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反映江西省内国防建设事业的重大历史事件、武装斗争、战役战斗、英模人物等文物史料,以及从古代至近现代能够体现江西军事历史文化、军事思想和兵要地志等文物史料。
革命文物类。与重大革命事件有关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刊图书,记载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申请书等。土地革命以来至上世纪80年代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生活用品,著名英烈、英模、战斗英雄肖像遗物、简历和英勇事迹,各个根据地、苏维埃政府发行的钱币、粮票、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印章、收条、借据,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农具、装具、物品等。
军事作战类。与重大战役、著名战斗、重要战场有关的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标语标识,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军史影像类。记录反映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照片、胶片、录音带、录像带,编辑出版的文献书籍、档案、报刊、图片及创作的艺术作品、印刷宣传品,以及军地老领导、老同志口述历史的音视频资料等。
军事人物类。在各历史阶段与江西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爱国志士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实物、手稿等。
荣誉证章类。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荣获的各类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党领导江西建立政权机构、军事机构的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单位或个人所获战区级(原军区级)以上奖旗、奖章、奖杯、证书等。
古近代军事类。从上古时期开始,与发生在江西重要战事有关的诏书、兵书、玺印、信札、军事图书、各时期军队使用的各类甲胄、大刀、长矛、标枪、火炮等武器装备及学习用具。
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江西“三线”建设、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重要时期的文件、通知、手稿、日记、照片、劳动工具、证件、影像资料等。强军兴军类。党的十八大以来,驻军部队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大抓练兵备战等方面的获奖证书、表彰通报、武器装备、器材用具、样品模型等。
其他类。其他反映军事文化和重要历史事件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二、征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文物史料征集工作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制仿制、委托代管和有偿征集等方式为辅。
(一)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献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或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信息,名单写入《馆志》和荣誉榜,邀请参加开馆典礼等。捐赠文物史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三)委托代管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军事馆委托代管、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适时展陈。
三、征集程序
为确保征集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有效开展,按如下程序办理:
(二)评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拟征集的文物史料进行筛选核验、综合评定、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