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是首批中央与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和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馆藏文物近102余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4万余件,尤以青铜器、陶瓷、书画最为突出,藏品之丰富、质量之精湛,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设有青铜研究部、陶瓷研究部、书画研究部、工艺研究部、考古研究部、文物保护科技中心以及信息中心、图书馆、文化交流办公室等20多个部门;并拥有一批文物鉴定、研究、保护、陈列展览的高级研究专家。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1名、古陶瓷研究与鉴定2名、考古发掘与研究2名、文物科技保护—有机质文物保护1名、文物科技保护—热释光测定年代1名、社会教育与推广2名、文物保管2名、展览事务1名、展览策划1名、外事业务与联络1名、业务翻译与文化交流1名、人事专员1名、项目监理1名、设备维护2名共19名。
管理岗位:监控信息管理2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绘画、书法(碑帖)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配合制订绘画、书法(碑帖)的陈列和展览大纲,承担陈列和展览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2)具有扎实的古代绘画、书法专业理论基础;
(5)身心健康。
(二)古陶瓷研究与鉴定
(2)对陶瓷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4)精通一门及以上的外语,语种不限;
(5)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6)身心健康。
(三)考古发掘与研究
(1)独立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协助对文物的鉴定和研究;
(3)参加考古发掘、撰写考古发掘报告;
(4)参加抢救性发掘清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具备较好的外语能力;
(3)具备较强的田野发掘与考古研究能力;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文物科技保护—有机质文物保护
(1)独立开展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并能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2)开展纺织品等有机质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
(3)编制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和报告;
(2)具有相应的任职专业外语能力;
(4)具有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文物保护科研项目履历或具有纺织品保护修复实践经历者优先;
(五)文物科技保护—热释光测定年代
(3)参加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归档等工作;
(2)具有实验仪器操作、运维及数据处理基本技能,动手能力强;
(3)具有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文物保护科研项目履历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4)身心健康。
(六)社会教育与推广
(1)实施博物馆教育社会宣传和推广;
(2)东馆青少年探索宫日常运营服务与管理,公众教育活动设计与推进;
(3)开展馆校合作,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等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4)陈列展览讲解和教育普及活动;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身心健康。
(七)文物保管
(1)参与分管文物安全和入藏文物的日常维护;
(2)参与分管文物的点交、入藏;
(2)中共党员;
(3)热爱文博事业,对中国古代艺术有浓厚兴趣;
(4)有较强动手能力,能搬运重型文物,吃苦耐劳;
(八)展览事务
(1)参与引进外展的运输、保险、报关、点交、布展、拆展、入库以及接待等事务性工作的联系、落实;
(2)参与建立引进外展档案及展览信息汇总;
(3)参与展厅和引进外展库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九)展览策划
(1)参与国外引进展览的策划、联络、点交、布展、接待等工作;
(3)参与展品挑选、资料收集与整理;
(2)专业方向为亚洲艺术史、西方艺术史;
(3)精通日语、英语、法语,需提供相应证书,并能以其一作为日常工作语言;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十)外事业务与联络
(1)参与外事接待协调沟通和翻译;
(4)具有除英语以外其他一门及以上小语种证明者优先;
(5)热爱文博事业,对文博行业有一定了解;
(6)工作细致有责任心,善于处理事务性工作,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较强;
(7)身心健康。
(十一)业务翻译与文化交流
(2)参加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接待、联系、展览、活动策划及筹备落实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翻译、外事联络和接待工作;
(3)具有除英语以外其他一门及以上小语种证明;
(4)热爱文博事业,对文博行业有一定了解;
(5)工作细致有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与抗压能力较强;
(十二)人事专员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中共党员;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十三)项目监理
(1)承担本单位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
(2)承担本单位建筑日常维修的管理工作;
(3)承担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设备维护
(1)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设施的管理;
(2)协助主管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的安装、更新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各项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负责空调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技术培训;
(3)国定节假日的工作和休息由部门安排;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十五)监控信息管理
(1)负责馆内文物安全和消防安全;
(2)做好布撤防工作和通过闭路电视对馆内防区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2)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度,服从部门夜班工作安排;
三、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上传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3)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
(4)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任职条件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5.笔试:
6.面试:
7.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8.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9.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