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在综合分中加3分,按名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面向全社会进行表彰的在综合分中加1分,按名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5分。
获得市委、市政府面向全社会进行的表彰的在综合分中加0.5分,按名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3、0.2分。
工作重大创新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广的在综合分中加分别1、1、0.5分。
工作受到市上考核加分且在全市考核排前三位的,给承担该项工作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和部门予以分别在综合分中加0.5、0.4、0.3分。
平
时
考
核
交办任务
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分解制定目标任务、上报有关数据和资料、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整理上报举证资料、其他交办任务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减0.5——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减1——5分。
月通报、季讲评及专项观摩
县考核办
在市月通报、季讲评和专项观摩工作中,对排名前三名的和排名后三名的县直部门单位每次在综合分中依次分别加减0.5、0.3、0.2分。在县月通报、季讲评和专项观摩工作中,对排名前三名的和排名后三名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直部门单位每次在综合分中依次分别加减0.3、0.2、0.1分。镇(办)在全市乡镇工作季讲评中,对每次进入优秀或落后镇(办),按照次数在综合分中每次加减0.5分。
督查约谈
两办督查室
在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督查专报》、《政务督查通报》中提出通报表扬或批评的,每次在综合分中加减0.2分。主要考核指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滞后、市、县领导批办、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或在党建工作、干部作风明察暗访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减0.1——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减0.5——5分。被县级领导约谈一次减0.2分,被诫勉谈话一次减0.3分。
未完成
任务
量化指标
每低于目标要求1%,减该项目任务基本分的1%,低于目标要求60%不得分。
市考指标
加减分
依据该项工作在全市考核中的位次及得分情况,加减责任单位相应分值。
信访
工作
信访工作
县信访局
发生重大恶性信访事件每件次减0.5分;受到中、省、市、县通报的,分别在综合分中减0.5、0.3、0.2、0.1分;发生进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未按要求时限到达接访劝返的,分别减0.4、0.3、0.2、0.1分。
发生重大问题或受到通报
批评
发生重大问题或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县委网信办县审计局
县委督查室
县政府督查室
发生重大问题或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在综合分中减0.2——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分别在综合分中减3、2、1分。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3分)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班子配合默契、运行高效;坚持“不研判、不调配”原则,出台《志丹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暂行办法》,推进综合研判工作常态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落实“三项机制”;开展各类进修培训,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八种本领”;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基层党组织建设
开展基层组织“四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开展农村党建“三川”示范带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达标”工程,实施社区“强基”工程,以各领域示范点为标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实现工作由点及面延伸,推动以农村、城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学校、国企等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全面过硬;围绕发挥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创新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扎实落实“四通一固定”党建工作模式;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认真组织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强化“四支队伍”整合管理,全面推行“党建+”“党支部+”等扶贫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管好用好互助资金协会,助推精准脱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全面推行“年初承诺、平时积分、年终评议”的闭环式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开展党组织书记年终党建述职评议,强化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内关怀帮扶,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建的基本保障;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创新,总结创树一批具有志丹特色的党建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不断打响叫亮红都保安党旗红的品牌。
党风廉政
建设
(7分)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二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对扶贫领域、环境保护、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我县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意识形态
(3.5分)
深化改革
(2分)
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定期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改革精神,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改革决策部署;制定本区域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改革试点统筹管理,积极探索地方自主特色改革,总结推广创新经验。推动改革督察常态化、全覆盖,强化考核评估;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加大改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法治建设
(1.5分)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经过合法性审查,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主要指标
目标要求
经济
发展
(10分)
招商引资(2分)
调研论证项目2个,引进省外资金5000万元。
粮食安全(3分)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3.2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5700吨。
农村改革(5分)
上半年完成1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仰天池)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1个,其中胡新庄村2个(3分)。
社会
(14分)
社会事业(14分)
做好人大和政协各项工作(各2分);加强“双高双普”、“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教育强县”巩固工作,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做好镇办驻地、村容村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达到20%,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350㎡,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良好;搞好农村道路养护和道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各2分)。
人民
生活
(23分)
产业建设(14分)
完成挂果面积1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2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800亩,中峰养殖800箱,肉驴“一村一品”1个,建成10万头生猪养殖龙头企业1个,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脱贫攻坚(6分)
完成2个贫困村(谢湾村、赵沟门村)、7户28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7户14人(2分)。
居民收入(3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87元。
资源
环境
土地管理(4分)
耕地保有量达到9.7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12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1个,土地流转面积2600亩(各2分)。
生态环境(10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4573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23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安全
(12分)
社会稳定(7分)
乡镇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90%以上,乡镇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3%以上,群体性事件为零(3分);来县集体重访不超过2次,杜绝发生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县以上立案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实现”一控双降”目标(3分)。积极排查、调处、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和纠纷,确保了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1分)。
安全生产(5分)
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为零,各类隐患整改和监控率达到100%,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3分);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覆盖率100%,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2分)。
人居
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7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市级胡新庄村,县级仰天池村,生态乡村爬子洼村、赵石洼村、赵沟门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调研论证项目2个,引进省外资金8000万元。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3000吨。
上半年完成1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沙渠)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1.2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2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完成“一乡一业”专业镇建设(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800亩,中峰“一村一品”1个,养殖7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3个贫困村(界湾村、双墩村、马莲村)、16户52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5户89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达到15751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6.5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04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0个,土地流转面积26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4940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27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0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环境(5)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旦八村,生态乡村石洼村、沙渠村、麻子沟村(1分);旅游收入增长14%,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重点镇建设
完成旦八镇建设投资1.565亿元,完成旦八镇街道综合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镇气化工程、志丹至南梁二级公路旦八镇区过境段建设工程、旦八镇文化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志丹至南梁二级旅游公路旦八客服中心建设工程、旦八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3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4150吨。
上半年完成2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稠树梁、阳洼河)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0.6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1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完成“一乡一业”专业镇建设(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500亩,中峰“一村一品”1个,养殖15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21户83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7户69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52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7.9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6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0个,土地流转面积30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6236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30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义正村,生态乡村麻台村、庙岔村、寨子洼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6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4600吨。
上半年完成2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白草台、保娃沟门)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1个,其中保娃沟门村2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0.6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1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800亩,中峰养殖8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12户45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户78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98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4.9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6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1个,土地流转面积26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322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27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环境(5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市级保娃沟门村,县级宋庄村,生态乡村桃沟村、阳家洼子村、托合树湾村、罗洼村、刘老湾村(1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黄地台水库、河堤帮畔、镇区休闲文化广场、镇区绿化、镇区亮化年度建设任务。
上半年完成2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麻地坪、杨畔)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1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0.9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2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完成“一乡一业”专业镇建设(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800亩,中峰“一村一品”1个,养殖12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1个贫困村(冯坡)、8户21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1户37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333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3.9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3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1个,土地流转面积26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499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33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孙岔村,生态乡村冯坡村、东武沟村、杨畔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4800吨。
上半年完成1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李家湾)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1.8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1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700亩,中峰“一村一品”1个,养殖10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2个贫困村(麻子沟、大庄科)、22户76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0户20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304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5.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3.93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0个,土地流转面积26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5884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30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甄家峁村,生态乡村麻子沟村、李家湾村、桃庄湾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3.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6600吨。
上半年完成2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腰子川、柳沟)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4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1.2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2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800亩,中峰“一村一品”1个,养殖15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2个(3分)。
完成3个贫困村(柏林、任尧子、象咀)、28户108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0户46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67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9.0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2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4个,土地流转面积30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11698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28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省级示范村崾子川村,生态乡村任窑子村、瓦子川村、杨城村、象咀村、定边渠(1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永宁山山体加固工程、永宁镇污水处理网点工程、永宁镇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8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5500吨。
上半年完成2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牛寨、城山)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1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1.5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2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2个(2分);饲草种植1800亩,中峰“一村一品”1个,养殖10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3个贫困村(侯市、牛沟、狼岔咀)、21户74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户26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达到15172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5.1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11个,土地流转面积26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6013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30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乡镇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90%以上,乡镇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3%以上,群体性事件为零(3分);来县集体重访不超过2次,杜绝发生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县以上立案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实现”一控双降”目标(3分);积极排查、调处、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和纠纷,确保了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1分)。
城乡
统筹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寺洼村,生态乡村小沟村、青界湾村、狼岔咀村(1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杏河镇垃圾中转站、杏河镇文化站等3个站所危房拆除及迎街面改造工程、杏子河流域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路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21分)
社会事业
做好人大和政协各项工作(各3分);加强“双高双普”、“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教育强县”巩固工作,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做好镇办驻地、村容村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达到20%,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350㎡,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良好;搞好农村道路养护和道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各3分)。
(17分)
产业建设(12分)
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加强技术引导培训(2分),新建市级示范园1个(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3分)饲草种植200亩,中峰养殖100箱,涉牧专业合作组织1个(3分)。
居民收入(5分)
土地管理
(4分)
耕地保有量达到0.2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0.15万亩。
生态环境(8分)
用水总量控制在200万m³;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4分)。
(22分)
社会稳定
乡镇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90%以上,社区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3%以上,群体性事件为零;来县集体重访不超过2次,杜绝发生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县以上立案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实现”一控双降”目标;积极排查、调处、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和纠纷,确保了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各4分)。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为零,各类隐患整改和监控率达到100%,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5分);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覆盖率100%,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5分);
(8分)
环境(8分)
社区、行政村人居环境改善,包括社区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配套、整治等(4分);乡风文明建设(4分)。
调研论证项目1个,引进省外资金3000万元。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3500吨。
上半年完成2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水沟、太阳湾)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6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0.6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1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1个(2分);饲草种植1000亩,中峰养殖6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3个贫困村(米岭山、新庄梁、水沟)、18户62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9户29人(2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742元。
耕地保有量达到5.5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19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6个,土地流转面积25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724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95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0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米岭山村,生态乡村高梁村、新庄梁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9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3400吨。
上半年完成1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白元)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7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0.7万亩(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1个(2分);饲草种植1000亩,中峰养殖8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23户72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9户25人(2分)。
耕地保有量达到3.4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6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7个,土地流转面积20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5014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10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5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白元村,生态乡村张渠村、王渠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2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2200吨。
上半年完成1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王南沟)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5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0.5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1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1个(2分);饲草种植800亩,中峰养殖4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1个贫困村(阳湾)、12户50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户17人(2分)。
耕地保有量达到2.3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9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5个,土地流转面积20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2107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10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0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寺台村,生态乡村何沟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6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2900吨。
上半年完成1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杨圪崂)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工作,其余村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苹果园面积50亩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5个(3分)。
完成挂果面积0.5万亩,市级苹果示范园创建1个(2分),完成苹果园周年管理任务(2分),新建园2100亩,补建和恢复园1500亩(3分);新发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2分);建成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1个(2分);饲草种植1000亩,中峰养殖500箱,存栏生猪100头(湖羊200只)畜果结合示范点1个(3分)。
完成3个贫困村(李渠、杨圪崂、双庙)、3户10人脱贫退出工作,贫困户实现产业全覆盖(4分);完成易地扶贫搬迁5户12人(2分)。
耕地保有量达到4.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土地流转示范点5个,土地流转面积2000亩(各2分)。
完成造林及退耕还林补植任务727亩;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用水总量控制在100万m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00人;落实河长制目标责任;完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各2分)。
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创建美丽宜居县级示范村双庙村,生态乡村杨圪崂村(3分);旅游收入增长14%,发展乡村旅游2-3处,创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分);乡风文明建设(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