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水平推进三苏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决定面向全球开展三苏祠博物馆群落建筑方案公开征集,现就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三苏祠博物馆群落位于眉山市老城核心区域,南邻三苏祠,北靠下西街,东临迎宾巷,西近纱縠行街,规划建设用地约3.18公顷。
征集内容包括依据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总量、用地布局、设施布局、风貌引导等,优化细化项目范围(3.18公顷)内总体建筑和景观布局,形成博物馆主体及附属建筑(约2.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约1.2万平方米、改建约0.8万平方米)和景观设计方案,以指导后续建筑和景观初步设计。
方案设计应赓续眉山历史文脉,彰显三苏文化内涵;围绕博物馆功能定位,加强与三苏祠现有部分的协同;保护利用文化遗存,坚持活态传承;综合考虑游客和市民需求,合理布局功能和组织交通游线;具有显示度和标志性,打造三苏文化新地标引领眉州老城复兴;突出经济适用结构合理,符合绿色低碳要求。
二、征集方式和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2024年1月14日,征集人组织资格预审会,选出5家无排序的入围应征人,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并发出征集文件,同时选择2家后备应征人。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及评审
2024年3月20日,入围应征人提交建筑方案征集成果,成果达到建筑和景观概念方案深度。
之后,征集人组织专家对方案创意、完整性及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审,以打分形式对入围应征人进行初步排名,再经市级专题会议审议后确定最终应征人排名。
第三阶段:方案设计整合
确定最终应征人排名后30日内,由方案征集第一名应征人,完成后续方案整合设计,整合成果达到建筑设计方案深度和景观概念方案深度,并通过市规委会审议。
三、报名要求
(一)应征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如为国内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如为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应征人,则应当具备其注册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机关核发的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相应资格或能力证明文件。
(二)本次征集活动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主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需要有规划、建筑、景观业绩的单位共同组成。
(三)应征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备高级建筑工程师职称,或境外相应执业资格;近8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1万平方米以上博物馆类(文化建筑类)的设计成果(以项目开工建设为准)。
(四)设计负责人必须负责主创、参加现场踏勘及汇报评审等,中选应征人设计负责人需按照征集人要求参加后续深化设计工作。设计过程中若设计负责人与征集材料所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经征集人认可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的,则视为参加资格无效。
(五)应征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国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截至应征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四、报名方式
五、报名资料
六、方案奖金
给予最终排名第一名应征人方案奖金人民币350万元(含后续方案整合和深化费用),第二、三、四、五名应征人各人民币120万元、120万元、80万元、80万元补偿。若应征人提交的方案未达到《设计任务书》中有关内容及深度要求时,将取消其补偿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中所有单位提交给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的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二)应征人对应征作品享有署名权,经征集人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征集人、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咨询中使用应征方案成果,征集人、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对本项目的方案作综合调整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征集人、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还可对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方案成果。
(三)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以上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或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由应征人赔偿。
(四)应征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征集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并保护其知识产权。未经征集人许可不得将图纸资料或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中选应征人应负责后续建筑方案深化,并作为获得设计奖金的条件。
(七)本次征集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八)上述内容由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