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来自四面八方的内容汹涌而至,无尽的信息令人目不暇接,技术的快速更迭为线上展览带来无数灵感,也为策划者带来新的课题。
运用于线上展览中的丰富的移动端设备
线上展览的机遇与挑战
纵观当下的线上展览,无论是采用图文呈现、视频直播、全景照片还是虚拟场景的方式,不管是基于电脑端、手机端还是更丰富的可穿戴设备,各类形式都在线上展览中发挥着自身特有的优势,同时又不断产生新的难题。
疫情期间,美国盖蒂博物馆(GettyMuseum)在社交平台发起居家演绎名画的挑战活动
观众角色的迁移与丰富
在互联网技术应用到展览领域以后,观众在展览中的角色随之被进一步拓宽,从走进物理空间的“到访者”,到浏览线上信息的“访客”,再到进入交互式展览场域中的“用户”“玩家”“收藏家”乃至“消费者”,我们无法再用传统的眼光观察和定义观众。
回顾近十年以来移动端内容表达形式的演变,不难看出,无论在何种领域,公众的接受程度、表达和社交诉求都贯穿始终。以视频这种传播介质为例,相比于文字内容,视频内容的接受门槛更低,即使在展览的物理空间中也是如此。根据台北故宫研究人员的观众调查显示,观众最喜欢的文物介绍形式是短片(42.9%),喜欢纯文字介绍的观众则只占最少数(8.7%)。尽管如此,传统的视频内容对观众而言仍是一种被动接收,于是,直播、弹幕、交互视频等形式应运而生,火遍全网。这种发展结果不仅是因为内容的易读性、互动性、不确定性、及时性、冲击性等元素更加吸引观众的眼球,也是由于内容阐释和生产工具上的障碍得到消除以后,公众内心想要诉说和被聆听的欲望得到进一步满足,内容创造与传播的途径迎来更多可能性。
进入众媒时代,观众与策展人的关系也在发生微妙的迁移。从前,策展人是知识生产者,观众是信息的接收者、学习者,如今,观众为展览内容源源不断贡献着新的能量。基于各类自媒体、社交软件、信息集群,亲历者和围观者们分担了内容生产的工作,这些内容汹涌而至,此起彼伏,无论是速度上还是广度上,都得到了极大的拓展,策展人带着自己的角度和洞见从中提炼与编织,组织成新的故事线并讲述、展示给观众。于是,观众与策展人成为创作者与发现者,展览则是二者共同创作的结果。
“动物之森”博物馆拉力赛
生命模式的探索与建立
在变幻万千的时代浪潮中,线上展览需在稳步前进的过程中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生命模式,以一种最恰当的方式与技术相处,与观众连接,与时代同行。
首先,线上展览还需进一步消融行业内的边界。近些年,各大艺术机构从坚守单一阵地到搭建复合平台这一转变已成明显趋势,尤其是在疫情爆发以来,由国家机关单位、社交平台、大型博物馆等牵头发起的联合线上活动,已经展示出整合资源、联合出击、多路作战所能聚合形成的巨大能量。如国家文物局指导抖音联合中国国家博物馆、南京博物院等八家博物馆推出“在家云游博物馆”直播活动,点击量达数千万;由腾讯联合湖南省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四大博物馆共同发起的“文物的时空漫游”系列节目,邀请当红明星为公众讲述20件文物的趣味故事,也受到了观众热捧,为大众解锁游览博物馆新方式。
除此以外,线上展览策划者还需应对和利用媒体的资本化,形成自我造血的能力,以应对内容、技术、维护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保证线上展览内容的可持续发展。不可否认,艺术机构从未放弃对移动端内容开发的追赶,从网站、客户端、网页内容的研发到VR、AR、体感交互的实验,这其中不乏有影响力的个案,但整体而言取得的成效并不尽如人意,不难发现已有很多长期搁置、更新缓慢甚至已经“404”的展览链接。如果缺少长远发展的目光,只追求时下潮流的追赶,那么很多虚拟展览的项目只能造成人力财力的巨大浪费以及对观众好奇心的消耗。
尽管批评与质疑声不断,线上展览成为高校和艺术机构在展览策划、研究、展示、营销等领域的重要手段已成必然趋势。当下的试错和磨合是值得的,一切探索的过程都将帮助线上展览以一种更加自主和能动的姿态连接你我,拥抱新世界。
作者|康俐(现为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博物馆虚拟策展实验室负责人)
权文熙(现任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博物馆虚拟策展实验室艺术专业技师)
原文发表于《美术馆》2020年第3期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一、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