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御窑厂遗址明洪武砖瓦产地新考
吉笃学刘龙
明清御窑厂遗址位于景德镇市珠山之南北,其东至中华北路,西至东司岭,北至斗富弄,南及珠山大道,周长约1145米,总占地面积约5.43万平方米,是我国明清时期著名的皇家御用瓷器烧造窑场所在。
随后,江建新提出“该瓦当是洪武二年之后、洪武末年之前的遗物”[2]由于御窑厂遗址与安徽凤阳明中都出土的板瓦非常相似,他进一步指出,“赵万初监造”板瓦等建筑材料,“当为营建明中都而烧造的”,它们的烧造年代“当在洪武二年至八年之间(1369—1375年)”,并且“明代御窑厂遗址大量洪武建筑材料的出土,说明这是明官窑建立之时为明朝廷服务所烧造的第一批制品”[3]。
由此可见,大家对于御窑厂遗址出土砖瓦类遗存的产地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理论上讲,器物的生产使用过程主要包括生产、中转和消费三个环节,而考古遗物可能会出现于其中的任何一个地点。并且,这三个地点有时互相独立,有时互相依存。
御窑厂遗址洪武地层出土的砖瓦类建筑材料多为涩胎,素面,少量施釉。“其种类有:板瓦、瓦当、筒瓦、滴水、瓷砖、水管、脊兽等,其中板瓦数量最多;脊兽较少,但形制特别;瓦当、瓷砖、滴水量少,但多有装饰纹样”[5]。
一板瓦
(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
这里发现的板瓦主要分布于御窑厂遗址的北部,包括龙珠阁台阶处、御厂东院、珠山东门头,珠山北麓、中华北路(现御窑博物馆所在地)、御窑厂东围墙、西北和东南角等处。
1.外地烧造
“......州府万字号,坯匠杨兑一,装□□正立,风火匠王□□□,邑匠(罗)珠保,合匠□□奉,安仁县拾都造。”(图一)1994年,御窑厂东门头出土,残,宽27.3厘米,文字书写于凸面正中的布纹之上,瓦的凹面施绿釉。这是迄今为止御窑厂遗址发现的唯一一块带字绿釉板瓦。安仁县始建于北宋端拱元年(988年),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湖南安仁县同名被民国政府改名为余江县。南京明城墙砖上的“饶州府提调官同知金声司吏程克昭安仁县提调官主簿孟士杰司吏李正中总甲柴文纪甲首王贵文小甲周昌甫窑匠傅长四造砖人夫陈德仲”[6],砖文说明安仁县隶属于饶州府管辖。《安仁县志》中载,“十都,去县二十里,三图[7],这说明此瓦确是当时江西饶州府安仁县的产品。
2.本地烧造
这种瓦共发现11块,而且均是凹面施黑釉。
(1)“寿字三号,人匠王士名,浇釉凡(樊)道名,风火方南,作头潘成,甲首吴昌秀,监工浮梁县丞赵万初,监造提举周成。下连都。”[8](图二:1)1990年,此瓦出土于珠山龙珠阁台阶处,完整,长38厘米,宽27.5厘米,厚2.5厘米。中间靠上处有一道裂缝,文字居于凹面左上角。《浮梁县志》中有“四都,下连,领图二,至县三十里”[9],该志也有“夏连都”的地名,两者应指一处。
(2)“监工浮梁县丞赵万初,监造提举周成,作头潘成,甲首吴昌秀,浇色匠凡(樊)道名,风火匠方南,万字一号,人匠羊(杨)远二,下长原都”[10]。(图二:2)1994年,御厂东院第7层“洪武黄泥层”出土,文字书于凹面左上部,残长23.6厘米,残宽14.8厘米,厚2.1厘米。《县志》记载,“二十八都,下长源,领图一,至县三十五里”。志中也有“下长元都”地名,表明“原”“源”与“元”互通。
(3)“万字号,浇色匠凡道(名),风火占总收入高,作头潘成,甲首吴昌秀,监工官浮梁县丞赵万初,监造提举周成。上义都”[11]。(图二:3)1994年珠山东门头出土,完整,文字位于凹面左下角,长36.5厘米,宽26厘米,厚2厘米。《县志》载,“一都,上义,至县二里”。这里的上义都为当年浮梁县第一都,也是目前瓦文提及的离县城最近的都。
(4)“风火匠方南,万字三号张孟祥,甲首吴昌秀,浇黑凡(樊)道名,监工浮梁县丞赵万初,作头潘成,监造提举周成,长宁都”[12]。(图二:4)2002年珠山北麓出土,残,编号02JYIT05043∶2,文字位于凹面左上角,长34.2厘米,宽28厘米,厚2.1厘米。《县志》记载“五十五都,长宁,领图二,至县一百二十里”。
可见,长宁都是迄今瓦文所见离县城最远的都。
(5)“浮梁县监工官赵万初,甲首吴昌秀,浇油凡道名,制坯胡右□,风火匠方南。台州府天寺十五号匠张长造,尚西部都”。(图二:5)2021年,御窑厂遗址西北角T7出土,发现时覆盖在第5层下砖砌水槽遗迹的顶部。明洪武元年(1368年),台州路改为台州府,因此,该瓦不早于明代。现在的浙江台州临海市并无“天寺”,而有天宁寺,“明洪武(1368-1398)中,高僧宗泐奉诏一住持该寺,后废弗兴,鞠为瓦砾之所。永乐六年,宗泐嫡传法等又竭资兴复”[13],因此,瓦文“天寺”二字中间可能遗漏了“宁”字,也有可能是该寺的简称。另外《县志》中有“上西部都”。“尚”与“上”同音,因此,两者可能同名。
(6)“受字二号南匠,浮梁县力降都”。(图二:6)2020年,御窑厂北围墙所在的彭家上弄出土,残。这里的“受”可能是“寿”的别字。《县志》中有“三十四都,力降,领图一,至县四十里”的记载,同书亦有“历降都”之称谓。
(7)“浮梁县仁寿都,风火匠徐□□,浇色凡道名”[14]。(图二:7)2017年出土于中华北路与风景路交接段(明御窑厂遗址东北部的龙珠阁一带),文字书于凸面,尺寸不详。《县志》记载,仁寿都是浮梁县第四十一都,距县七十里。
(9)“浮梁县尚西都成造”。(图二:9)2021年御窑厂遗址西北角T2第I1层出土,残长17厘米,残宽8厘米,厚2.5厘米。这里的“尚西都”中似遗漏了“部”字,实际应为“尚西部都”。《县志》中有“二十三都,上西部都,领图一,至县三十里”。
(10)“城门都造”。(图二:10)2021年御窑厂遗址西北角T2第10层出土,残长18.5厘米,残宽13厘米,厚2.1厘米。《县志》中“五十三都,城门,领图三,至县地一百一十里”。
(11)“勝奉都”[17]。(图二:11)2016年中华路出土,红褐色,灰胎,残长29.4厘米。《县志》中记载,“四十五都,腾凤,领图三,至县一百里”。《江西通志》有载:“祝圣寺有三......,一在勝奉都,明洪武初僧朗建,嘉靖间毁。”[18]道光版《浮梁县志》中有“一廷奉都,地方社仓一所,在祝圣寺内”[19]。由此可见,勝奉都、廷奉都或腾凤都可能指同一地点。
以上所列举的板瓦个体特征非常明显,似乎并没有统一的规制。如这里的瓦多数薄厚不均,大小不等,完整的板瓦长36.5~38厘米,宽26~27.5厘米,厚2.1~2.5厘米。胎以白胎和灰胎最为常见,有些瓦的凹面还似有一层红色陶衣。瓦文的位置不拘一格,较为随意。一般位于相对光滑的凹面,多数见于左上角,也有居于左下角或中间的情形。少数位于瓦的凸面,与压印绳纹或布纹混在一起,字迹模糊,不易辨认。瓦文也是有长有短,或纤细或粗犷,少则一行,多则七列。排列有的细密紧致,有的却错落不一。行文也无固定形式,以“寿(或万)字×号”等开篇最为常见,但也有以地名和监造官等起首。瓦文中的称呼也是千差万别。以人名“凡道名”为例,有的板瓦上写“凡道名”,有的则是“方道(名)”。并且,御窑厂瓦文上凡道名一人称谓至少有“浇油”“浇黑”和“浇色匠”三种。如果加上景德镇私人收藏的“益原都”板瓦标本上的“浇油匠”和下文将提到的明中都瓦文中的“浇匠”称谓,“凡道名”个人的称谓竟然多达5种。
另外,瓦上所署的地名也不相同。目前从未发现带有御窑厂或御器厂这类文字的瓦,相反却有下连都、下长原都、上义都、长宁都、浯溪都、勝奉都、仁寿都、力降都、城门都和尚西部都等不同地名,并且,带“浯溪都”款的瓦就发现了两块。
在这些地名中,“浮梁县尚西都成造”和“城门都造”两块板瓦的落款采用了(县+)都+(成)造的形式。这里的“成造”即制造之意,如明崇祯刻本《皇明通纪集要》卷19就有“仍令工人成造攻战器具,京师九门宜用”的记载。
因此,“某都(成)造”就清晰地表明了它们的具体产地,说明它们是浮梁县下各都烧造的产品,与前面提到的“安仁县拾都造”所反映的内容也较为一致。
综上,御窑厂遗址出土的板瓦包括安仁县和浮梁县两地的产品,并以浮梁县下各都烧造产品为主。而且,这些板瓦的形制、大小、陶色以及落款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似乎让人难以将其与明代御窑厂严格甚至有些苛刻的皇家管理规范相联系。
(二)凤阳明中都遗址
近年来,明中都相继开展了一系列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发现了大量与御窑厂遗址非常相似的板瓦,从而被认为是另一个“御窑厂产品”较为集中的区域。目前,由于详细的考古资料尚未发表,这里仅以安徽凤阳县博物馆展出的明中都皇故城遗址出土的带字板瓦进行对比分析。这些瓦大多为白胎,凸面施绳纹或布纹,凹面的下部施黑釉。多数完整,个别残断,文字大多处于凹面左上角,极个别在左下角和中间。
(1)“造坯李引,浯溪都,浇油方道名,风头方南,作头潘成,甲首吴昌秀,监工浮梁县丞赵万初,监造提举周成”。(图三:1)
(2)“寿字四号,□风火匠□南,造坯李□,浇色凡□名,作头潘成,甲首吴昌秀,监工浮梁县丞赵万初,监造提举周成,发京都”。(图三:2)《县志》实际并无“发京都”,但有记载“四十六都,法京都,领图三,至县九十里”,所以瓦文上的“发京都”可能即县志中的“法京都”。
(3)“□字□号,□□□,造坯□□道,浇
油凡道□,作头潘成,□□□□□,监工浮梁县丞赵万初,监造提□□□”。(图三:3)
(4)“寿字二号,造匠姚均美,浇匠凡道名,□匠方南,监工官浮梁县丞赵万初,监造周□□。上长元都”。(图三:4)
(5)“寿字一号造匠耶海,杭溪都”。(图三:5)《县志》载,“五十都,杭溪,领图二,至县一百里”。
(6)“寿”“浮梁县造”。(图三:6)“寿”字居于凹面下部正中,“浮梁县造”则位于左下角。
另外,明中都还发现了“浮梁县造”(图三:6)和“浮梁县”款板瓦,表明这里的一部分板瓦类建材产于浮梁县。除此之外,“引京”和“樵”[20]字等款的板瓦也有发现,并以“樵”字款最多,它们可能分别对应浮梁县下属的“引京都”和“樵溪都”等。如果再加上前述几块板瓦上新发现的“发京都”“上长元都”和“杭溪都”等地名,明中都板瓦上至少有6个浮梁县下属的都名。
如果将御窑厂和明中都出土板瓦提到的各都地名标记在《浮梁县志》清绘的地图[21]上,我们就可以制成一幅明洪武时期浮梁县各板瓦生产地点的分布图。(图五)很明显,这些板瓦生产地点基本分布在昌江的两大支流东河和南河沿线,各都可能借助河流将生产出的板瓦等建筑材料运抵景德镇御窑厂一带。
二筒瓦
按照釉色,可以分为黄釉和白釉两种。
2017年,御窑厂遗址东围墙的匣钵墙基中夹杂着一块残断的黄釉筒瓦。(图六:1)这可能是该遗址区迄今发现的唯一一块黄釉筒瓦,说明它的数量非常少。
2017年,在“明清御窑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景德镇陶瓷大学的曹建文报告中公布了两块采自景德镇老城区的黄釉筒瓦残片。其中,一块筒瓦的凹面左侧有“(浮)梁县下长原都成造......”款。(图六:2)另一块瓦的中央写有“□字□号,□□□徐□谦,□提举周成,作头潘成,□□□,甲首吴昌秀,□□都齐方□”等文字。(图六:3)以上瓦文有部分内容与“赵万初”铭文板瓦相同,因而,它们可能均是洪武时期的遗存,并且“下长原都”铭文还标明了它的具体烧造地点。
结合前面御窑厂遗址出土的“下长原都”板瓦(图二:3),我们推测浮梁县下辖的下长原都很可能是兼烧板瓦和筒瓦的窑场,它也非常接近板瓦上提到的“上长元(原)都”,
说明这一带可能存在一定的生产规模。
明中都也曾发现过一块黄釉筒瓦的瓦头部分,凹面写“浮梁”二字,但“梁”字仅残存一半。(图六:4)安徽凤阳县博物馆也展示着多件黄釉筒瓦标本,其中一件筒瓦凹面上有细笔墨书“浮梁县里仁都烧匠严生”字样。(图六:5)据《县志》记载,“里仁都,领图五,至县三十里”,“御器厂建于里仁都,珠山之南”。这说明御窑厂遗址所在的浮梁县里仁都的工匠也参与了筒瓦的制作,但到底是在御窑厂还是其他地点烧瓦一时难以确定。因此,从瓦文来看,御窑厂出土的黄釉筒瓦不排除来自于下长原都等御窑厂以外烧造地点的可能。
(二)白釉筒瓦
这类瓦也较少,一般瓦头为圆唇,凸面施白釉,凹面涩胎。2021年,御窑厂西北部探方T2共发现4块。其中,一块出自第9层,筒瓦仅存瓦头和一小部分瓦体,长13.5厘米,宽19.5厘米,瓦头厚3.1厘米,胎色灰白,釉面有冰裂纹。(图六:6)另一块出自第7c层,残缺一角,细白胎,釉色光洁莹亮。长31厘米,宽16厘米,瓦头厚3厘米,尾端厚1.4厘米。(图六:7)
三滴水
御窑厂遗址发现的滴水较少,仅披露了两件。
(1)编号02JYIQ3∶1,2002年发现于珠山北麓,残存前端,灰褐色胎。滴水正面呈如意形,双弧线花瓣形外框,框内为施白釉的飞凤纹,余皆涩胎无釉。高17.7厘米,残长16.8厘米,厚2.2厘米。(图七:1)
(2)2016年发现于中华路,瓦的凸面有麻布纹,胎色土黄,质地粗糙。滴水残缺两角,正面也呈如意形,模印白釉飞凤纹,双弧线花瓣形外框。长41.5厘米。(图七:2)
四花纹砖
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卷草纹砖,第二种是莲瓣纹砖。
(一)卷草纹砖
目前仅发现3块,有素烧和施白釉两种。
(2)白釉砖仅发现一块。2016年中华路出土,涩胎,背面灰白无纹,正面堆塑卷草纹,上施白釉,釉色不匀。(图八:5)这种白釉砖在景德镇落马桥(图八:6)和明中都(图八:7)均有出土,并且这两个地点的形制和纹饰极为相似,它们的釉色均白中泛黄,釉层肥厚,纹饰浑圆流畅。而御窑厂出土的这块砖则釉色白中泛灰,釉层较薄,纹样也略显细方,因此,御窑厂与上述两个地点的白釉砖有一定的差别。
(二)莲瓣纹砖
2016年,景德镇中华路曾发现多件此类标本。从数量上看,这可能是御窑厂除板瓦之外出土最多的建筑材料之一。目前,共披露两件,均为黑褐釉,残,背面涩胎无纹饰,正面堆塑弧脊凸点莲瓣纹。(图九:1、2)这类砖也发现于明中都,纹饰细部特征与御窑厂的标本非常相似。不同的是,明中都的砖施白釉和黄釉,莲瓣弧向有的与御窑厂一致,有的则正好相反,这可能与印模有关。(图九:3)
2021年笔者曾见到一块标本,呈近长方形,正面模印莲瓣,外施黑褐色釉。背面涩胎,中下部有丹书“寿字一号,鄱阳二......”字样。它与御窑厂出土的标本完全一致,因此,这类莲瓣纹砖很可能是鄱阳县烧造的产品。
五结论
滴水和素面卷草纹砖则可能是景德镇韭菜园烧造或转运而来的产品。另外,白釉卷草纹砖的生产地暂时无法确认。综合来看,御窑厂遗址所在地、作为明洪武时期建材类陶瓷产品中转地的特征似乎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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