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新疆互联网舆情分析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3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处负责。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
(1)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在递补。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及时进行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