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海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玉米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
受上海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玉米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进入“中储粮上海分公司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2019、2020年产玉米
1.2数量:11539吨,共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4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上海松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泖港粮库散粮车(船)板交货价销售底价2250元/吨。
1.5出库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1.6交收地点:上海松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泖港粮库,具体仓房以交易清单为准。。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2024年国产,容重≥690g/L,其余指标需满足国标三等及以上,水分≤14.0%,(水分>14.0%部分按0.1:0.13扣量,水分<14.0%无增量,水分>14.5%买方原则上有权拒收);杂质≤1%,(杂质>1%须整理过筛,筛下物由卖方带回,若杂质>1.5%买方原则上有权拒收);不完善粒≤8%;霉变粒含量≤2%;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45mg/100g;黄曲霉毒素B1<20μg/kg;呕吐毒素<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其他卫生指标也需符合国标要求,德美亚品种拒收,超过以上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如双方对检验结果存在争议,可同时派员在入库库点上海双凤骨明胶有限公司检化验室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入库来粮,卖方需提供随车、船对应数量的粮食质量检验单(含食品安全卫生指标)。
2.2入库价格:买方散粮船板交货价2320元/吨。
2.4交收地点:上海双凤骨明胶有限公司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3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购销双向交易成交的合同履约时视为一个整体,购、销任一方向合同违约,另一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例如,销售合同违约,采购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购、销两个合同均履约完毕后,销售保证金与采购保证金一并退还,若出现任意一方向合同违约拒不履行的情形,另一方向合同的保证金也全部扣除。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2元/吨,本次交易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实行“先款后货”,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在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中标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中标方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保证金不冲抵货款,采购方向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发票后采购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实行“先货后款”,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粮食验收合格入库后,买方按照结算数量逐批付款,最高不超合同金额90%,剩余货款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结清。卖方需按合同成交数量(结算数量)足额送货入库。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销售、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一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