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支持有待进一步明确。文博文创工作被各方重视,出台了很多支持政策,但在实践中仍需改进。如2016年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试点单位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开发经营,同时要求文博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实践中博物馆很难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往往后者重于前者。另外,各地对国家政策的配套落实相对滞后。如2016年5月《意见》发布后,一些省份到2017年才陆续推出实施细则,有的省份最晚到2021年2月才推出配套实施细则。
二是文创人才匮乏。博物馆文创涉及多方面专业,如文物考古、设计、数字营销、知识产权等,既需要复合型人才,也需要专门人才。由于薪资水平及待遇一般,晋升体系对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不友好等因素,博物馆对高端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不强。高校尚未与博物馆、文创企业建立起顺畅的合作,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脱节现象。
三是文博文创知识产权(IP)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我国文化产业IP建设距离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文博文创领域IP建设更是处于初级阶段,对IP运营的认识不全面,IP确权和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欠缺比较多。侵权争议事件时有发生。一方面是大量山寨产品冲击博物馆文创的市场,另一方面由于理解认识上存在不足、对合作企业缺乏有效把控等因素,博物馆自身也常成为侵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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