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非遗保护数字文化创意博物馆项目一期(二次)(EPC)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LCJSGC-2023-187
2.工程名称:聊城市非遗保护数字文化创意博物馆项目一期(二次)(EPC)
3.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5.计划总投资:本项目建安总投资约计3亿元(以最后的结算审计数据为准,下同)。
7.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720天(开工日期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项目交付完成日期),其中勘察30天提供成果,设计45天提供部分设计成果。
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11.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参照《东昌府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的管理办法(暂行)》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已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的投标人可直接进入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彩色),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若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关联(链接)的诚信库内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的,应对诚信库内相应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后,再次打开电子投标文件重新关联(链接)诚信库内更新或修改后的相应信息。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以牵头企业名义在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联合体有关要求执行。
6、诚信入库确认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五、监督机构
1、监督机构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住建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建设工程科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投标人如遇招投标业务系统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软件技术支持:1586351888918663580728
八、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
邮编:
252000
联系人:
刘经理
张工
电话:
0635-7399886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cfzzb@126.com
九、特别说明:
2、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格式为.lczf)。招标文件获取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人须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等方式进行。
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在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标书,投标文件依然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的要求制作,联合体成员需在开标前完成诚信入库事宜,并将评审所需的证件、业绩、奖项等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及诚信库相应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