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文化玉架山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招标公告
良渚文化玉架山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招标公告
良渚文化玉架山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项目已由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临平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良渚文化玉架山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陈列展览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玉架山考古遗址博物馆室内陈列布展工程、遗址公园文化景观展示涉及的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所有施工图设计、各项设计专篇和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等设计工作。具体包括:
(1)方案设计:包括遗址公园、博物馆展厅总体空间布局规划、陈列布展的空间设计、装饰装修效果、展品展项的布局定位、多媒体系统、灯光系统、平面布局、透视效果、投资估算等;
(2)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布展设计、布展设备设计、辅助展品设计、多媒体系统集成设计、专业灯光设计、美工及导引系统、雕塑设计、沙盘设计;
(3)博物馆语音智能导览:分区讲解系统、自动感应式讲解系统、扫码讲解系统、团队讲解系统等。
(4)施工图设计:艺术品创作、场景创作、展览展厅等的设计、照明系统的设计、水电(包括强、弱电)系统的设计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做的其他设计工作。
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如招标人在中标且设计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函告为准),则中标后实际合同范围不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相应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但合同范围应增加施工图设计配合工作;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上述要求,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2.3设计服务期限: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善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图纸(包括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提交评审。(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3.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甲级;
注:(1)“展陈面积”为展区面积,不包括商业用房和办公管理用房面积。
(2)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展陈设计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制件,但须包含合同封面页,签署页等关键页)、③已完成证明材料(项目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指标等得分要素的,则还需提供项目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同一个数据在上述不同证明材料中不一致的,以最低数据进行认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6月(含)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自2023年6月(含)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线下招投标
5.2获取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前台。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