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网络文学核心内容与影视、游戏、动漫等互通,共同构成泛娱乐生态体系,彼此带量,是未来网络文学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在美国,以迪斯尼、漫威等为代表的娱乐巨头已形成完整产业链,围绕一个优质IP进行的综合开发,其市场规模可达百亿美元。由此可见,中国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综合开发才刚刚起步,起码在未来10年到20年会处在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中,并逐步完善市场开发机制,最终开辟出向海外市场传播的有效途径。
根据目前情况来看,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大致有这样几种形态:
数字阅读:原创网络文学作品在PC端、移动端订阅收入,第三方平台分销分成,阅读APP、网络文学自媒体的营销收入,数字图书馆销售收入等。
同步开发:小说和游戏、影视一起开发创作,相互带动,类似于传统行业图书出版与影视同期。蝴蝶蓝创作的《全职高手》网络剧与动漫同期开发,唐欣恬创作的《裸婚时代》小说与电视剧同期开发均属于成功的典型案例。
反向定制:已经成熟的游戏或影视IP,为了扩大影响,带来流量,反向定制网络小说。无罪、卷土、小刀锋利、乱世狂刀等大神级作者均有过反向定制创作的作品。
二、IP的孵化与应用
1、影视开发
从2004年开始,中国影视产业界掀起了一波网络小说改编的浪潮,例如2004改编自蔡骏《诅咒》的《魂断楼兰》;2005年由《你说你哪里敏感》改编的《一言为定》,以及《亮剑》《我的功夫女友》;2006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像天真的女孩投降》《爱上单眼皮男生》;2007年《谈谈心恋恋爱》《双面胶》,到了后期,又有《千山暮雪》《泡沫之夏》《倾世皇妃》《佳期如梦》《美人心计》。近年来更有《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裸婚时代》《失恋33天》《甄嬛传》《琅琊榜》《芈月传》《欢乐颂》《翻译官》等影视剧改编自网络小说,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2、游戏开发
网络文学用户对于玄幻奇幻、仙侠武侠类作品的青睐由来已久,曾经的金庸、古龙撑起了国内游戏、影视剧的半边天。反观当下,借助互联网这一便捷的平台,优秀作家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辰东、天蚕土豆、猫腻、我吃西红柿、唐家三少、南派三叔、天下霸唱、忘语等等不胜枚举。玄幻奇幻、仙侠武侠类的文学作品,一方面受众广泛,无论是转化过来的用户还是仅冲游戏本身而来的用户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另一方面,就本身游戏改编而言,这类作品具有先天优势,其人物设定、故事架构、世界观等都更符合游戏中带有冲突和对抗的特性,改变游戏毫无“违和感”。
网游市场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巨大的金库,与网络文学结合,借助强大的IP支撑,和大量的用户积累,成为了游戏发展的一条“捷径”,也给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开发提供了新的试验场。第一波公司主要从事移动网络游戏的开发与运营,其模式为“网络文学+游戏”,先后打造出《佣兵天下》《鬼吹灯》《星辰变》《神墓》《恶魔法则》《兽血沸腾》《莽荒纪》《唐门世界》《绝世天府》等多个游戏产品。其中,《莽荒纪》自上线以来月流水高达1700万元。
阅文集团在网络文学内容方面的优势比较明显,由于其网络原创内容的丰富性,也使得其适于改编为各类游戏的小说应有尽有。无论是大型网游手游、还是休闲类、卡牌类游戏,都可以找到适合改编的内容支撑。内容的多样性保证了改编类型的多样性、受众的多样性,而对于一个生态系统来说,多样性是其强大的“抵抗力稳定性”的前提。
三、IP背景下的网络文学价值
但是网络文学的强大吸金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市场的无序竞争,追逐热点、题材重复的问题愈发严重,导致很多人对网络文学的创新性产生质疑,对网络文学持续市场化的前途感到悲观。
在以往的IP孵化过程中,由于影视、游戏投入大,网络文学网站和作者基本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从IP运营中获得大比例的利润分成。很多文学网站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全力加入到高用户基数的IP开发里面,比如《择天记》的IP孵化从始至终都有文学网站和作者的存在,这既保护了网络文学原创团队的利益,也保证了作品在深度开发时保有一定的质量。
在乌镇举办的互联网大会上,马化腾在演讲中特别谈到了对于内容产业的理解。在他看来,“腾讯的核心是做链接,但如果只是纯管道,我们觉得不够,所以还做了大量的内容,从游戏,到动漫,到文学,再到影视,构成一个交织的知识产权新生态。”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网状的结构,相互借力、相互牵制,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更为有利。爱奇艺创始人、CEO龚宇也表示,有影视IP的网游收入会明显企高,差不多是没有影视IP的网游收入的2到8倍。这说明了一个问题,互联网具有更加突出的马太效应,互联网产业链的同步性能够放大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而创造商业奇迹。
但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在孵化名义之下的杀鸡取卵。
孵化与杀鸡取卵,这两个看起来相互对立的概念,在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中往往被同时运用,其主要原因是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开发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如同火箭发射需要几级推送才能进入轨道。如果某个环节过分强调自身利益,极有可能对整个产业链造成伤害。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打包销售不利于术业有专攻的基本规则,客观上造成了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的耗损与闲置。
在晋江文学城首发的作品,已有以下作品成功改编:《步步惊心》《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山暮雪》《苦咖啡》《后宫甄嬛传》《请你原谅我》《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佳期如梦》《何以笙箫默》《长大》《美人心计》《芈月传》《无心法师》等。
四、IP开发的趋势与走向
IP开发的两端具有动态化的特征,其一端是IP所承载的用户,另一端则是开发IP的公司。对于网络文学来说,所有的用户均来自于互联网,他们通过各种终端去消费内容,因此可以说文学网站的用户相对固定和单一,易于锁定。但IP相对复杂,包含有很多内容,用户肯定不仅仅是来自于文学阅读用户。他们当中有动漫用户,有影视用户和游戏用户等等。不同用户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传播网络文学改编的产品,则组合产生了新的用户群。很显然,IP开发必须是一个开放性的结构,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领域。
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怎样孵化才能使IP带来更多的用户?
IP的开发经历了两个阶段:2001年以前IP的开发是无序的,每个产品开发都出自认知不同的团队,因此产生不同的用户。那么多产品开发出来之后,用户往往是互不相通的。这就导致看完小说的用户,会对那些看完影视剧的用户说:“我告诉你们这个影视剧跟我小说完全不一样,完全是篡改,我不认同你这个,我不看你们的改编。”可能也有产品,影视剧拍的非常好,影视剧用户就会反过来跟其他的用户说:“我只认同影视剧的用户,其他的产品我无法接受。”
一个优质网络文学作品,在不同用户群体中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结果?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开发的无序说导致,用户发觉虽然是同一家IP,但是内容不一样,产品留在用户脑海里的东西是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个IP来说有非常糟糕的事情。因为用户不统一,不同的开发商之间封锁消息,甚至可能相互掣肘,到最后鸡飞蛋打,两败俱伤。这个想象现在虽然有了很大改观,但联动方的IP仍然很难达到高度统一,用户的聚合力仍有待进一步开发。
最理想的情况是,一部优质网络文学作品在孵化IP时不同的改编团队认真研究作品的特点和用户心理,做出预案,形成高度统一,在IP的各个环节里,达到一个最大的阀区。由此催生出IP共营合伙人制。
文学网站作为最前端的IP孵化企业,以前存在两个方面的苦恼,一是优质的网络文学作品卖不出优质的价格,二是卖出去以后得不到优质的孵化与开发。现在已经到了可以直接面对类似问题的时候了,把各方的力量联合起来,建立起IP共营合伙人制,一起共同打造IP,已逐渐互联网文化产业链的发展方向。
IP的源头方文学网站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可能更加直接,设想能够把大家认同的IP放到同一家公司去做,但做游戏、影视的,或许想法不一样,那么大家会成为同一家公司的股东,也许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资本在这时候应该发挥力量,有远见的投资人,才具备这样的资源整合能力。
然而,无论IP如何火爆,网络文学的内容创新依旧是互联网文化产业链最核心的环节。
网络文学是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这样的讨论意义不大,所谓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其根本还是内容的生命力和文化价值。只有不断创新,提升品质,网络文学才能坐稳互联网文化产业链上游这把交椅。
现有网络文学各类型已经相对成熟,各文学网站基本是在做大神的固本培元的工作,但新人培育与成长的路径变窄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另外文学网站编辑综合素养的提升也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正在由80后往90后过渡,用户也是90后占据了主体。因此,90后的文化心态值得我们加以认真研究。网络文学是一种大众文化产品,我们提倡精品化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能小众化,小众化的网络文学允许存在,但不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也难以产生IP。
二次元最早始于日本动画、游戏作品,因其画面是平面二维空间,因此被称为二次元。二次元类作品根据二次元概念衍生而来,是针对二维空间而创作出的一种文学作品形式,主要类型包括:动漫、穿越、游戏、同人、校园、科幻、奇幻等。这类作品想象力强,作者通过对现实的场景和人物进行加工,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画面,给人较强的冲击力。
比较活跃的网站有飞卢小说网,他们开设了“动漫同人”频道;还有起点中文网和晋江文学城也开设了“动漫小说”频道。
二次元类作品最主要的特征是“虚拟人物”,即作品的人物来自于漫画、动画,并非现实中的人物,类似于传统小说中的“海螺姑娘”,而将漫画、动画中的故事写成小说又符合“同人小说”的概念。
同人小说是近几年比较流行的一种文学类型,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说”当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
五、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维护
近年,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各大文学网站对网络文学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新的认识,但在权力维护方面仍然缺乏有效手段。网络文学盗版链接往往在搜索条目的前列,这给作家和文学网站带来严重的损失,并且对行业的有序发展非常有害。另外,各类抄袭事件也是层出不穷,网络作家对此既感到愤慨,又无能为力。通过不同的盗版侵权案例我们可以发现,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维护是互联网行业最薄弱的环节之一。
1、网络文学盗版的规模。
目前大型盗版网站约有10万家,中小型盗版网站有数十万家。根据各网站情况汇总,所有原创文学网站均遭到不同程度盗版,实行商业收费模式的文学网站(如起点中文网、17K文学网、晋江原创文学网、纵横文学网、小说阅读网等)受到的冲击尤为严重,VIP作品几乎全部被盗。每家盗版网站盗版的数量少则几十部,多则几百部、数千部,甚至还有数量不少的盗版网站几乎和正版网站保持同步更新,一些当红作品更是每家盗版站都有转帖。
2、搜索引擎和手机阅读软件成为盗版主要渠道。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属中国企业评价协会2014年12月11日发布的《知识产权白皮书出版业》显示,目前我国网络数字化盗版严重,搜索引擎成为PC盗版内容的重要出口,其中百度、百度贴吧和百度文库成为网络数字化盗版的最大源头白皮书”提到,“国内90%以上的网民接触过或经常接触网络数字化盗版。超过70%网民认为搜索引擎是盗版内容的出口”。在调查中的53万家盗版文学网站中,每个站点的建设成本仅数万元,通过搜索引擎对盗版网站的收录与宣传,每年盗版市场总规模约为50亿元。移动阅读也存在大量盗版,手机阅读软件是盗版的主要源头。
3、网络文学盗版的主要方式。
4、网络文学盗版的发展趋势。
5、网络文学盗版的特点。
网络文学盗版的特点是低成本、传播快、隐蔽性大、低风险。盗版网站以不断更改域名,使用虚假信息申请域名,甚至是境外域名等手段隐身,隐蔽性极强,发现盗版之后,难以查处。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网络盗版比纸质盗版要快捷得多,也廉价得多。这些特点也使得网络文学维权比较艰难。
总之,网络文学知识产权维护还面临很严峻的挑战,政府机构、民间组织、企业和作者正在从不同层面推动正规化进程,比如,在众力影响之下,2016年5月百度贴吧对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大规模整顿,就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愈是“维权难”愈要“团结紧”,综合开发应当与权利维护同步发展,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才能发挥更强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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