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创建于1952年,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馆藏文物近102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万余件,尤以青铜器、陶瓷、书画最为突出,藏品之丰富、质量之精湛,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设有青铜研究部、陶瓷研究部、书画研究部、工艺研究部、考古研究部、文物保护科技中心以及信息中心、图书馆、文化交流办公室等20多个部门;并拥有一批文物鉴定、研究、保护、陈列展览的高级研究专家。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管理岗位:宣传员、创建员1名、监控信息管理2名、物业管理1名共4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古代雕塑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古代雕塑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承担古代雕塑陈列和展览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身心健康。
(二)古文字研究与鉴定
(1)承担古文字文物的研究、鉴定工作;
(3)具有整理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基本能力;
(4)身心健康。
(三)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
(2)对绘画、书法(碑帖)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配合制订绘画、书法(碑帖)的陈列和展览大纲,承担陈列和展览工作;
(2)具有扎实的古代绘画、书法专业理论基础;
(四)古陶瓷研究与鉴定
(2)对陶瓷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4)精通一门及以上的外语,语种不限;
(5)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6)身心健康。
(五)考古发掘与研究
(1)独立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协助对文物的鉴定和研究;
(3)参加考古发掘、撰写考古发掘报告;
(4)参加抢救性发掘清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具备较好的外语能力;
(3)具备较强的田野发掘与考古研究能力;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能力;
(六)文物科技保护—有机质文物保护
(1)独立开展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并能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2)开展纺织品等有机质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
(3)编制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和报告;
(3)熟悉古代有机质文物保护修复、具有纺织品检测和染料分析研究经历者优先;
(七)文物科技保护—金属工艺技术
(1)运用X射线CT等分析手段,主要开展本岗位的金属工艺技术及研究工作;
(2)协助开展中国古代金属工艺实验分析、专业展览大纲和陈列工作;
(3)参加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归档等工作;
(2)了解X射线CT技术在文物研究中的应用情况,熟悉CT技术原理等基本知识;
(3)熟悉机械制图中的读图技能,熟悉常用图像处理软件(如Photoshop)的应用;
(5)具有能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英语水平;
(八)博物馆教育研究与管理
(1)完成博物馆教育的研究工作;
(2)博物馆线上线下课程设计,教育活动设计;
(3)博物馆教育书籍,展厅介绍、文物资料编写等;
(4)陈列展览讲解和教育普及活动;
(2)具有教育、文博专业背景以及有海外留学、博物馆工作经历者优先;
(3)身心健康。
(九)社会教育与推广
(1)实施博物馆教育社会宣传和推广;
(2)博物馆教育课程和活动设计,文物资料编写;
(3)开展馆校合作,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等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具有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经历,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文物保管
(1)参与分管文物安全和入藏文物的日常维护;
(2)参与分管文物的点交、入藏;
(2)中共党员;
(3)热爱文博事业,对中国古代艺术有浓厚兴趣;
(4)有较强动手能力,能搬运重型文物,吃苦耐劳;
(十一)展览策划
(1)参与国外引进展览的策划、联络、点交、布展、接待等工作;
(3)参与展品挑选、资料收集与整理;
(2)专业方向为日本艺术史、亚洲艺术史、西方美术史;
(4)精通日语、英语、法语,需提供相应证书,并能以其一作为日常工作语言;
(5)有海外留学经历或国际型策展经验者优先;
(十二)业务翻译与文化交流
(2)参加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接待、联系、展览、活动策划及筹备落实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翻译、外事联络和接待工作;
(2)具有大学英语CET6级证书或以上证明;
(3)具有除英语以外其他一门及以上小语种证明;
(4)热爱文博事业,对文博行业有一定了解;
(5)工作细致有责任心;
(十三)文件与档案管理
(1)负责公文的接收、外发、登记、转办、催办、用印等工作;
(2)完成文书档案的整理、鉴定、立卷、装订、编目的归档工作;
(3)负责收集和管理全馆的文书档案;
(4)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5)善于沟通协调,耐心细致,有大局观,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文书及档案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4)性格开朗,抗压能力强;
(十四)文博编辑—文字编辑
(1)按出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要求完成各类出版物的初审、校对工作;
(2)身心健康。
(十五)库保咨询
(1)负责保管图书资料,保持库房整洁、财产安全,维护好设备;
(2)做好读者业务咨询;
(3)新书上架、排序、检查,熟悉管理范围内的书籍安放、使用情况;
(4)撰写读书扎记、书目提要(报刊库房除外);
(5)报刊库房管理人员须著录、外借报刊;
(2)热爱文博事业;
(3)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十六)辅助设计
(1)参加陈列展览的辅助设计和制作;
(2)参加辅助设计资料的收集和制作;
(3)参与布展、撤展和展览场所日常维修工作;
(4)参与定期检查展览场所设备设施使用情况;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对文物展陈的安全意识;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十七)教育服务
(1)承担组织观众服务工作;
(3)配合完成馆内重要接待活动服务工作;
(2)实行轮班工作制度;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十八)艺术品开发与研究
(1)独立完成本岗位的一般研究开发工作;
(2)熟悉馆藏文物藏品和特展藏品,可提出初步的研发方案;
(3)参加特展新品的基本设计和辅助工作;
(4)负责商场环境布置和橱窗设计,协助各柜组做好商品出样、陈列;
(5)配合馆大型营销活动设计宣传海报;
(6)做好馆藏商品设计制作管理的统筹安排、商品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7)有熟练运用电脑设计的能力;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具有设计理念传达、交流和沟通能力;
(1)根据文化创意中心的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文化创意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的规章制度、战略发展规划;
(二十)设备维护
(1)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设施的管理;
(2)协助主管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的安装、更新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各项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负责空调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技术培训;
(3)国定节假日的工作和休息由部门安排;
(4)具有空调、给排水、锅炉、电气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能力;
(5)品行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二十一)宣传员、创建员
(1)承担基层党建有关方面的宣传和文件档案管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监控信息管理
(1)负责馆内文物安全和消防安全;
(2)做好布撤防工作和通过闭路电视对馆内防区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度,服从部门夜班工作安排;
(二十三)物业管理
(1)承担本单位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
(2)承担本单位建筑日常维修的管理工作;
(3)承担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4)承担消防及安全的管理工作;
三、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上传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3)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
(4)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5.笔试:
6.面试:
7.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8.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9.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