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招工作。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科技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2746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十条学校简介:郑州科技学院创建于1988年,2001年实施专科学历教育,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接受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学校被批准为“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建校三十五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20余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构建了“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综合素质证”三证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在荥阳市万山科教园区征地3300亩建设万山湖校区,奠基开工仪式已于2023年5月16日隆重举行。项目计划投资70亿元,建筑总面积110万平方米。万山湖校区设计独特,一体两翼,左文右工,中间为标志性建筑。新校区依山建校,将形成学研、山地、生态、人文四位一体风景的花园式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一)凡是取得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单招报名。
(四)考试地点:郑州科技学院
第十七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一)考核科目
考核科目为文化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评价两科。
1.普通高中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内容;
职业适应性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体育类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2.中职(职高)考生
职业适应性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职业基本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体育类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3.退役士兵考生
职业适应性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职业基本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
(二)考核办法
3.体育类考生职业适应性评价(专业测试)总分150分。
(三)体育、退役军人类考生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体育类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必考项目)
100米跑、立定跳远、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与内容(任选一项)
田径:200米(男、女)、400米(男、女)、1500米(男、女)、跳高(男、女)、跳远(男、女)、三级跳远(男)、标枪(男、女)、铅球(男、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3)内容
田径:参照国家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足球: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篮球: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排球:发球、垫球、正面双手传球、正面扣球、助跑摸高;
乒乓球:左推右攻、正面扣杀或拉弧圈;
体操:(男生)手倒立、单杠、双杠;
(女生)双手倒立屈伸髋、单杠、双杠;
武术:左右正踢腿、腾空飞脚、竖叉、套路
2.退役士兵考生
退役士兵只进行职业适应性评价测试,免文化素质评价。
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评价测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今年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资格条件申报”的退伍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我校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第十八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受理地点:郑州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二)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4月中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生活自理的残疾生,以及其他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电子档案退回。
第七章毕业证发放与奖助贷设置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8000/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5000/人。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4000元/人、3300元/人、2600元/人。
(四)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
(五)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贷款16000元。入校后将贷款回持单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六)绿色通道
(七)勤工俭学
学校在图书馆、后勤、保卫处、实验室等各部门设立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入校后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
(八)士兵
2.退役士兵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可享受兵役专项助学金,本专科每生每年3300元。
(备注:实际以国家、省、市、校当年具体政策为准)
(九)郑州科技学院奖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为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为2000元/生,助学金为1000元/生。
(十)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凭有效证明可直接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另外校内各类资助政策优先安排。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