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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轰炸惨案遗址保护修缮项目展陈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大轰炸惨案遗址保护修缮项目展陈工程EPC总承包质疑统一回复如下:

1、评标办法前附表3.2.1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3460万元,为保护修缮项目展陈工程,与城市规划、市政工程等均无直接关系,设置2015年至今获得的国家奖项条件过于宽泛,且与本项目建设无关,应该取消3.2.1条加分项与本项目无关的奖项设置,不然存在排他的嫌疑。建议改为文物类EPC总承包业绩要求。

答:奖项要求为综合考虑投标人实力。本项目以展陈工程为主,故不对文物类EPC总承包业绩作出要求,此条不作调整。

2、招标文件第20页特别说明(3)①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所有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的连续养老保险。

请问:我司属于事业科研机构现由于事业编制改革,无法提供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文件,但是社保均由上级事业单位购买故提供聘用合同及和个人社保证明是否可证明为我单位正式员工。

答:可以。

3、投标文件60页3.2.1(3)中5、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人防工程专项设计任务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请问:由于人防工程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特殊性故需要和整体设计进行配合,故此原因所以并无专项人防设计。而且本项目为重庆大轰炸遗址保护修缮项目展陈工程EPC,仅涉及文物修缮工程和展陈工程,与人防工程无关,不应该设置人防专项业绩要求,不然存在排他的嫌疑。

答:该项目含人防工程改造,故设置的业绩含人防业绩,不存在排他性。

4、招标文件第140页“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1.1.2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钢材、水泥、普通商品砼、预拌砂浆、页岩标砖、页岩配砖、页岩空心砖、碎石、河砂、电缆、钢管。

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调整办法如下:施工期间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与预算编制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指导价相比,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波动未超过±5%(含±5%)的,单价不作调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波动超过±5%的,超过±5%以外部分的价差按实调整。”

问:市场价格波动,合同价到底是调整还是不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按第2种方式执行。

5、根据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0209(终版)”的附件1-2“一层平面图”,主入口广场设置楼梯及无障碍通道。请问:原广场处十八梯惨案遗址建筑是否保留?

答:需要保留。

6、招标文件未明确文物保护范围,请明确?

答:地下隧道部分均为文物。

7、投标文件60页3.2.1(3)中5、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设计任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请问:由于古建筑的需要以旧做旧的原则在不破坏原有基础上完成修复设计,故古建筑设计审查都无需外部审图公司审查仅需要文物局及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因此无法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问此处证明文件可否由业主单位提供。项目尚未签订合同时,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作为证明文件。文物类EPC总承包业绩也应该列入业绩范围。

答:文物业绩证明材料已作调整,详见补遗(二),该项目以展陈工程为主,故未将文物类EPC总承包业绩列入业绩范围。

8、招标文件第37页7.3.1履约担保规定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方式,而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中规定“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渝建〔2017〕52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健康发展政策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通知》中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保证金积极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建议招标人不排除以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

答:履约担保的形式已调整,详见补遗(二)。

9、在招标文件第60页投标报价得分中工程费报价评分标准及展陈工程报价评分标准中规定“此基础上,投标下浮比例与评标基准下浮比例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扣分办法违背常规,是否写反了?

答:本条已作调整,详见招标补遗(二)。

10、按照招标文件第54页2.2.1分值构成,技术方案为24分;第57页2.2.4(2)技术方案分值展陈设计方案为20分,文物保护设计方案4分。而招标文件58页3.2.1(2)技术方案得分由建筑设计方案、展陈设计方案和文物保护设计方案构成,可否理解为“建筑设计方案”是“展陈设计方案”的一部分?

答:“建筑设计方案”是“展陈设计方案”的一部分。

11、招标文件第71页第四条规定“展陈工程费:下浮比例为%,工程建安费暂定总价为万元,此工程建安费暂定总价仅作为双方确定合同预算总价前的付款依据,根据合同预算、结算编制原则确定合同预算总价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工程建安费总价,并按支付条款累计应支付金额与累计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调整,多退少补。但最终结算建安费不超过经核定建安费的95%”此处是否笔误?结算原则表达含糊矛盾。

答:无笔误,结算原则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4.2条。

12、P10-P11页3.1.1(1)B中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有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业务范围指营业执照业务范围还是指特殊资质?

答:是资质业务范围。

13、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59页第3.2.1(3)条“2、...备注: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在满足项目特征要求的情况下

请问是要求同时提供两个文件,还是可以只提供其中一个文件?

答:上述资料需同时提供。

14、...备注: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若为展陈或布展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完工证明。”

15、...备注:(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

16、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60页第3.2.1(3)条“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设计任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

“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认定标准是什么?在满足项目认定标准的情况下,请问是要求同时提供两个文件,还是可以只提供其中一个文件?

17、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投资约3460.31万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页第1.4.1条“3.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满足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展馆类(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建筑设计业绩。”;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59页第3.2.1(3)条“2、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的基础上,每另增加一个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①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展馆类(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建筑设计业绩。”

“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要求与本项目投资额严重不匹配,本项目建设规模约为1181㎡。可否修改为“总投资金额不少于xxx万元或建设规模(或建筑面积)不少于xxx㎡”?

答:本项目因技术复杂,故业绩条件设置考虑以金额为准,不作调整。

18、招标文件中对展馆的定义(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

是否只需要各馆类业绩,比如库区、研究院、文化城、古镇等只要是展馆是否也可作为满足此项目的业绩。

答:可以,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

19、P59正高级(教授级)职称,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人防工程专项设计任务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正高级(教授级)职称行业内无此职称,证书为成绩优异的工程师,人防项目专项设计任务此加分项与本此招标项目完全不匹配,此次招标项目也不是人防专项设计任务,是否可修改为设计任务中包人防工程,与P60中5、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设计任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匹配。

P59P60中4、人防业绩5、文物类业绩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的基础上及P59中2、设计业绩3、展陈业绩基础上增加一项加分还是可重叠加分

答:(1)有正高级(教授级)职称。

(2)本项目含人防工程改造,故设置人防专项设计业绩。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范围内既含人防、设计、展陈、文物,则可以在相对应项上重叠加分。

20、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58页第3.2.1(2)条“技术方案得分(B)建筑设计方案”。该方案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先期制作。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再参与此次投标,对其他投标人显失公平。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条执行。

21、1-关于合同价款支付的疑问:在招标文件对费用的支付的规定中明确的是设计费、工程费和展陈工程费分别支付给承担本项目的各成员,而非支付给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答:已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并已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4第四点中明确,发包人在向各成员单位支付工程款(展陈费)时,必须经由牵头人单位认可后方可支付。

22、标书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情况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是不是都要出具?成员单位在自己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喝投标人情况表上盖章了?牵头单位还需要盖章吗?

答:上述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

23、问题:本项目要求营业执照中具备展陈或布展内容,若我方经营范围中含“展览展示服务”,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24、问题:本项目工作内容除陈列布展和文物保护,还有商铺改造和主体加固等其他工作。请问投标人在商铺改造和主体加固等其他专业的能力通过什么业绩体现。是否应增设与本工程项目概况相匹配的业绩评分项,使得该评分项能包括本项目所有的内容。

答:该项目技术复杂,招标人已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故该条不作调整。

25、问题:招标人在展陈的业绩中要求应提供“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但是明眼人都懂,所谓的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根本无法证明此“业绩”的合规合法性,是不是某些单位为了凑业绩加分,让业主专门出具一份无中生有的完工证明哟!

答:展陈业绩证明材料全国性标准不一,故要求提供完工证明,该项目将在公示期间公布投标人业绩,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故该条不作调整。

26、问题: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所包含的业务范围很多,如果在业务范围只规定含有“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有明显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该项目为近现代文物,所设置的资质业务范围符合该项目要求。

27、问题:“教育馆”作为公共建筑而非展馆,在业绩要求中故意加入有明显量身定做标书、给某单位凑业绩的意图,请招标人正视这个问题并做出合理回复。

答: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不存在量身定做的行为。

29、本项目并非仅含展陈设计和文物设计,建筑设计也在里面尤为重要。但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方案设计的评分比重,建筑设计占比竟然为0!大部分的分数都在展陈设计中,请问是不是有某些潜在中标人在展陈分数上已经十拿九稳了!

答:该项目以展陈为主,且技术复杂,招标人对展陈分值进行了综合考虑,故该条不作调整。

30、在投标人实力要求中,要求文物业绩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此处明显有偏向某投标人的嫌疑。试问:在XXX故居旁修建了一个食堂,项目名称为:XXX故居食堂项目,该项目具备建设项目所有的审批文件(含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那么这种也算文物业绩吗?

答:不算,文物业绩证明已作调整,详见补遗(二)。

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若为展陈或布展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你去找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请问监理知道么?质监站知道么?他们同意完工了么?一份仅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就能证明业绩的话,那我业绩分分钟钟世界第一。

32、前附表3.7.5装订要求中“本工程技术部分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技术方案(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保函部分(如有)无需装订。”

提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为技术部分,但前者为暗标,后者为明标。此处设置完全无任何意义。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5执行。

33、第三章评标办法

提问:本项目包括建筑设计,展陈设计和文物保护设计,但在评分办法里,却唯独没有建筑设计的评分,而展陈设计方案分数占比过大,极为不合理。

答:本项目为展陈工程EPC项目,所设置的展陈设计方案分值符合该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本项目作为EPC总承包项目,但在业绩要求却无任何对EPC

总承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专业众多,在管理管控上任务艰巨,需有

较为丰富的EPC经验承担。所以,作为投标人,理应有相应的EPC业

绩来证明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答:该项目技术复杂,奖项作为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此为商务部分加分条件,并不是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故此条不作调整。

37、问题一: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投标人资质条件“(1)同时满足以下a、b项设计资质条件: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有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质疑:若业务范围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修缮设计”是否满足b项设计资质中的业务范围含有"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的要求。

答:不满足,应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有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8、在3.2.1(3)投标人实力中第五条: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设计任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

质疑:文物保护项目应以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依据,在实施过程中由文物主管部门监管。文物业绩的支撑资料应提供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复文件和设计合同复印件。

答:本条已作调整,详见补遗(二)。

41、原文:3.2.1(3)投标人实力中,第5条“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设计任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这里的业绩没有明确说明完成几个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设计任务的得1分。是否为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文物类项目设计任务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答: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2、原文:3.2.1(4)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下浮比例与评标基准下浮比例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这里在工程费用报价评分和展陈工程报价评分有歧义,按照目前文字意思,下浮率越高,扣分越多。

43、原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3《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EPC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但前附表1.4.1中,明确了EPC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建筑设计负责人。招标人是否想表达EPC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建筑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

答:EPC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建筑设计负责人,但不能兼任施工项目经理。

44、招标文件在装订要求中,标书要求的是“4.2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此处的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是什么意思?

答: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4.1.1、4.1.2要求。

45、招标文件在投标人实力的要求中,3.2.1(3)1、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下,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此处“项目负责人”是否特指的EPC项目总负责人还是其他专业项目负责人?

答:指EPC项目总负责人。

46、质疑:1.4.1-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满足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展馆类(展馆包含以下类型之一: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天文馆、文化馆、教育馆等)建筑设计业绩。”

问题:由于EPC总承包项目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包含了设计内容,所以应将EPC总承包项目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业绩纳入本项业绩要求,而非仅采用建筑设计业绩。

答:该项目技术复杂,包括展陈、建筑等工作内容,对建筑布局要求高,招标人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综合考虑,该条不作调整。

47、质疑:1.4.1-业绩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若为展陈或布展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问题:(1)没有明确设计和展陈各自需要提供的业绩,按现有文字理解,展陈或布展单位不仅要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还需要提供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2)针对展陈或布展业绩,提供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无法有效的证明工程实际竣工,降低了真实性。如果实际竣工,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

48、请问:该项目对展陈布展单位是否有资质要求?

答:无资质要求,只对营业执照及范围有要求。

49、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营业执照服务包括展陈或布展。

请问:经营范围中展览展示服务是否满足该项目对展陈布展单位的要求?

50、请问:投标人业绩如提供展陈或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也是是否只需提供合同和业主出具完工证明?完工证明是否可以用竣工验收报告替代?

请问:由于各地社保政策不一致,我司所在地提供的个人社保证明并无缴费明细,而且我司所在地也实施了社保电子化,但是并无政策文件。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情况清单上面标注了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

答:该条已作调整,详见补遗(二)。

52、招标文件前附表3.7.3签字盖章要求中提到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4项信誉要求中要求的承诺书,由联合体各自承诺后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其他文件均有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人章即可。

请问: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在自己单位的营业执照、证书、业绩、成员单位人员从业证明上加盖公章?

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盖章要求执行。

53、请问:如联合体投标,标书密封是否只需盖牵头人公章?

54、招标文件中:展陈部分设计人员(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展陈布展)成员单位提供并满足要求)以上设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建筑设计负责人除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从业经验以投标人出具的证明为准)

请问若为联合体,展陈部分设计人员的从业经验是否只需要加盖展陈公章即可?牵头单位是否也需要在展陈人员的从业经验上加盖公章?

55、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在联合体模式下,哪些文件需要联合体成员各自盖章,哪些文件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所以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的其他需要盖章的文件,是否只需要牵头人公章即可?

5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分别将设计费、施工费和展陈费分别支付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展陈单位。

59、质疑:招标文件第143页至144页12.1.1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进度款支付中约定:一、设计费支付(联合体中标的,设计费直接支付给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二、工程费支付(联合体中标的,工程费直接支付给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三、展陈工程费用支付(联合体中标的,展陈工程费直接支付给承担本项目展陈任务的单位)。

本项目为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项目实施过程的造价控制风险、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风险等,若工程合同的全部款项不能支付至设计单位,则牵头人无法对成员单位实施有效管控,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且承担的风险与责任严重不对等。以上,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60、联合体投标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并盖章?如需要那牵头单位是否需要在上面盖章?

答: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要求。

61、我们公司所在地个人社保是社保局机器上拉的,是电子章,社保局不盖鲜章,页面也有网站和查询验证码是否可行?而且个人社保拉出来是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无具体缴费明细?

62、招标文件第六章提到的图纸能否提供?

答:该项目为EPC项目,已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布于网上。

招标人:重庆市人防工程设施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0年六月五日

招标补遗(二)

现对该项目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2、关于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的形式,调整为:保函或现金转账。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文物业绩加分中,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只须提供合格书封面、主项审查意见书、主项审查结果表)、设计合同复印件。

修改为:提供设计合同和文保部门出具的方案批复。

4、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修改为:

工程费报价评分

(20分)

通过初步评审的工程费下浮比例先得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下浮比例与评标基准下浮比例相比,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展陈工程报价评分标准(25分)

通过初步评审的展陈工程费下浮比例先得满分2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下浮比例与评标基准下浮比例相比,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THE END
1.昌江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展览馆等多馆合一建设4.1请于*** 08时30分至***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标段1(标段名称:昌江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展览馆等多馆合一建设工程(二期室外配套部分)设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https://www.cbi360.net/bidding/15627320.html
2.首都规划展览馆和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文件 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一)首都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提前核准首都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http://wn.jc85.com/zb/show-204129.html
3.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基本陈列展陈形式展览馆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征集文件内容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星堆古蜀文化遗址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一基本陈列展陈形式概念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星堆古蜀文化遗址博物馆及附属设施工程一基本陈列展陈形式概念方案)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J42H1FU0553T5V5.html
4.首都规划展览馆和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本招标项目首都规划展览馆和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共享序厅、文博合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提前核准首都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京发改(核)[2023]140号)、《关于开展南中轴大红门地区博物馆群一期公共空间http://www.bkpmzb.com/bidding/display.php?oid=257&pid=2491
5.展厅展馆博物馆美术馆设计标招标评分细则及打分表展厅展馆博物馆美术馆设计标招标评分细则及打分表.pdf,展厅展馆博物馆美术馆设计标招标评分细则及打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准则 分值 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 =Z/Sn ×40 ,其中: 一 Z——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 价格分 投标总价( 40 分) 制金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1109/8014131021004034.shtm
6.中国(甘肃)长城数字博物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中国(甘肃)长城数字博物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https://www.gsei.com.cn/html/1336/2021-09-03/content-340118.html
7.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设备系统安装工程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设备系统安装工程已由以呼发改行审字【2020】52号备案。招标人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于财政,工程计划投资53374.68万元。招标人承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http://tianmashengding.com/m/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1&id=289
8.平潭风电风电展示中心(风博物馆)布展工程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就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风电展示中 心(风博物馆)布展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http://www.dlztb.com/chdtp/202111/61620.html
9.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考古博物馆开放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中国考古博物馆开放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046.5036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6.50365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开放组织管理、参观服务、问询服务(咨询、投诉、票务、租赁、寄存等)、开放数据服务、展馆设备设施管理等开放管理服务事项。 https://www.bidnews.cn/caigou/zhaobiao-19262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