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遗展示已成为博物馆展陈的重要内容,而且涌现出许多以展示非遗项目为主的非遗馆,成为各民族与地方文化传播及民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在非遗展示的实践层面,如何在活态保护与整体性保护原则下,按照非遗类别的形态进行分类展陈,发掘其展示的规律和方法是当下十分迫切的问题。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类别的划分,依据展示性原则可将其综合为民俗类区块、表演类区块、技艺类区块,探讨各区块的点状展陈、线性展陈、面状展陈以及综合性(场景化)、鲜活性(生活化)等展陈理念,旨在提高非遗展项的表现力、展示空间的效率和展陈资源的共享率。
【关键词】非遗展陈;展示性;传统技艺;表演艺术;民俗
非遗展示不仅是文化传播的重要事项,也是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要途径。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六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①;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列为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②;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建设20个国家级非遗馆的目标,并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富有地方、民族、行业特色的非遗馆,改建或新建传承体验中心,形成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③,将非遗展示设施的建设和展示活动提高到了非遗传承保护的战略层面。
一、技艺类展项
传统技艺(含民间美术)本身具有双重属性,它不仅关涉商品生产的经济活动,还是传递文化和价值观的文化活动。传统技艺在类型上种类繁多,包括陶瓷、髹饰、金工、织绣、营造、文房、制茶、酿造等,产品的生产制作过程包含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并常伴随仪式。技艺类项目在形态上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技艺的阶段性或全部完成都需要一个过程,表现或展示技艺就需要展示其创作、制作、加工的过程,同时这种过程多以匠人使用工具对材料进行加工为特征,因此工具、材料是显示技艺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技艺类项目最终都有作品或产品呈现,成为技艺的成果和记录。基于以上特点,在技艺类展项中,要以过程展示为主要对象,以工匠操作为展示线索,同时重视对工具、材料、产品等要素的展现,进行动静结合的综合展示。根据具体展项的特点,可分为点状展陈、线性展陈、面状展陈、情境展陈4种类型。
(一)点状展陈
点状展示的空间形态及构成要素相对简单,即人、工具、材料、工位等,往往仅限于一张桌案、一台织机、一支绣架即可。也可以根据展示需要将空间布置成工坊式布景,用传承人日常工作的场景片段烘托现场气氛,而不必拘于真实性,因为展示的焦点在艺人的手上,可将半成品或作品的陈设作为技艺展示的延伸,增加项目整体的观赏性和审美性。此外,对于一些指尖上有细微动作和手艺绝活的展示对象,特别是观众即便在现场也难以看到其隐秘技法的项目,如内画、刺绣、透雕等,可考虑设置围屏、俯视投影等,同步或循环播放其核心技艺的内容。传统美术类项目可采取独立单元式布置,在相对稳定的工位背景下,同类项目的传承人可定期轮换。为增强展示效果,适于点状展示的相同或相近的技艺类项目可采用组团式布局,以便营造展示环境,形成整体氛围,诸如雕刻类、刺绣类、编制类、绘画类等。若此,即便一些传承人不在场也能保持整体的展示效果。
(二)线性展陈
相比点状展陈而言,线性展陈需要的空间较大,多呈直线、折线、曲线等线性分布。在叙事表达上,线性展陈更具有故事性,它将技艺内容分解为阶段性环节,形成一个故事链,引导观众运用知识和逻辑思维将链条中的环节链接成整体,对于观众而言,可增加启发性和互动性。线性展陈因项目类型不同区别较大,有的较为简单,有的颇为复杂,需要筛选和甄别,以抽取项目中最为重要的核心工艺;同时兼顾展示性,既要突出工艺性,亦要考虑典型性。
(三)面状展陈
面状展陈是在线性展陈基础上的纵深扩展,是形成的平面状的具有一定空间感和画面感的场域。有一些技艺类项目是在“场地”中展开的,呈现为某种“场面”,这里既包含历时性的工艺流程,同时又有共时性的工种合作场景,因之也需要相对较大的展示面积,如营造技艺的展陈、饮食制作技艺的展陈等。在面状展陈设计中,要注意工种和匠艺的关联、配合、协调等特征,需要设置不同的工位、不同的匠人,以及不同的工具设备和工作环境,营造“生态化”的场景。根据展陈项目内容和效果的需要,可设计相应的时空环境,包含自然环境、文化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经营环境等;在设计表现手法上可以综合采用绘画、雕塑、装置、模型、道具、仿生及计算机虚拟技术,让观众从整体到细节对展陈对象有较全面、真切的了解。
平面化场景展陈还可以利用空间上的优势,借助声效、光影、影像等手段来营造富有层次和变化的场景,如将不同场景以布景方式整合在同一空间中,在有限的面积中带给观众丰富的空间和视觉感受。在展示中要注重细节设计,越细腻的场所营造越能增加信息量,同时也越能体现生活化、趣味性和艺术性。
(四)情境展陈
在空间设计上,要打破点、线及平面化的布置,创造有空间纵深感的视觉场景。可考虑结合展示内容将观看路线进行凸凹、进退的变线处理,既深入景观内部又不干扰非遗项目的完整性,或可在竖向上进行局部环绕、悬挂式展位、展线处理,增加观看视角。也可结合大型织机、大型雕塑、建筑细部等具体展示内容,让观众进行竖向移动的近距离观赏,而这种观赏过程的本身也可设计为展示的内容。情境展陈方式特别适合主题性展示,如镌刻类、织染类、烧造类、酿造类、编织类、文玩类、宫廷类、民用类、市井类等,运用这种整合式的展示方式可以增强展示的叙事性功能,营造展项的故事性情节。
二、习俗类展项
(一)综合性(场景化)
(二)鲜活性(生活化)
丰富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民俗类项目展示的本色,如何在这种底色上施以鲜亮的颜色使其鲜活起来、生动起来,这就涉及展示的思路和具体展陈操作方式。在展示中,生活化的表现可以转译为细节化和生动性,将生活中的细节进行提炼和放大,并进行艺术化的表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真实”。基于民俗展项的综合性特征,展示中可以综合说、唱、舞、耍等多种表达方式,也可融合声、形、貌、势等多种展示手段。观众则可以通过视、听、嗅、触等各种方式进行体验,展示手法可以展、示、演、览并重,在展示媒介上利用静态、活态、情境和多媒体及数字化技术。总之,可以调动多种手段营造场景和氛围,渲染节日或仪式气氛。
(三)在地性(代入感)
(四)仪式性(沉浸感)
民俗类项目虽然具有群众性、生活化的特征,但项目本身大多包含了深厚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因此在营造生活化场景的同时,还要彰显其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这需要在研究民俗文化的基础上,浓缩其文化精髓,提炼其文化符号。例如,春节、七夕节、中元节等都是典型的中国传统节日,为中华民族所共享,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淀,凝聚着中国精神,包含浓厚的中国气息。再如,二十四节气、藏历、苗历、珠算等都是中国农耕社会文明的智慧结晶,反映了先人的聪明才智,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对增强民族自信、民族团结、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在非遗展示中,如何通过传承人展演、群众参与、展陈媒介和物象信息传递揭示其文化内涵与精神,是该类展示的重要任务。
三、表演类展项
表演类非遗项目既包含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具有表演特征的非遗项目,也包含其在传承和制作过程中带有“展”“演”属性的某些项目类别,如一些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和传统技艺项目。表演的内容包括表演者(传承人)在表演中通过说唱、表情、动作、演奏、装扮、体形变化等表达某种意象、意念,也折射作词、作曲、编舞、编剧等艺术家的后台创作。声、形、貌、境是表演展项的重要元素或展示性特征,可针对展项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展陈设计。
(一)“声”的展示
以“声”为主要展示对象的项目多具有仪式、娱乐、社交等功能,在展示方式上不应仅仅局限于将乐器、乐谱等进行传统“收藏式”的静态陈列模式,而应挖掘非遗项目背后的文化意蕴。如黔西南布依族的传统音乐铜鼓十二调,以铜鼓为主,伴以皮鼓、铓锣、唢呐等,展示中应突出其组合效果,结合丧葬、节庆、祭祀等不同场合活动及特有的喜鹊调、散花调、祭鼓调、祭祖调、三六九调、祭祀调、喜庆调等曲调,表现特殊的演奏风格和场景,进而表达布依族特有的情感。在展示工具上,可适当利用多媒体数字技术,也可将声音进行转换,将声波转换成可以看见的物质载体,呈现为在视觉上可以感知的对象,即将听觉语言转换成视觉语言。比如,将声音与绘画、装置、雕塑等进行结合,或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颜色、图形、色彩、光等元素进行组合,制作出以声音为主导的音乐艺术作品,将传统音乐转换为音乐形象或音乐环境。如韩国艺术家金基哲的作品《声音绘画》,将声音转化成用铅笔和纸进行互动的绘画,音乐形象在观众头脑中转换成了视觉印象,让观众通过这种转换的形态来感受、体验声音。
(二)“形”的展示
在表演及竞技类项目中,传统舞蹈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项目均是以形体动作来呈现的,在展示性方面有很多共通之处。例如,舞蹈追求高难度的形体动作与杂技近似,杂技注重韵律以及节奏感又与舞蹈相同,传统体育中带有节奏的功夫、舞龙舞狮等表演也有舞蹈表演的成分。表演中表演者以肢体为载体,以动作、动势为形式语言,为观众展示“可见”的形体艺术,造“形”是其重要特征。
“形”是动作类项目的视觉要素,如抖空竹、少林功夫、蒙古族搏克和朝鲜族的跳板、秋千等,表演者通过手势、身姿、步伐、表情等形体语言向观众传递信息,通过动作传达作品的内在意义。鉴于表演特征不同,表演项目可根据动作特征再进行细分,如魔术可再分为手法魔术、器械魔术、幻境魔术等,每类项目都有各自独特的形体语言,赋予作品特殊的艺术效果。在表演类项目的展示中需要对形体语言进行细致的研究,包括形体类型的分类、表演节奏的提炼等,形成形体展示理论和方法,进而提供对应性的展陈策略。
造“形”同时也是一种展陈方式,如可以使用静态或动态雕塑和装置代替演员进行动作、姿态、形象展示。比如,可以结合多媒体技术使用动作分解式的立体雕塑展示代表性动作,展示方法是在雕塑、蜡像、三维画像、装置等实物载体上,加入声、电、光及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将动作的运行轨迹等展示信息与人体各部位动作对应,对形体动作中诸如“提”“沉”“拧”“摆动”等形态特点进行提炼,同时保证人体各部分(包括面部表情)协调有致。如在山东海阳大秧歌中,挑担货郎肩部随着头部的晃动而上下摆动,双腿跟随头部与肩部迈步,形体动作主要表现为“提”与“沉”的动势,也表现出协调一致的弹性。为满足这一动势,可将原本静态展示的人物雕塑分解为头、肩、胸部、下肢等部分,使身体的各部分根据秧歌中人物的表演动势进行提沉的动律表现,既能增加静态展陈中的趣味性和娱乐性,也能加深观众对形体动作以及人物角色的印象。
利用多媒体投影、运动捕捉、全息投影等技术可以助益动作类项目的展示,其展示方式主要是将展示对象的形体语言以及形貌特征进行虚拟式再现。设计师及技术人员要对传承人的表演动作以及表演形象进行数据采集和记录,利用全息投影技术对记录的表演进行“立体幻影”,并利用二维投影技术进行场景的再现。在整个表演中设定每个角色的小区域,观众可根据选择扮演的角色进入小区域,跟着立体幻影模拟动作、学习歌舞。在整个全息投影的表演空间中,可以将观众表演、传承人的幻影、表演场地的人文环境共同投射到屏幕上,观众在表演的同时可以第三者的角度观看沉浸在场景中的自己。
(三)“貌”的展示
“貌”是指形貌、样貌等。如川剧中的“变脸”,是通过形貌变化来塑造人物的一种表演特技,表达表演者内心的思想、情绪。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要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除了言语活动与精神思维活动之外,形体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表现方式,如摆手意味着“再见”和否定,握手表示友好,竖起大拇指表示对某件事或某个人的肯定,跺脚则意味着焦虑和愤怒等。这种带有表意性、符号性的形体动作以及喜、怒、哀、乐的面部表情,展示着某种心理变化。如果说形体展示是“形而下”的表现,那形貌展示就是“形而上”的表达,使信息能够更直接、准确、清晰地传递。
(四)“境”的展示
在表演类项目中,无论是肢体语言的表达,还是空间画面的渲染,都饱含表演者的情感,氤氲出象外之境。音乐、舞蹈、灯光、色彩、道具、服饰等都可对场景起到渲染和升华的作用,引领观众进入想象的空间。在展陈语境中,“境”包含两种不同的语义:一种是演出时舞美意境,另一种是故事情节的意之“境”。它是设计者、表演者、观众想象力共同创造的结果,使观众有身临其境的沉浸感。如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设计者通过多时空穿越的场景将传统文化置于沉浸式情境的氛围中,使观众获得新奇丰富的多维体验。
作者简介:刘托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与公共艺术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文化遗产保护。
建议使用360极速、Chrome、Firefox浏览器,最佳分辨率1920×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