,防止水源污染。全面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不断提高农村安全饮水质量,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任务,全市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2025年全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全市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提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完善农业灌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灌区、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完善农村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和河湖水系治理、提升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鉴江干流、全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大中型病险水闸建设,加快推进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米正常蓄水位淹没处理工程建设。
(四)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乡村电力主网、配网和老旧线路设备改造与建设,加强农村各类线网管理。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等关键性指标,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确保高峰供电稳定,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加快县级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农村地区“低电压”问题整改。
(五)大力开展数字乡村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互联互通和业务渗透融合,推动网络基础共建共享。推动乡村信息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全面完成益农信息社建设工作,推动益农信息社实施“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推进机制。推动5G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至2025年底,5G网络实现农村重点区域普遍覆盖,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整合共享。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培育农村电商产品品牌。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实施农村“雪亮工程”“司法惠民中心”,加快推广“政务服务——办事不出村”等改革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深化信息惠民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互联网+交通”等。加强农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农民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开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绿色通道”,允许中途参保,确保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将城乡支出型贫困群众纳入救助制度。强化农村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各村社保经办服务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格局。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支持农村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设施、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企业、集体和个人投入农村康养产业开发项目。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救助,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积极参与,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村级“儿童之家”覆盖率达90%,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儿童保障体系,形成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多元发展格局。
三、开展美丽圩镇建设
强化规划引领,全面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大力实施“百墟千村振兴计划”,选点曹江镇打造彰显高凉洗太好心文化的“高凉墟”。强化镇村同建,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公建配套,大力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镇村物流服务联通,推进镇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全面提升圩镇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强化镇村同治,推进圩镇智慧化改造,建立快速反应、高效办事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整合资源、融合创新的联农带农助农服务平台,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强化镇村同美,开展镇级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加强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开展圩镇中心主街区沿线建筑立面风貌提升,深入推进圩镇“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打造环境卫生整洁、产业特色鲜明的圩镇美丽风貌带,全面优化圩镇营商环境,提升对外形象。开展各类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卫生镇、文明镇、森林小镇、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启动实施小城镇品质提升行动。2025年底全市省级以上卫生镇比例达100%。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修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以林带绿道、蓝色海岸带、万里碧道建设为重点,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推进农业农村碳中和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严格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系统、山水林田湖草、重要水源涵养区、自然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提升农业农村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逐步建立起农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加强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着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管控,严格保护重要水源、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以森林生态、农田生态、水生生态为重点,促进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修复完善农田林网、河流沟渠、围村片林、湖泊水库、滨海等生态廊道,提高田园生态系统内部关联性。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扶持发展种养结合、种地养地结合、林下立体经营等生态循环农业,修复农业生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开展绿色家园、绿美乡村建设活动,充分挖掘造林绿化潜力,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推进茂名市碧道建设,从山、水、林、田、湖、城全方位入手,解决水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问题。统筹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耕地质量等农业资源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建立应急预案机制。
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行动,保护水生生物和河湖生态。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科学实施河湖缓冲带建设。对自然河道连通性好的河湖,试点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修复完整性指数评价,实施渔业资源洄游通道保护、天然生境恢复、生境替代保护、鱼类“三场一通道”保护与修复及增殖放流等任务,恢复河湖鱼类生态联系,维护河湖水域生态的完整性。对全市重点河涌,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修复工作,持续改善河涌水环境。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天然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等各类林地的管控措施或经营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探索推进湾长制、港长制、林长制。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滨海带的保护。通过地面台站、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建立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对全市范围内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与风险预警和防控。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滨海带的保护。完善人工增雨常态化作业机制,提升生态修复服务能力。以政府投资为主导,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技术推广,提高农民参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坚持走乡村善治之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工作方案。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实行村级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制度,确保农村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领导。全面推动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达到100%,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90%以上。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经过民主程序参与村“两委”选举。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推广“三个在先”党建扶贫工作机制,探索“支部+”党建精准扶贫模式。深化“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人”三级党建网格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建立网格员工作清单制,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食品监督、河湖长制、农村违建、殡葬改革、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哨兵作用。
(二)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现“选、育、管、用、储”全链条管理。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按不低于1:2比例建立书记储备人选队伍。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监督管理和激励机制。把推动乡村振兴中涌现的优秀“头雁”通过法定程序纳入镇级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镇级领导班子。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及问题村。全方位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建立市抓远程教育、县镇两级抓集中轮训,支部抓“三会一课”的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实践、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入网入格、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
(四)推进乡村德治、法治建设。深入探索乡村德治实现形式,持续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文明村镇创建。加强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以文明家庭创建为引领,开展“最美家庭”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南粤新乡贤、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好村官等选树活动。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每镇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建立每个专职调解员下沉8—10个村面对面指导业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语音、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三平台融合,鼓励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鼓励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单独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五)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落实驻村民警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班子成员制度。大力实施农村“雪亮工程”。健全“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模式,拓展全科网格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的行为,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行动,强化直查督办,精准查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一)促进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将市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各镇(街道),提升镇级公共服务能力。整合乡镇和市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健全网络办公系统并实现县、镇、村互联互通,实现服务事项的业务受理、业务处理、部门审批等多个环节之间无缝衔接。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的科技、信息技术,全面铺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完善推广“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模式,推进并维护好“雪亮工程”,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安全监管体系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公共安全风险预警和处理能力。切实提高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执行能力,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基层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能力提上来。
第六章培育精勤农民,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注重精勤化培育,培养职业素质高、科学发展的新时代农民和具有开创进取精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挥和提升农民的主体作用,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中展现改革开放先行区精勤农民的精神面貌。
以发展高端农业为引领,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创新引领型职业农民为目标,逐步构建“政府主导、产业导向、需求牵引、社会参与”的模式,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研究出台高素质农民培育扶持办法,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建设,着力为现代农业发展培育一支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绿领”队伍和新生代农业产业工人。
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专家人才库。实施农村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各类专家送科技下村,上门巡回辅导,通过“一帮一”等形式,重点培育一批农民企业家,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销能人,促进人才成长。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引进和科技咨询等方式“柔性”流动,推动农产品深加工,实现农业产业化。鼓励涉农院校加强与农业企业的合作,通过校企双制培养、“订单班”、联合开展社会培训等形式,加大培育农村实用型人才队伍的力度。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培训,整合全市培训项目,强化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职能。全面发展农村科普教育,充分发挥手机“新农具”科普效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域开展农民技能培训。
探索完善体系与机制建设,打通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长效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引导机制,实现基层人员队伍、资金资源、平台载体、项目活动的有效整合;强化载体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区、镇、村三级文明联创,以“红色”文化为基本特色,融入华侨文化、岭南文化、山水文化等岭南文化元素,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建立和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结合基层活动,针对农村儿童、青少年、成年及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借助传统节目与传统体育竞技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
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引导作用,发动农民群众自主修订、完善新时代村规民约,将乡村振兴要求、自治法治德治精神、移风易俗、民族团结、村庄规划管理等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深入宣传道德模型、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探索构建政府主导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推进劳动力、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指导和援助,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区域经济,打造特色农业优势集群,扶持和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群。充分挖掘乡村地方特色产业资源禀赋,因势利导引导农民在乡村文化、乡村旅游、乡村特色农业产业等领域开展创业活动。鼓励返乡人员整合优势资源,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创新“三变”模式促进财产增收。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思路,在我市每个镇(街道)至少打造一个示范点。通过试点带动我市农村“三变”改革,推行村民以资金、土地山岭、房屋及其他资源要素入股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市场经济主体,巩固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护和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乡镇与农村地区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为扩大和升级消费提供支撑。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优化整合存量设施资源,有效降低农村物流成本。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加大农村流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扩大农村对合格产品的消费使用。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入开展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促进减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欠发达区域和低收入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完善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扶贫资产管理机制,推动过渡期内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转型、无缝对接、有效衔接。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稳定兜底救助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巩固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完善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小额信贷支持措施,做好与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衔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按照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督权“四权分置”要求,做好经营性扶贫资产和公益性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制度体系,探索创新多层次、多样化运营管护机制。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拓展稳定增收渠道,完善社会救助、关爱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巩固教育和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促进稳定长效发展。
继续深入推进“粤莱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加快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程。将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创业农民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和增收致富。积极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完善帮扶项目与低收入群众参与挂钩机制,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贴等方式,组织动员低收入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完善各类产业园区吸纳劳动力就业管理机制,加强“村企”“校企”等招聘对接,继续办好扶贫车间。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进行优先安排。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保”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保费政策,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强化县镇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关爱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做好就业帮扶、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将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等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救助范围,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定额资助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
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和低收入家庭学生纳入救助范围,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发挥镇村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节点和平台功能,深入实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大力发展镇村经济,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施“千企兴千村”行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
按照省的安排,结合确保结对帮扶全覆盖要求,帮扶工作队按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人员、高校毕业生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要求和优势互补原则,结合帮扶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全市所有镇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深化强镇扩权改革,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
以镇为基本单元,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物流、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以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街区,全面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吸引投资、集聚要素、辐射带动融合创新的能力。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乡镇公共供水、农村集中供水安全保障。推进乡镇智慧化改造,建立快速反应、高效办事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整合资源、融合创新的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结合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住房质量提升、乡镇“三旧”改造等工程,开展美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和绿化美化亮化行动,建设绿道、碧道、休闲公园,改造提升景观风貌,推进镇村同步整治、同步建设、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围绕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发挥各帮扶单位优势,统筹优化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强化服务农民功能。推动珠三角地区优质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资源倾斜支持被帮扶地区,引导珠三角地区企业到被帮扶地区开展合作办学,建设医疗卫生共同体,改善镇村基本办学条件和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推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镇村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供给。鼓励探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临时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农村区域性服务中心,妥善解决好农村妇女、老人、儿童“三留守”问题。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加强镇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终端建设,完善镇村组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化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开展智慧乡村、平安乡村、文明家庭创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农耕文化、人文底蕴,加强传承保护,弘扬体现乡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村文化。
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发挥当地资源禀赋优势,探索建设农文旅深度融合型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镇、村融合发展,优化打造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城镇,提升镇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快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群,重点实施“五个一”工程,打造一个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明显、产业链条较全、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引进一批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一个集科技、农机装备、金融等服务要素于一体的社会化综合服务体,完善一套吸纳农户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创业致富的带头人,全面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全方位促进农民增收。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序推进农村工程项目建设、扩权强镇和城乡融合发展等乡村振兴改革示范试点。
把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作为重要保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城镇枢纽作用,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下移,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宅基地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重点区域、关键领域改革,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激活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和持久动力。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在内的土地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巩固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强化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严格依法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抵押权能,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形成“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农用地集约化、规模化流转,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农用地的指导,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将农用地连片出租给农业企业、国资企业等,适当延长出租期限,发展规模经营。支持镇级政府成立国资企业统租、统管农用地,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用地托管统租服务。鼓励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集体土地或托管农户承包地,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建立市主导、镇(街道)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做好宅基地合理布局,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规划的建设用地,不得擅自占用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建房。确实需要使用建设用地以外的未利用地、一般农用地的,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宅基地用地标准和分配原则。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
一是加快制定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从完善组织治理架构、强化制度建设、理顺组织关系等方面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二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审查,引入中介机构审计,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事项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自觉接受市、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和监事会日常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有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股东)合法财产或其他损害组织及其成员(股东)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或纪委监委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罢免职务的,应当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三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落实集体收益的分配权。集体收益分配依据当年的各项收入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后,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剩余部分按股份或份额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分配。
以建立城乡人才自由流动机制、创新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供给为重点,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构建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制度体系。
围绕农业发展和农村重点领域的需求,引进一批国际、国内创新人才和重大前沿核心技术技能掌握者及团队,培育一批涉农学科带头人、农业科技型企业家、高级农业科技管理专家、农业技术专家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以项目为载体,吸引农业科技领域优秀人才来高州创业并为其提供科技研究服务。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本地企业家、社会贤达、港澳台海外侨胞、离退休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培育具有时代精神和本地特色的新乡贤文化,鼓励发展乡村振兴促进会、乡贤理事会等乡贤组织。积极发挥共青团、妇联、科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优势和力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以及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
一是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提高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二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创新农业补贴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形成多方面的综合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三是激发社会资金投入。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外商、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到高州市创业发展。
市级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住房发展等。按实际需要保障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比例,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用地安排。各镇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允许各区在确保区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前提下,采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供地,有效利用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机制,细化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和规模界定,规范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范围。加大农村违法用地整治力度,制定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加强部门联动土地执法监察合力,提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效能。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产业带动能力,提高“以城带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是城乡产业发展的融合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好城镇化的引领带动作用。新型城镇化可以将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城乡接合部为切入点,引导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新态势,有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从而实现大中小城市和乡村产业资源要素的流动、交换和融合,实现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协同共进。
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包括水电路气房,厕所、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以及乡村文化场所、卫生院等;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大力发展农业高端物流,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一批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运输和保鲜加工的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场店对接、社区直销等多业态融合营销方式,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九章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规划有序实施
本规划是全市“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行市级统筹推进、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的领导,促进政策统筹,加强法治保障,开展考核评估,注重典型带动,举全市之力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措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形成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增强大局意识,制定目标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和细化实施措施,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着力提高工作效能,确保规划目标的完成。监督规划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社会氛围、舆论氛围。
第二节促进政策统筹
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政策调研,分析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完善农业产业支持保护、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并抓好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健全农业补贴政策,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建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立科技研发机构等;要支持品牌建设,对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名牌农产品、“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给予奖励;要扩大财政贴息贷款面,重点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纳入信贷财政贴息贷款对象;对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融资担保的农业担保机构,参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优惠政策,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行支农项目倾斜。要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涉农立项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发挥法治在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从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定化。开展地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要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推全区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全面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工作。组建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推进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推进镇村公共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全面加强村民协调工作。
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乡村振兴的实绩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推进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进展情况;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并向市政协通报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进展情况。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予以问责。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农业农村“十四五”建设工作中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政策宣传,适时召开现场会,及时宣传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立足各地实际,及时总结发展实践和成功经验,挖掘不同的创新模式和典型个案,剖析示范价值,加快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健康有序进行。为广东省和茂名市贡献高州经验,推动高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细抓环境整治、重点项目、村庄文化等关键环节,不断加快示范村建设,带动周边提升村、整治村,以点带面、连点成线、辐射成片,乡镇互促,全域发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取得新突破,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跨上新台阶。
附件1:
高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总投资(万元)
高州市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建设项目
储备
2020-2021
12620
高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
规划以根子、分界镇为主轴,打造一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发挥示范带对周边区域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使其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窗口”。
2021-2025
20000
高州市香蕉产业园项目
高州市香蕉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六大工程共22个项目,其中:包括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工程项目4个,想带农业科技引领工程项目3个,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项目3个,农村改革创新工程4个,绿色发展引领工程4个,乡村振兴推进工程4个。
高州市丝苗米产业园
在以石鼓为中心的西部建立稻米生产加工基地,面积约20万亩。主要包括石鼓、镇江、石板、荷花等镇(街道);在以古丁、深镇、云潭等优质番薯产地创建番薯生产加工基地,面积约5万亩。
高州市蛋鸡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
打造高标准核心示范场6个,产业园配套建设一个蛋鸡集约化育雏育成中心。打造高标准初加工厂场所5个,建设全自动蛋品分级设备。建设有线上线下一体化电子商务平台10个以上。
高州市罗非鱼高质量发展项目
池塘标准化改造15000亩,开展罗非鱼“吊水”提质工程
8000
高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
1、荔枝高接换种改造5万亩。
2、荔枝低效果园改造,加强果园水、电、路、渠和喷(滴)灌设施,病虫害监测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低效果园15万亩。
2021-2023
42500
高州市龙眼-生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打造现代标准数字智慧生猪核心示范养殖基地55000多平方米。建造工业化养猪设施设备300多套。打造保种保育、饲料加工、智慧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品牌营销、文旅体验一条龙“猪猪生态乐园”333000多平方米。建设生猪养殖软硬件数享系统5套,对标养猪全产业链,集成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设产品展示中心5000多平方米。
2022-2025
高州市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打造一条数字农业产业化示范链条。建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链条。家庭农场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计划在示范点种植农产品。28个家庭农场联合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保底价+浮动收益的方式,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并按照订单需求组织农业生产。
5000
大型综合冷链物流基地(中心、园区)
建设集冷冻、冷藏、保鲜、加工、交易、电商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冷链物流基地(中心、园区),储藏了10000吨,同时配套建设农产品及水产品加工车间、交易市场,具备农产品初加工、储存、分拣包装、分拨集散、信息处理、交易等功能。
2022-2023
3000
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沙田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养殖小区,分别包括育肥舍、保育舍,配套建设办公室、宿舍、饭堂、仓库、防疫设施、环保处理设施。
2023-2024
13294
高州市顺达猪场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建成顺达猪场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占地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400平方米,包括冷库,库存容量为10万立方米。
2021-2022
9100
高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高州市年产18万吨猪饲料自配料生产车间项目建设项目
2020-2022
8600
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板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17661
高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高州市生猪养殖二期项目
建设高州市生猪养殖二期项目,占地面积158741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4825平方米,建成后存栏母猪1.35万头,存栏育肥猪14.4万头,年出栏生猪36万头。
100000
16
高州市沙田镇结彩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占地约311679平方米。项目养殖存栏育肥猪4.8万头,年出栏商品肥猪10万头。
2021
9300
17
高州市石板镇祥章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106942㎡,占地约310174.44㎡。建设消毒房、住宿楼、综合用房、配电房、恒压供水房、垃圾房、蓄水池、洗消棚、楼层育肥舍、出猪间等,可养殖存栏肥猪12.5万头,年出栏肥猪25万头。
34079.9
18
高州市顺达猪场有限公司旧场搬迁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猪舍50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等4000平方米。
10000
19
高州市养殖示范园
项目位于石仔岭街道陈大岭村,占地面积70多亩,属单位自有建设用地。项目拟建集畜牧、渔业科研与科普,品种展示,大数据监测及示范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养殖示范园。包括功能馆室建设(科技展馆6000㎡、综合培训中心4000㎡、实验大楼8000㎡、数据监测室1000㎡、综合档案室1000㎡等)20000多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场地硬底化20000㎡、停车场3000㎡、供排水系统、绿化2000㎡等)、现代养殖示范区建设。
2022-2024
12000
20
高州市现代农业科创园
项目位于宝光街道西岸马鞭岭,占地面积32亩,属单位自有建设用地。项目拟建集农业科研与科普、现代农业设施与品种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示范园,包括新建农业光电科技展馆1000㎡、多功能停车场500㎡、综合培训中心1200㎡、现代温室棚2000㎡、农作物展示体验区4500㎡、景观休闲平台1800㎡、回环道路1200m,完善改扩建农业检测实验大楼800㎡,采购设备15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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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计划在2021-2023年对全市448个村(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扶持,每村投入扶持资金50万元,重点通过以下模式展:(一)盘活资源资产,走“资产经营型”发展模式。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厂房、校舍等各类存量资产,通过依法改造、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加以盘活;
(二)依托特色产业,走“产业带动型”发展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利用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以推进“一村一品”为抓手,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依托农业产业、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采取“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农村电商经济;(三)实行抱团置业,走“物业租赁型”发展模式。在工业集中区、人口集聚区、城镇街道等,购置或建设厂房、商铺门面、仓储设施等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对城
郊村、园区村、主干道沿线村等区位优势明显的村,注重统筹规划,建设专业市场、沿街商铺、标准厂房、仓储中心等,通过物业租赁方式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对位置偏远村、资源匮乏村、发展空间较小的村,采取村村联合、村企联合等形式,在城镇、园区等实行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项目,联建厂房、联购商铺、联办仓储等,使村集体有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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