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美国著名诗人埃兹拉·庞德(EzraPound,1885—1972)翻译了一本名为《华夏集》(Cathay)的中国古典诗歌文集。这本诗集出版以后,在英语世界引起了极大反响。“它的出版立刻在英美诗坛掀起了翻译中国古诗的热潮,甚至它使中国古诗一度淹没了英美诗坛”。《华夏集》之所以造成如此轰动,主要原因在于它不仅蕴涵了中国古典诗歌的美学特点,而且还融入了庞德个人的现代主义诗学创作理念。具体而言,庞德在诗集中对中国古诗采取了“边译边创”的译介模式,他的译诗主要是在理解原诗的基础上进行的诗歌再创作。据此可以说,《华夏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诗歌译著,它在更大程度上可被视为中国古典诗歌在英语世界的“涅槃重生”。
一
诚如前文所述,《华夏集》的主要成就在于庞德对于中国古典诗歌所做的“现代化改造”,他的目的是要为其所处的时代提供一种具有刺激作用的“新的自由体诗”。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庞德深化了对中国古诗的认识。他逐渐领悟到中国古诗独特的诗性品质,并开始有意尝试摹仿中国古诗的形式特征,作为他“刺激新诗”的手段。比如,庞德将《送友人》中的诗句“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翻译为“Mindlikeafloatingwidecloud.Sunsetlikethepartingofoldacquaintances”。不难看出,译诗在句法形式的处理方面与原诗神形兼似,严丝合缝。具体来说,庞德在译诗时使用的策略是尽量还原汉诗的句法构式,他刻意省略掉部分英文语法成分(如省略谓语动词),意图是为了模糊译诗中意义间的逻辑联系,以营造出与原诗类似的美学效果。这样的译文作为英语诗歌是相当奇特的,它“简洁含蓄,超越了传统英诗中的时空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中国古典诗歌那种将个人一时的体验转化为普遍恒常经验的诗意境界”。由上可见,通过翻译,庞德创造性地借鉴了中国古诗的语言结构形式,其译诗也因此能够在英语世界展现出全新的生命姿态。
二
三
音乐性是庞德极为重视的诗歌元素。在他看来,诗歌不仅应该作为书面文字呈诸人的视觉,还应作为吟诵歌唱的材料诉诸人的听觉。然而,庞德对于当时维多利亚时期呆板僵化的诗歌节奏表现得相当反感。他主张摒弃传统英诗华而不实的诗歌韵律,转而追求能够表达与诗歌情感完全一致的“崭新的节奏”。基于这种认识,庞德在《华夏集》中将中国古诗几乎全部翻译成有韵或无韵的自由体诗。但是,这样的自由体诗并不意味着庞德摈弃了诗歌节奏,恰恰相反,它是一种精心安排的、具有特殊节奏结构的自由体诗。这种特殊结构被称为“短语节奏”。“短语节奏与语义的展开相对应,也就是说,节奏单元划分大致与意群的划分相对应……短语往往与朗读时自然语调的呼吸群相一致,也与语句的意义联系方式相一致。故而,它比英语传统的切割词汇的音部节奏来的自然。”概言之,庞德的“短语节奏”不再刻意“因律凑韵”,它祛除了译诗中一些不必要的成分,同时增强了诗歌情感表达的灵动性。例如,庞德将《送元二使安西》英译如下:
Lightrainis/onthelightdust.(渭城朝雨浥轻尘,)
Thewillowsof/theinn-yard
Willbegoing/greener/andgreener,(客舍青青柳色新。)
Butyou,Sir,/hadbetter/takewine/ereyourdeparture,(劝君更尽一杯酒,)
Foryouwillhave/nofriends/aboutyou
Whenyoucome/tothegates/ofGo.(西出阳关无故人。)
例诗原文共四行,庞德将其译为六行。从整体上看,译诗的节奏多是由两个或三个短语交替组成。其中,第一行和第二行均由两个短语节奏构成,第三行由三个短语节奏构成,其间的“greener”一词重复两次,形成头韵,同时还与第一行中“light”的复用形成呼应。第四行运用的是四短语节奏,它似乎是第一行和第二行节奏的累加,这句诗特别长,仿佛是诗人向友人劝酒时生发出的长长的感喟。诗歌的五六两行再次使用三短语节奏,这两行末尾的“you”和“Go”形成尾韵,诗的末行“gate”和“Go”又生成头韵。可以看出,庞德在短短的六行诗中使用了为数不同的短语节奏。这些短语交替使用,使译诗节奏跌宕起伏,音韵多变,从而使该诗的韵律与诗歌的情感紧密相连,浑然一体。
四
《华夏集》在英语世界的传播与接受情况究竟如何,可以其中的译诗《河商之妻:一封书信》(“TheRiver-Merchant’sWife:ALetter”)的传播与接受情况为例。《河商之妻:一封书信》译自李白的《长干行》。这首诗于1954年被收录进《袖珍本现代诗》(APacketBookofModernVerse),成为20世纪众多重要英美现代诗歌当中的唯一译作。1976年,该诗又被录入到权威诗歌读本《理解诗歌》(UnderstandingPoetry)当中。进入80年代,《河商之妻:一封书信》的经典化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1984年,《美国诗歌五十年》(FiftyYearsofAmericanPoetry)出版,这本诗选是由美国最权威的“美国诗人协会”编辑,庞氏译作再次作为唯一译诗入选。1998年,“美国诗歌与文学普及学会”选编的《美国名诗101首》(101GreatAmericanPoems)又选入了这首译诗。此外,全球各大学教授美国文学的常用课本、具有经典地位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NortonAnthologyofAmericanLiterature)的各种版本也都收入了此诗。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看出,作为“译作”的《华夏集》较好地传达出了中国古诗的特色和情趣,加深了中西文化间的了解和沟通;而作为“诗作”,它把中国传统的文学因子植入到英语诗歌当中,推动了西方现代文学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华夏集》既代表了中国古典诗歌在英语世界获得的成功,同时也被认为是庞德对英美诗坛“持久的贡献”。(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