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博物馆学。
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备案博物馆5535座,全年举办展览2.86万个,开展教育活动33.46万场,接待观众12.27亿人次。每年我国各级政府都在博物馆举办展览上投入大量资金,科学、合理、合法地进行博物馆展览工程运作,不仅关系到博物馆展览筹办的成功,也关系到公共财政投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在博物馆展览工程运作上一直没有探索出科学、合理、合法的模式,以致各地在筹建博物馆展览工程时,往往陷入不知所措的境地。
目前,我国博物馆展览工程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一体化,即通过展览概念设计招标,选择一家展览设计制作机构进行深化设计(施工设计)、展品展项设计、制作和布展;二是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即把展览工程分为两个阶段操作,先进行展览设计招标,选择一家展览设计机构进行展览深化设计(施工设计)和展品展项设计,然后根据已完成的深化设计方案再进行展览制作和布展的招标和实施。业界对这两种运作模式一直有争议,主要有两派意见:以文博部门为代表的一派认为,博物馆展览工程的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宜一体化;以政府建设部门为代表的另一派认为,博物馆展览工程的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应强制分离。孰是孰非尚无定论,但却严重影响了各地博物馆展览工程的正常运作。
“一体化”的文博部门认为,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推行展览形式设计与制作布展一体化招标和运作,比较符合博物馆展览工程的特点及其建设规律,有助于较好地保障博物馆展览工程的质量和艺术水准。其理由如下。
第二,博物馆展览工程的设计和制作,从概念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设计到展品展项设计、制作及现场布展安装是一个边琢磨、边修改、边调整、边完善的过程。如果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那么制作布展方要么对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将错就错,影响展览的工程质量和艺术水准;要么对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但这又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前期展览设计方所做的整个施工图的改变甚至废弃。
第三,若展览形式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建设方、设计方和制作布展方三方的责任将难以界定。目前我国尚无科学、成熟的博物馆展览形式设计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展览工程设计与制作布展分离会产生一系列问题:设计方为获得业主方的认可,可能会较少考虑甚至不顾设计方案的造价和预算、展项的工艺和技术保证、展项材料的采购可能等因素,尽可能将设计方案做得吸引业主的眼球;施工方要完全理解设计方的意图和理念较为困难,其既要考虑实施的可能条件,又要顾及成本和自身利润,必然找各种借口偷工减料。
第四,如果按普通建筑装饰工程的做法,即按“博物馆展览设计和制作布展分别招标并规定设计中标单位不能参与施工竞标”的规则操作,那么必然出现这样的局面:有能力和经验从事博物馆展览设计、制作布展的专业机构,或放弃参与展览设计竞标,或勉强参与但不希望中标。专业机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目前我国博物馆展览设计收费很低,承接设计不划算;真正赚钱的机会在制作布展中,机构出于有利可图的目的,更希望参与制作布展竞标。
第五,一个完整、成熟的设计方案的形成,需要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投入,在目前设计费率很低的情况下,期望设计单位投入较大的人力和物力也是不现实的。
总之,博物馆展览工程采用设计与制作布展一体化管理模式,最大的好处是避免设计与制作布展的脱节,可以使设计的理念得以更完善地落实。
其次,“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原则。在先有展览设计方案的前提下再进行展览制作布展的施工招标,竞标各方所面对的都是相同的设计方案。这样,可以对竞标各方价格和工艺等做出类比,促进良性竞争。
再次,“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有助于保护建设方的利益。如果“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一体化”,设计与制作布展为同一家,那么展览工程承担方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必然会将注意力集中在展览制作与布展(有利可图)上,而不会认真对待设计(设计费率低、不赚钱、不赢利),必然会故意设计一些后期制作布展中有利可图的设计项目(例如非标项目),从而牺牲建设方的利益,而“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则可以避免上述情况。
因此,根据“合法又合理”的原则,理想的博物馆展览工程运作模式应该是在全过程管理下“设计与制作布展分离”。笔者以新馆展览工程运作为例,叙述如下。
新馆展览工程运作涉及的主要事项有:展览工程项目建议书(简称“项建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写、立项与概算编制,展览工程运作科学流程、进度及其管理要求编写,展览工程各分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其招标,展览内容策划及其文本的编写,展示形式设计及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展览工程的预算审核,展览制作布展工程的实施及其监理,工程展览的验收、结算和审计等。因此,应依照展览工程的科学流程,按照不同阶段的任务需要,分别物色不同的专业机构承担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1.选择一家擅长展览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咨询机构。鉴于目前国内博物馆展览建设方普遍不擅长展览工程项目的管理,博物馆需要借力一家擅长展览工程项目管理的咨询机构,为展览工程建设方提供技术、政策、管理咨询服务。
2.选择一家展览内容策划机构。按照博物馆展览工程的规律,首先要编写类似于影视剧本的展览内容文本,然后由展览形式设计师依据展览内容脚本进行展览形式设计。因此,需要由展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机构招标选择一家具有丰富的博物馆展览策划经验的机构进行展览内容的文本策划。
3.选择一家展览形式设计和效果监理机构。按照设计与制作布展分离的做法,由从事展览工程项目管理的咨询机构招标选择一家富有成功展览设计和效果监理实务经验的展览形式设计机构。该展览形式设计与效果监理机构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根据展览内容文本、有关学术资料和展品清单、展厅空间等,完成所有展览深化设计和施工设计,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二是负责后期展览展项制作和布展的效果监理。
4.选择一家擅长评估博物馆展览工程造价的咨询机构。它能利用其所搜集、掌握的最新最完整的博物馆展览造价信息资源及有关专家团队,根据博物馆展览工程设计规范、展览工程量计量和计价规范、市场调研和情报搜集研究,审核展览工程概算、预算与结算。
5.选择多家展览制作机构。按照专业人做专业事以及分类委托制作的做法,由展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机构分别招标物色展柜、照明、图文版面、辅助艺术品、多媒体与科技装置制作等专业机构。
6.选择一家展览制作和布展的综合管理机构。由展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机构招标物色一家富有展览制作和布展综合管理经验的公司,负责博物馆展览工程中各类展柜、照明、辅助艺术品、多媒体与科技装置、系统集成和现场施工管理等。
7.选择一家展览工程基础装饰监理机构。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博物馆展览工程必须有工程监理,主要负责展厅顶、地、墙、电气等基础装饰工程以及与建筑装饰有关的监理内容。
第二,要培育一批擅长展览内容策划的专业机构。较之我国每年举办几万个博物馆陈列展览,专业化、市场化的展览内容策划机构却寥寥无几。我们必须改变目前博物馆展览项目重形式、轻内容的弊病。只要给予展览内容策划充分的重视,并在展览工程概算中列支应有的展览内容策划费用,那么自然会发展出优秀的展览内容策划专业团队。
第三,要培植一批兼具博物馆展览设计和效果监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展览成功与否,设计与制作布展监理是关键。为保障展览工程质量,必须改变目前重展览制作布展、轻展览设计和效果监理的错误做法,将“展览设计和效果监理”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同时提高展览设计和效果监理的费率,让负责展览设计和效果监理的公司有钱可赚,不必从展览制作布展工程中去赚钱,不必为了赚钱而做设计,安心做好设计;同时保持中立,忠实履行效果监理的责任。
第五,要培植一批专业的博物馆展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我国至今没有一家专业的博物馆展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现有的造价咨询机构一般都为建筑装饰造价咨询机构。为了保障展览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我们必须培育一批专业的博物馆展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除了要培育上述专业机构外,还必须至少制定三个标准规范和一个价格动态信息系统,即《博物馆展览设计规范》《博物馆展览工程计量规范》《博物馆展览工程计价规范》和《博物馆展览造价指标动态信息系统》。后者根据博物馆展览工程市场行情,每两年发布一次信息价。
现阶段在不具备执行上述理想运作模式的情况下,关于现有博物馆展览工程运作模式是否有改进的应对之策?这就要从分析现行博物馆展览工程运作模式的主要矛盾和弊端着手,从中寻求改进。在现行“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一体化”运作模式下,展览工程承担方一般通过一个展览概念设计方案中标,签订设计、制作布展合同,再进行深化设计(包括施工设计)、展品展项设计、制作和布展。这种仅凭一个概念设计方案就获得展览设计、制作布展工程合同(包括投资造价)的做法,不仅不合法,而且不科学、不合理,也不利于保障展览工程的质量。在现行“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运作模式下,业主要求中标的设计单位须完成所有深化设计(施工设计)和展品展项设计,提供全套设计图(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图文版面、辅助艺术品、媒体装置、照明设计、展柜设计、施工图等),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造价预算,然后根据已完成的深化设计方案再进行展览制作和布展的招标与实施。虽然愿望是好的,但事实上则行不通,各地“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强制分离”下所做的设计方案都远未达到业主的期望,最多不过是一个扩初设计。
综上,针对现行博物馆展览工程两种主要模式存在的弊端,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推行新的“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一体化”运作模式,即在“一体化”的前提下进行招标,但总合同由“展览设计”和“制作布展”两个关联部分组成,先签设计合同,再签制作布展合同。具体操作如下。
1.科学确定展览工程造价的合理概算。通过了解兄弟博物馆类似展览决算价,结合展览建设方的财力和建设目标确定一个造价概算。
2.在“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一体化”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在设定展览工程概算总价和合理约定展览形式设计费的前提下,通过评估概念设计方案、业绩、资信等,选择一家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公司作为中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先签订设计合同,并规定如果设计方案未获得通过,建设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和扣减设计费,有权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展览制作布展合同。
5.与中标单位签订制作布展合同。建设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展览工程制作布展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1)总造价不得突破展览工程预算造价;(2)展览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如果决算审计超过预算,不增加资金;如果决算审计不到预算总价,按实际决算审计结算。
上述操作模式避免了现行“一体化”和“强制分离”的弊端,具有以下优点:(1)符合博物馆展览设计与制作布展工程的特点与规律,避免了设计与制作布展的脱节,可以使设计理念更完善地落实,较好地保障展览工程的质量和水准;(2)秉持“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可以避免设计与施工分离造成的相互推诿,避免出现无休止的大量工程变更;(3)可以照顾到甲乙双方的合理关切,特别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合理关切,有助于展览工程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效率;(4)虽然价格缺乏竞争比较,把审价权主要交给了行业专家,则相对合理合法。浙江诸暨香榧博物馆等博物馆展览工程项目按此模式操作的实践表明,这是一种较为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