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历博之友协会以文会友,以史结缘,交流共享,互通有无。为促进协会发展,提升工作绩效,达成管理目标,将陕历博之友协会工作予以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简称“陕博之友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由喜爱历史、尊重知识、热衷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发展事业,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组成,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增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性,促进博物馆宣传教育职能的充分发挥,推动我省文博事业不断发展。
第四条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陕西历史博物馆宣传教育部、陕西历史博物馆党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办公地址:小寨东路91号,邮政编码:710061。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宣传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
(三)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四)组织会员研习活动。
(五)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第三章会员类别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本协会由普通会员(学生会员、个人会员及家庭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一)学生会员会费180元/年
凭有效学生证及身份证,通过填表申报即可成为我馆博物馆之友协会的学生会员。
1.设立会员通道,所有会员可通过会员通道快速进入我馆参观;
2.会员入会后每年享有3次预约讲解的机会。如需预约,须提前一天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由协会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全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专业讲解服务;
3.可免费参观《大唐遗宝》展览;可按优惠价参观唐墓壁画珍品馆;
4.可无限次免费使用自动导览机(仅限本人使用,每台机器需付200元押金,每天下午五点之前归还。);
6.可优先加入我馆志愿者队伍,亦可在我馆实习;
7.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各种节日活动、夏令营及冬令营)及参观考察活动(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8.可享受馆内专家团队免费鉴宝;
9.本协会将定期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以供各位会员在馆内学习互动;
(二)个人会员会费260元/年
凭有效身份证,通过填表申报即可成为我馆博物馆之友协会的个人会员。
6.可优先加入我馆志愿者队伍;
9.本协会会定期组织会员文化交流活动,以供各位会员在馆内交流互动;
(三)家庭会员(一家三口)会费600元/年
凭有效身份证,通过填表申报即可从成为我馆博物馆之友协会的家庭会员。
4.可无限次免费使用自动导览机(仅限持卡家庭使用,每台机器需付200元押金,每天下午五点之前归还。);
5.请讲解员时可享受半价优惠(仅限基本陈列,一年仅限2次);
6.优先并优惠参加全年各类少儿活动(夏令营,冬令营,六一活动,亲子活动等),仅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7.儿童可免费体验一次我馆组织的教育活动;
9.先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各种节日活动、夏令营及冬令营)及参观考察活动(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10.可享受馆内专家团队免费鉴宝;
11.购买我馆文创产品可享受8.5折优惠。
(四)高级会员会费3000元/年
凭有效身份证,通过填表申报即可成为我馆博物馆之友协会的高级会员。高级会员除享受普通会员的所有权益外,还可享受以下会员特权:
1.可从贵宾通道直接进入我馆参观;
2.本人偕同亲友10人以内(包含10人)免费参观本馆的基本陈列和大唐遗宝展(唐墓壁画珍品馆可按优惠价购买门票),并可预约专人免费讲解服务(全年限十次);
3.出席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4.可享受馆内专家团队免费鉴宝;
5.免费参加本馆专家导览的专场参观活动;
6.免费参加本馆为高级会员组织的文化活动及参观考察活动(一年2次);
8.购买我馆文创产品可享受8.5折优惠。
(五)团体会员
企事业单位可以团体会员的方式加入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协会。团体会员按团体规模支付,原则上不超过团体会员的员工人数与普通会员会费之乘积。具体金额可面洽。团体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
1.按团体规模,可免费获得陕西历史博物馆出版的各类书刊读物及全年展览、讲座信息;
2.按团体规模获得一定量的赠票,团体会员所属团队(20至50人)组织的参观可享受专人导览服务(全年限三次);
3.每年可要求本馆为团体会员策划一次有关博物馆的年度文化活动;
4.团体会员员工个人申请加入“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可享受打折优惠:100人以内按80%优惠,100人以上(含100人)按70%优惠。
5.会员团购(20人以上)我馆文创产品可享受8.5折优惠。
(六)荣誉会员
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可成为本馆荣誉会员,终身享有与高级会员同样的优惠,免支付会费。年底可免费获得我馆文创产品一套。
第八条入会手续:
(一)学生会员、个人会员、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本人向陕西历史博物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本馆批准即为陕西历史博物馆博物馆之友协会会员。
(三)荣誉会员: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本馆发出邀请,经本人同意后即为本会荣誉会员,颁发荣誉会员证。
在了解和认同“陕西历史博物馆之友”的各项规定之后提出入会申请,务必照实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签名,会员证将在办理入会手续后,即时发送于会员个人。
第九条会员资格与会员证管理
(一)会员资格
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协会每月15日办理续费手续,意向延续会员身份者可在当日联系协会工作人员办理(特殊情况者可代办)。逾期一周未办理手续视为放弃。会员身份不允许转让。
(二)会员证管理
会员证为会员资格证明,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会员证遗失,由本人向博物馆申请补发,需支付成本费20元。一年补办不超过2次。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个人会员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二)高级会员
履行个人会员的义务,并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
(三)荣誉会员
为协会组织会员文化交流活动提供学术支持。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馆,并交回会员证。入会三个月以内退会者,可返还会费金额的50%,三个月以上者不退费;
会员如果1年内参加本会活动少于1/2的,本会提出警告,如果参加本会活动少于1/3的,视为自动退会并通知会员本人;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馆领导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一)会费;
(二)馆方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中,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七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陕西历史博物馆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若须要注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陕西历史博物馆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