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Standardforday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GB5003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0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3-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4.0.1、4.0.2、4.0.4、4.0.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
前言
1总则
1.0.1为了在建筑采光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充分利用天然光,创造良好光环境、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构建绿色建筑,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天然采光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采光设计。1.0.3建筑采光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视觉工作和身心健康。1.0.4建筑采光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
2.2符号
3基本规定
3.0.1本标准应以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度作为采光设计的评价指标。室内某一点的采光系数C,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En——室内照度;Ew——室外照度。
3.0.2本标准规定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和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应为参考平面上的平均值。各类场所的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3.0.3各采光等级参考平面上的采光标准值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各采光等级参考平面上的采光标准值
注:1工业建筑参考平面取距地面1m,民用建筑取距地面0.75m,公用场所取地面。2表中所列采光系数标准值适用于我国Ⅲ类光气候区,采光系数标准值是按室外设计照度值15000lx制定的。3采光标准的上限值不宜高于上一采光等级的级差,采光系数值不宜高于7%。
3.0.4光气候分区应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各光气候区的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值应按表3.0.4采用。所在地区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应乘以相应地区的光气候系数K。
表3.0.4光气候系数K值
3.0.5对于Ⅰ、Ⅱ采光等级的侧面采光,当开窗面积受到限制时,其采光系数值可降低到Ⅲ级,所减少的天然光照度应采用人工照明补充。3.0.6在建筑设计中应为窗户清洁和维修创造便利条件。3.0.7采光设计实际效果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光测量方法》GB/T5699的有关规定执行。
4采光标准值
4.0.1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采光。4.0.2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4.0.3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3的规定。
表4.0.3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4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3.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450lx。4.0.5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5的规定。
表4.0.5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6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4.0.7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7的规定。
表4.0.7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8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8的规定。
表4.0.8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9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9的规定。
表4.0.9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0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0的规定。
表4.0.10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1博物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1的规定。
表4.0.11博物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注:1*表示采光不足部分应补充人工照明,照度标准值为750lx。2表中的陈列室、展厅是指对光不敏感的陈列室、展厅,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展品的特征和使用要求优先采用天然采光。3书画装裱室设置在建筑北侧,工作时一般仅用天然光照明。
4.0.12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2的规定。
表4.0.12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3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3的规定。
表4.0.13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0.14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4的规定。
表4.0.14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注:采光主要用于训练或娱乐活动。
4.0.15工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5的规定。
表4.0.15工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5采光质量
5.0.1顶部采光时,Ⅰ~Ⅳ采光等级的采光均匀度不宜小于0.7。为保证采光均匀度的要求,相邻两天窗中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参考平面至天窗下沿高度的1.5倍。5.0.2采光设计时,应采取下列减小窗的不舒适眩光的措施:1作业区应减少或避免直射阳光;2工作人员的视觉背景不宜为窗口;3可采用室内外遮挡设施;4窗结构的内表面或窗周围的内墙面,宜采用浅色饰面。5.0.3在采光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宜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不宜高于表5.0.3规定的数值。
表5.0.3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DGI)
5.0.4办公、图书馆、学校等建筑的房间,其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宜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反射比
6采光计算
6.0.1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对Ⅲ类光气候区的采光,窗地面积比和采光有效进深可按表6.0.1进行估算,其他光气候区的窗地面积比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K。
表6.0.1窗地面积比和采光有效进深
注:1窗地面积比计算条件:窗的总透射比τ取0.6;室内各表面材料反射比的加权平均值:Ⅰ~Ⅲ级取ρj=0.5;Ⅳ级取ρj=0.4;Ⅴ级取ρj=0.3;2顶部采光指平天窗采光,锯齿形天窗和矩形天窗可分别按平天窗的1.5倍和2倍窗地面积比进行估算。
6.0.2采光设计时,应进行采光计算。采光计算可按下列方法进行。1侧面采光(图6.0.2-1)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典型条件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可按本标准附录C中表C.0.1取值。1)
图6.0.2-1侧面采光示意图
2)
图6.0.2-2顶部采光示意图
1)采光系数平均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Cav——采光系数平均值(%);τ——窗的总透射比,可按式(6.0.2-2)计算;CU——利用系数,可按表6.0.2取值;Ac/Ad——窗地面积比。2)顶部采光的利用系数可按表6.0.2确定:
表6.0.2利用系数(CU)表
3)室空间比RCR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x——窗下沿距参考平面的高度(m);l——房间长度(m);b——房间进深(m)。4)当求窗洞口面积Ac时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C′——典型条件下的平均采光系数,取值为1%。A′c——典型条件下的开窗面积,可按本标准附录C图C.0.2-1和图C.0.2-2取值。注:1当需要考虑室内构件遮挡时,室内构件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表D.0.8取值;2当采用采光罩采光时,应考虑采光罩井壁的挡光折减系数(Kj),可按本标准附录D图D.0.9和表D.0.10取值。3导光管系统采光设计时,宜按下列公式进行天然光照度计算:
式中:Eav——平均水平照度(lx);n——拟采用的导光管采光系统数量;CU——导光管采光系统的利用系数,可按表6.0.2取值;MF——维护系数,导光管采光系统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Φu——导光管采光系统漫射器的设计输出光通量(lm);Es——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值(lx);At——导光管的有效采光面积(m2);η——导光管采光系统的效率(%)。6.0.3对采光形式复杂的建筑,应利用计算机模拟软件或缩尺模型进行采光计算分析。
7采光节能
附录A中国光气候分区
A.0.1中国的光气候分区可按图A.0.1确定。
A.0.2各主要城市的光气候分区可按表A.0.2确定。
表A.0.2光气候分区表
附录B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
B.0.1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DGI)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p=exp[(35.2-0.31889α-1.22e-2α/9)10-3β+(21+0.26667α-0.002963α2)10-5β2](B.0.1-4)
式中:Gn——眩光常数;Ls——窗亮度,通过窗所看到的天空、遮挡物和地面的加权平均亮度(cd/m2);Lb——背景亮度,观察者视野内各表面的平均亮度(cd/m2);ω——窗对计算点形成的立体角(sr),(图B.0.1);Ω——考虑窗位置修正的立体角(sr);p——古斯位置指数;α——窗对角线与窗垂直方向的夹角(图B.0.1);β——观察者眼睛与窗中心点的连线与视线方向的夹角,(图B.0.1)。
图B.0.1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的各角度示意图
附录C采光计算方法
C.0.1侧面采光典型条件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可按表C.0.1确定。
表C.0.1侧面采光采光系数平均值
C.0.2顶部采光典型条件下的窗洞口面积可按图C.0.2-1和图C.0.2-2确定。
图C.0.2-1顶部采光计算图(a)注:计算条件:采光系数C′=1%;总透射比τ=0.6;反射比:顶棚ρp=0.80,墙面ρq=0.50,地面ρd=0.20。
图C.0.2-2顶部采光计算图(b)注:计算条件:采光系数C′=1%;总透射比τ=0.6;反射比:顶棚ρp=0.80,墙面ρq=0.50,地面ρd=0.20。
附录D采光计算参数
D.0.1建筑玻璃的光热参数值可按表D.0.1取值。
表D.0.1建筑玻璃的光热参数值
注:1遮阳系数=太阳能总透射比/0.87;2光热比=可见光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
D.0.2透明(透光)材料的光热参数值可按表D.0.2取值。
表D.0.2透明(透光)材料的光热参数值
D.0.3常用反射膜材料的反射比可按表D.0.3取值。
表D.0.3常用反射膜材料的反射比ρ值
D.0.4导光管系统的光热性能参数可按表D.0.4取值。
表D.0.4导光管系统光热性能参数
注:1表中数值为某些特定型号导光管系统的实测值。2导光管系统的系统效率可用透光折减系数Tr表示。
D.0.5饰面材料的反射比可按表D.0.5取值。
表D.0.5饰面材料的反射比ρ值
D.0.6窗结构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表D.0.6取值。
表D.0.6窗结构的挡光折减系数τc值
注:表中塑料窗含塑钢窗、塑木窗和塑铝窗。
D.0.7窗玻璃的污染折减系数可按表D.0.7取值。
表D.0.7窗玻璃的污染折减系数τw值
注:1τw值是按6个月擦洗一次窗确定的。2在南方多雨地区,水平天窗的污染系数可按倾斜窗的τw值选取。
D.0.8室内构件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表D.0.8取值。
表D.0.8室内构件的挡光折减系数τj值
D.0.9井壁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图D.0.9取值。
图D.0.9井壁挡光折减系数
D.0.10采光罩的距高比可按表D.0.10取值。
表D.0.10推荐的采光罩距高比
附录E采光节能计算参数
E.0.1各类建筑全部利用天然光时数tD应符合表E.0.1的规定。
表E.0.1各类建筑全部利用天然光时数tD(h)
E.0.2各类建筑部分利用天然光时数t′D应符合表E.0.2的规定。
表E.0.2各类建筑部分利用天然光时数t′D(h)
注:部分利用天然光的时数是指设计照度和临界照度之间的时段。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采光测量方法》GB/T5699
GB50033-2013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以第1607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设部建筑设计院、重庆建筑大学,主要起草人是林若慈、张绍纲、李长发、詹庆旋、刘福顺、杨光璿。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按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行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2术语和符号
图1视角、照度关系曲线
表1标准全阴天窗地比与采光系数计算结果
图2窗地面积比与平均照度关系曲线(澳大利亚)
二、采光系数标准值的确定顶部采光原标准就是采用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已经过多方论证标准值的确定依据充分,只是考虑到当前一些遮阳材料的使用和建筑遮挡的日趋严重,对其采光系数标准值作了些调整,调整后的室内天然光照度值与照明标准的照度值基本一致。侧面采光采用采光系数平均值作为标准值,确定各采光等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除参照原标准的实测调查和补充调研以外,编制组还重点对办公室、学校教室以及住宅中的起居室(厅)、卧室、厨房进行了实测验证(数据已列入相应部分的实测调查表中)。在原标准实测的135个工作场所的结果表明(表2):合格者91个,占总数的67%,不合格者占33%。不合格的原因多数为室外环境的遮挡或室内污染和高大设备的遮挡,少数是属于窗地面积比不够。说明原标准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是能够达到的,窗地面积比的规定也是合理的。
表2135个作业场所实测汇总表
编制组为了制定以采光系数平均值为评定基础的新版采光标准值,针对常规几何尺寸的房间参考平面高度的采光系数平均值进行了大量的数据模拟和分析论证。所获取数据包括不同进深(4.5~16.8m)、不同层高(2.2~11.8m)以及不同开间/进深比(0.6、1、1.5)的多种房间尺寸中的9种开窗情况所对应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其中,原始模拟模型包括69种房间尺寸,每种房间针对9种开窗方式(窗高系数0.2、0.4、0.6;窗宽系数0.5、0.7、0.9排列组合)进行模拟计算,共获得原始模拟模型621个。随后利用线性插值和公式辅助推导等方法扩充至1800例不同情况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利用采光标准中各采光等级对应的窗地面积比,编制组以这1800例数据为基础,提取不同窗地面积比所对应的采光系数,统计出各等级窗地面积比所对应的标准值。同时,编制组在原始统计结果的基础上,考虑一般情况下玻璃洁净度以及窗框挡光因素,对原始数据进行了折减计算,将原始数据分别乘以折减系数0.675(窗污染系数0.9乘以窗结构挡光系数0.75),室外遮挡系数0.8(按常规的建筑日照间距折算),最终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表3采光系数平均值计算结果
表4不同光气候区的天然光利用时数
表5起居室、卧室(厅)实测调查结果
表6起居室、卧室(厅)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7餐厅的实测调查结果
调查中直接采光的餐厅基本上都能达到采光系数平均值1%的要求。2厨房实测调查的厨房全部直接采光,开窗面积均较大,只是个别厨房建筑遮挡严重,采光效果较差。实测调查结果见表8。
表8厨房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随着住宅标准的提高,厨房的现代化占有重要地位,这就要求有好的采光照明条件,同时也是国内外厨房的发展趋势。调查结果,采光系数平均值基本上可到2%,窗地面积比多数大于1/6。二、参考国内外住宅采光标准国内外的住宅采光标准如表9所示。
表9国内外住宅建筑采光标准比较
表10教室、实验室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11教室、实验室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除一所教室为双侧采光外,其余均为单侧采光,其中窗地面积比在1/5以上为14个,占总数的87.5%以上,因实验室与教室开窗大小大都相同,视觉工作无大的差异,故采用与教室相同的采光标准,即采光系数平均值为3%和窗地面积比为1/5。2阶梯教室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2和表13。
表12阶梯教室实测调查结果
表13阶梯教室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因此类房间的进深和开间均较大,以视听为主,兼作记录,采光不能满足区域可用人工照明补充,其采光要求与教室相同,故本标准规定采光系数平均值为3%,窗地面积比为1/5。3走道、楼梯间学校的走道、楼梯间人流大,跑动速度快,必须保证有一定的天然光照度,采光系数平均值为1%,窗地面积比为1/10。二、参考国内外教育建筑采光标准国内外教育建筑采光标准见表14。
表14国内外教育建筑采光标准
表15医疗建筑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二、参考国内外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国内外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见表16。
表16国内外医疗建筑采光标准
根据实测调查结果诊疗室、治疗室、药房、病房的窗地面积比都较大,除了考虑人的视觉工作需要以外,更多的还要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特别是病人),因此将采光系数平均值分别定为3%和2%。4.0.8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采光标准制订的依据如下:一、实测调查结果对49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7、表18、表19。1设计室、绘图室此类办公室对采光要求较高,而且这类办公用房将有所增加。对本类14个场所进行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7。
表17设计室、绘图室实测调查结果
实测中当窗地面积比为1/5时,若无室外遮挡,采光系数平均值可达到3%。日本采光系数值规定为3%,原苏联采光系数最低值规定为2%,考虑到我国的地区特点,光气候资源比较丰富,当窗地面积比为1/4时,采光系数可以达到标准规定值。2办公室、会议室对此类房间的26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8。
表18办公室、会议室实测调查结果
办公室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表明,采光效果评为好者,采光系数多数在1.89~4.75%之间,平均值在3%左右,而且开窗面积均较大。3复印室、档案室本类型9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19。
表19复印室、档案室实测调查结果
本标准规定采光系数值为2%,窗地面积比为1/6。与现有的国内外标准基本上一致。二、国内外办公建筑采光标准国内外办公建筑采光标准见表20和表21。
表20国外办公建筑采光标准
表21国内办公建筑采光标准
英国和日本采光标准都将办公室采光系数值定为2%;实测中发现按窗地面积比1/6设计的办公室,晴天上班时有开灯现象。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标准将办公室采光系数平均值定为3%,侧面采光窗地面积比定为1/5。4.0.9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一、实测调查结果1阅览室、开架书库23个场所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2和表23。
表22阅览室、开架书库实测调查结果
表23阅览室、开架书库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根据实测调查结果采光系数的满意值为2%以上,其窗地面积比为不小于1/5。2目录室目录室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4和表25。
表24目录室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表25目录室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由调查结果表明多数调查场所均达不到上述要求,主要是其进深和开间较大,因此常用人工照明加以补充。3书库书库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6和表27。
表26书库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表27书库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实测调查结果表明,书库的采光效果普遍较差,主要是书架高而密,而且进深大,影响采光效果,采光系数均难达到标准要求,多用人工照明补充,为保证一定采光的要求,故规定其采光系数平均值为1%,窗地面积比为1/10。二、参考国内外采光标准国内外图书馆建筑采光标准见表28。
表28国内外图书馆建筑采光标准
根据实测调查结果及参考国内、外采光标准,制订了本采光标准。4.0.10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一、实测调查结果1会议厅会议厅和多功能厅(以会议为主)的采光实测调查结果见表29和表30。
表29会议厅、多功能厅(会议为主)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0会议厅、多功能厅(会议为主)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鉴于多功能厅在实际使用中有多种用途,一般多功能厅进深较大,难以达到较高的采光等级,故从实际可能出发定为Ⅳ级采光等级。如以会议为主的多功能厅,宜按照会议厅的采光标准。对会议厅8个场所的实测,窗地面积比多在1/3.6~1/7之间,采光系数普遍偏低。因会议兼有记录和阅读,故将采光系数标准值定为Ⅲ级。2大堂、客房和餐厅大堂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31和表32。
表31大堂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2大堂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客房和餐厅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33~表36。
表33客房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4客房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表35餐厅窗地面积比调查结果
表36餐厅采光系数实测结果
在对大堂的实测中,窗地面积比大于1/4的有7个;小于1/4的有1个。按功能要求大堂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定为2%。客房的窗地面积比多数大于1/5,采光系数平均值也定为2%。二、参照国外采光标准国外旅馆建筑采光标准见表37。
表37国外旅馆建筑采光标准
实际调查中客房的窗地面积比均比较大,故本标准定为1/6。会议室因有视觉工作的要求采光系数平均值定为3%、窗地面积比定为1/5。4.0.11博物馆和美术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一、实测调查结果16个博物馆和美术馆的实测调查结果见表38。
表38博物馆和美术馆建筑采光实测调查结果
二、参照博物馆标准根据展品特点和场所用途,《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23863推荐的照度标准值见表39。
表39博物馆的照度标准值
博物馆和美术馆对光线的控制要求严格,利用窗口的遮光百叶等装置调节光线,以保证室内天然光的稳定,调光装置因其复杂程度不同,造成天然光透过采光口的损失不同,在确定采光口面积时,要充分考虑此损失。4.0.12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展览建筑实测调查结果见表40。
表40展览建筑的采光实测结果
表41进站大厅、候机(车)大厅的实测结果
表42售票大厅的实测结果
从实测结果来看,进站大厅、候机(车)大厅的采光效果较好,采光系数能达到2%左右;而售票大厅的采光效果较差,部分客站的售票大厅甚至没有直接采光,因此售票大厅的采光不作规定,而进站大厅、候机(车)大厅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定为2%。4.0.14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采光标准制订依据如下:对于大空间体育建筑而言,以往一般利用高侧窗进行采光,进行天窗采光的体育馆多为结合屋顶结构形式进行带状采光的居多,在近来的一些场馆建设中为了充分利用天然光,营造良好的室内光环境,在屋顶结构部分进行了多种采光设计,开出了各种形式的大面积采光天窗。采光形式和采光材料都有很大突破,除了采用高效的导光管装置以外,还采用透明膜结构进行天然采光,使建筑物内有良好的采光,并且有显著的节能效果。国内外均有许多应用实例。实测结果见表43:
表43体育馆采光的实测结果
表44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值比较
表45英国IES眩光指数(DGI)临界值
6.0.1为便于在方案设计阶段估算采光口面积,按建筑规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并规定了表6.0.1的窗地面积比。此窗地面积比值只适用于规定的计算条件。如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需按实际条件进行计算。建筑师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可用窗地面积比估算开窗面积,这是一种简便、有效的方法,但是窗地面积比是根据有代表性的典型条件下计算出来的,适合于一般情况。如果实际情况与典型条件相差较大,估算的开窗面积和实际值就会有较大的误差。因此,本标准规定以采光系数作为采光标准的数量评价指标,即按不同房间的功能特征及不同的采光形式确定各视觉等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在进行采光设计时,宜按采光计算方法和提供的各项参数进行采光系数计算,而窗地面积比则作为采光方案设计时的估算。原《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对各种采光形式和各采光等级的窗地面积比进行了计算。将计算结果与我国已颁布的各类建筑设计规范中推荐的窗地面积比进行比较,除Ⅱ级采光标准(Cmin=3%)的设计、绘图室需要较大的开窗面积外,Ⅲ~Ⅴ级采光标准两者推荐的窗地面积比比较接近(表46)。
表46窗地面积比的比较
表47采光有效进深统计结果
注:采光有效进深未考虑室外遮挡。
表中采光有效进深是在常规开窗条件下,控制窗宽系数(不包括高侧窗)的计算统计结果。同时编制组还选取窗地面积比为1/5和1/10的典型房间进行实验,测量所得结果表明,当采光系数达到标准值时,采光有效进深分别在2.5~3.0和4.0~4.5之间,实验也验证了标准中给出的有效进深是合理的。本标准给出侧面采光的有效进深对方案设计阶段指导采光设计,控制房间采光进深和采光均匀度具有实际意义,同时可对大进深采光房间的照明设计和采光与照明控制提供参考依据。对于实际使用较少的矩形天窗和锯齿形天窗,比较原标准中的窗地面积比数据,可得锯齿形天窗和矩形天窗的窗地面积比分别为平天窗的1.47倍和2.04倍。6.0.2采光计算1侧面采光采光系数平均值的计算方法是经过实际测量和模型实验确定的,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国外学者在大量经验数据的整理基础上提出了采光系数平均值的计算公式。1979年,Lynes针对矩形侧面采光空间的平均天然采光系数总结出了如下的计算表达式:
式中:ADF——采光系数平均值;Ag——窗的净表面面积;At——包括窗在内的室内表面总面积;τ0——采光材料(玻璃)的透射比;θ——天空遮挡角;ρ——室内表面平均反射比。但Lynes所表示的采光系数平均值是针对所有室内表面而言的,不同于我们现在所指的室内参考平面上的采光系数平均值。提出经过经验数据得出的衡量室外遮挡因素的天空遮挡角参数,也是该表达式的一个重要意义。在随后的研究过程中,有关采光系数平均值的公式出现了多个修正版本。1984年Crisp和Littlefair在他们的论文中对Lynes的公式进行了修正。通过人工天空下的模型实验,他们发现Lynes的公式低估了模型空间内的采光系数平均值的实际情况,而且公式计算值与实测值总是偏差10%左右。基于新的研究数据,Crisp和Littlefair将Lynes的公式修正为:
这个公式的计算结合同模型实验中的测量值更加吻合,并最终在北美照明工程学会(IESNA)和其他很多版本的规范中得到肯定和应用。哈佛大学的CFReinhart在他近期的研究论文中展示了利用计算机模拟工具Radiance对上述两种采光系数平均值表达式的验证评估。验证结果如图3所示。
图3简化公式与软件计算结果对比
7.0.1天然光是清洁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具有很大的节能潜力,目前世界范围内照明用电量约占总用电量的20%左右,充分利用天然光是实现照明节能的重要技术措施。7.0.2采光效率的高低,采光材料是关键的因素,随着进入室内光量的增加,太阳辐射热也会增加,在夏季会增加很多空调负荷,因此在考虑充分利用天然光的同时,还要尽量减少因过热所增加的能耗,所以在选用采光材料时,要权衡光和热两方面的得失。本标准对采光材料的光热比提出了要求,光热比为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与材料的太阳光总透射比之比,推荐在窗墙比小于0.45时,采用光热比大于1.0的采光材料,窗墙比大于0.45时,采用光热比大于1.2的采光材料。7.0.3为了提高建筑外窗的采光效率,在采光设计时应尽量选择采光性能好的窗,采光性能的好坏用透光折减系数Tr表示,窗的透光折减系数是在漫射光条件下透射光照度与入射光照度之比。《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订出的采光性能分级列于表48。建筑采光外窗和导光管采光系统的采光性能检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执行。
表48窗的采光性能分级
本标准规定,建筑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应大于0.45。调查中发现,有的建筑窗地面积比并不小,但由于窗的设计不合理,或附加装饰及采用有色玻璃,使得窗的透光折减系数偏低,为节省能源,此类窗已不宜作为建筑采光窗。通过对169樘各类实际窗的检测,证实80%窗的透光折减系数(Tr)都大于0.45(表49)。
表49透光折减系数
在我国缺少照度观测资料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各地区多年的辐射观测资料及辐射光当量模型来求得各地的总照度和散射照度。根据我国273个站近30年的逐时气象数据,并利用辐射光当量模型,可以得到典型气象年的逐时总照度和散射照度。根据逐时的照度数据,可得到各地区年平均的总照度,从而可绘制我国的总照度分布图(图4),并根据总照度的范围进行光气候分区。从气候特点分析,它与我国气候分布状况特别是太阳能资源分布状况也是吻合的。天然光照度随着海拔高度和日照时数的增加而增加,如拉萨、西宁地区照度较高;随着湿度的增加而减少,如宜宾、重庆地区。
图4中国光气候资源分布图注:图中标注的单位为klx。
本方法是在各个国家对窗的不舒适眩光研究的基础上,由英国和美国对不舒适眩光提出的计算公式。法国、英国和比利时依据上述公式对窗的眩光进行了研究。利用该公式可预定采光的不舒适眩光。同时还研究了不同的天空亮度、窗的形状和大小以及背景亮度对不舒适眩光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天空亮度、房间大小和室内反射比一定时,GI值为一常数。试验结果还证实了对于同一评价等级采光的眩光指数要高于照明眩光指数,当采光眩光指数DGI值在28以下时,两者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DGI=2/3(IESGI+14)(3)
同样,我国对窗的不舒适眩光也进行了系统的实验研究,即“窗不舒适眩光的研究”,包括窗亮度和窗尺寸对眩光的影响、窗大小和形状对眩光的影响、背景亮度对眩光的影响以及天然光和人工光的不舒适眩光的比较,得出了一组关系曲线。同时还引入了无眩光舒适度的概念,建立了窗亮度、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和窗无眩光舒适度之间的关系曲线,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眩光计算方法的适用性。窗的不舒适眩光一般需要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
C.0.1侧面采光系数平均值计算:用表格的方式给出了典型条件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计算结果,其他条件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需要按照标准提供的公式(6.0.2-1)及附录D提供的计算参数进行计算。C.0.2顶部采光系数平均值计算:本标准给出的计算图表是参照人工照明的概算图表法建立起来的,主要是在已知被照面积的情况下能够根据窗的安装高度很容易查找出总的开窗面积,从而求出窗地面积比。其他条件下的开窗面积和窗地面积比可根据标准提供的公式(6.0.2-8)和附录C提供的图表推算。图C.0.2-1和图C.0.2-2是在典型计算条件下计算得到的。导光管采光系统计算采用人工照明常用的流明法(或利用系数法),独特的光学特性使得流明法更适合导光管系统的计算。由于光学技术的运用,使得导光管采光系统除了具有采光的性能以外,还具有了灯具的某些光特性,比如可以提供配光曲线,进行照度计算等。同时从工程应用情况来看,该方法的计算结果更接近于实际测量值,适用性更强。
表50房间污染程度分类
E.0.1通过对我国各地区的光气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得到各光气候区完全利用天然采光和部分利用天然采光的时数,如表51所示。
表51各光气候区的天然光利用时数
表53不同光气候区典型城市全部利用天然光时数tD(h)
表54不同光气候区典型城市部分利用天然光时数t'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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