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亿佰购物签约合作的各家银行该承担什么责任
亿佰购物破产千名消费者维权
实习生张凌云高晓东本报记者郝帅
不久前,亿佰购物商城宣布破产,千余名消费者在面临可能“钱货两空”的困境下,踏上了维权之旅。
尽管商家倒闭无货可发,但通过信用卡购买了商品的消费者却还需要向银行分期还款。亿佰购物与银行到底是什么样的合作关系?银行是否负有一定责任?面对诸多质疑,与亿佰购物签约合作的各家银行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从部分消费者处得知,中国银行已率先向客户进行了赔付,部分中行消费者已经获得全额退款,中国农业银行则向客户表示可以暂不还款。
“最佳商业模式”夭折
据了解,亿佰购物商城于2007年12月创立。自2008年3月与第一家银行——民生银行签约后,先后得到近20家银行的信用卡分期商城第三方运营资格,其中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延来在7月10日发表的电商快评中指出,亿佰购物的商业模式主要表现为“与银行达成合作关系,向用户承诺分期购物免利息免手续费”,这部分免掉的手续费是由亿佰购物向银行支付的。
家住大连的韩先生就是通过银行介绍才得知亿佰购物的。他告诉记者,5月3日在中国银行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一个“分期优惠季”的活动:到中国银行的特约商户购物,信用卡分期付款零手续费。韩先生说,“虽然商品价格和市场价差不多,没有特别优惠,但可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没有手续费,我觉得挺划算的,就向亿佰订购了一部iPhone5手机,花了4999元。”
在中国银行官方微博页面搜索“亿佰购物”,仍可以看到5月20日一条有关“分期零手续费狂欢季”的宣传微博,微博称,“5月31日前,在@亿佰购物使用中行信用卡快捷分期购买商品,即享0利息0手续费优惠及亿佰购物200元代金券!”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信用卡分期购物实质上是借贷购物,宣传“0利息0手续费”的说法是在误导消费者,因为商家最终还是会把费用都包含到商品价格里。
张延来认为,亿佰购物代替消费者向银行缴纳的手续费高于商品利润,实质上在亏本经营,其目的在于获得消费者信息,建立一个数据库,将来用这个数据库推销高附加值的东西。“亿佰的商业模式是非常有新意的,当然风险也很高。”张延来说,“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靠用户超前消费的钱撑到盈利拐点的到来。”
其实,亿佰购物倒闭并不是没有征兆。据媒体报道,从2012年年底开始,亿佰购物开始拖欠一些供应商的贷款,供应商陆续断货。由于内外交困的种种原因,亿佰购物最终资金链断裂,没能支撑到盈利拐点的到来。
银行应积极承担责任
一般网站的购物模式是直接与消费者对接,而亿佰购物则是通过银行这个第三方来对接。用户通过银行的账单折页、手机短信、邮购目录、电子邮件等形式获知亿佰购物的产品信息。因此,亿佰购物倒闭后,银行采取何种措施减轻消费者损失成为焦点。
面对“钱货两空”的结果,刘先生曾向农业银行询问,农行当时的回复称,银行“只是支付工具”。刘先生对此表示质疑,银行又发传单又在官网上做链接,难道只是支付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也认为,银行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该为消费者把好关,“不应该仅仅是考察其财务状况,还应该把诚信度纳入考虑范围,否则得不偿失。银行虽然获得了刷卡手续费,但却损失了自身的信誉。”
而对于银行是否存在安全保障义务的疑问,刘俊海表示还需要法院的裁定。他解释说,如果发卡行指定消费者必须从其指定的商家购买商品,那么发卡行就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相应地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发卡行只是向消费者推荐商品,那么发卡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就会小得多,但是并非完全没有安全保障义务,因为消费者的最终购买行为,受到了银行信用度的影响。如果银行在整个过程中仅仅是一个支付平台,与商家不存在其他的关系,那么,银行的责任和义务是最低的。
中国银行的客户韩先生透露,他已经获得中国银行的全额退款,“中国银行是最先把消费者的钱退还的。”
韩先生与光大银行的一些信用卡消费者交流得知,光大银行是通过委托另一家商城为客户补发商品来弥补客户损失。韩先生说:“消费者原来在亿佰购物买的东西,现在由光大银行自己出钱,从另外一家商城购买相同的产品给客户,也算是一种全额退款吧。”
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依旧坚持“只是支付工具”的说法,仍要客户进行分期还款。
对此,姚建芳则表示,由于亿佰购物破产,从保护用户信息和提供用户体验方面来讲,银行肯定要积极承担起责任。“首先,要停止分期付款。用户下单了却没有收到东西,是不公平的交易。其次,针对用户的损失,银行还需要审查评估,做出相应的补偿,采取退款或者其他相应的方式。”
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
针对银行在无卡、无密、无签字的情况下将款划走的行为,刘俊海表示,银行违反了刷卡消费的有关规定,银行必须核对签名、密码等信息才能完成资金的划拨。
大连的刘先生告诉记者,除了通过国家信访中心和315网站进行投诉外,他们还向银监会和北京工商局反映过情况,也报过警,“但是没有一家单位受理。”
对此,刘俊海表示,在出现类似的消费纠纷问题时,信访办并非是进行维权的首选途径。“消费者应该首先与商家进行友好协商,在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情况下,进行沟通,和平解决问题。如果仍然没有解决,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诉至法院,这是保护消费者的最后一道屏障。”
“亿佰已经破产,如果诉至法院,启动破产清算可能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刘俊海说,“比如,假设经过破产清算之后,亿佰只能有1000万元用于还款,但是他有10亿元的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的消费者就只能获得自身损失的1%。这是基于资金额度的公平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