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44余亩,建筑面积125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先后同42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并分别与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美国南犹他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拥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和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进入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学校图书馆藏书400余万册,其中古籍22万余册,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103个。学校主办14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种;学校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50余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在校学生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万余人,长短期国际学生近1200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型大学。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29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未毕业的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2、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单考考生及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明确写明“考生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的考生)报考。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现场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的初试科目。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2019年11月初,具体请看各考点报考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若未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2、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
六、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查意见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