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旅行社在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参观秩序,严禁倒票及恶意占票等非法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3、旅行社指派到我馆考核并带团的导游,应当持有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导游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团队预约时“领队”应为通过我馆考核的导游;导游与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的,旅行社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馆报备,取消该导游在我馆的预约和讲解资格。
4、旅行社组织者负有该旅行社参观安全的监护责任,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游客对馆内文物及各类设施造成损坏的,一切后果由游客个人和所在旅行社承担。
5、旅行社参观团体管理条款:
1.以下情形7个开放日禁止预约:
(1)旅行社下单人数与参观人数不符的;
(2)对展陈内容错误解读、戏说历史等言论的导游;
(3)游客已检票,但未取用讲解设备的团队预约;
(4)预约单内游客人证不一致的;
(5)导游讲解时未佩戴或未及时归还讲解证的;
(6)佩戴他人讲解证(佩戴导游及出借导游同等处理)。
2.以下情形15个开放日禁止预约:
(1)旅行社及导游不遵守馆内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
(2)参观过程中被其他游客投诉,被工作人员警告但拒不处理的;
3.以下情形冻结账号90天:
(1)在一个自然年内累计爽约(预约当日整单未参观且未退票)2次及以上;
(2)连续超过5人以上退票3次及以上;
(3)导游累计两次讲解内容出现严重差错、歪曲史实,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取消导游预约讲解资格,申请重新考核后,方可恢复讲解资格。
4.以下情形取消涉事旅行社及导游的预约讲解资格:
(1)煽动游客寻衅滋事的;
(2)伪造游客信息恶意侵占团队票池名额的;
(3)在馆区现场招揽游客;散票预约游客与团体预约游客拼团讲解的;
(5)如有违规倒卖门票、涉嫌犯罪的,我馆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该旅行社纳入黑名单管理;
(6)造成馆内公共服务设施及展品损坏,除承担赔偿责任外。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考古博物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