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要承担起了对全省地下文物进行考古调查、发掘和科学研究的任务,并负责全省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研究、保护与修缮,还协-助文物行政部门制定保护规划,提供决策咨询和有关调研资料,同时对全省下属各市、县文物考古业务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对各市、县文物干部实施业务辅导。当年,15名浙江-省博物馆抽调干部与9名刚从社会招收的年轻人一同开启了所里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事业的帷幕,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现已基本建构起考古发掘与研究、文物保护与研究、古建筑维修与研究三大中心业务体系,形成了一支能够独立承担大型考古发掘、文物保护项目的专业队伍,成为了我省文物考古业务工作的核心力量。
多年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确保考古、文保和古建研究三大业务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文物事业发展新思路,为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指导、协-调与服务,从而为我省文物工作跻身全国前列做出了自己的积极贡献。
一、考古研究成绩斐然
除抢救性考古发掘外,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还积极开展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学术性考古,紧紧把握浙江-省文化遗产资源的特点,在基本建设考古发掘中围绕史前考古、商周考古、瓷窑址考古、吴越文化研究等优势课题开展研究,接连不断(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取得重大考古新发现与研究成果:
——强化课题意识,深化专题研究。在执行基本建设考古任务的同时,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抓住重要发现,深化课题研究,也取得了重要收获:余杭茅山遗址首次揭露了大面积(达80亩)的良渚晚期水稻田,在其下层又发现了良渚中期的小型田块,对于全面、系统研究新石器时代中国东南地区稻作农业的起源、发展过程及良渚文化社会经-济状况、稻作农业生产水平提供了非常珍贵的资料。余杭玉架山遗址首次揭露了良渚时期多个环壕聚落,是研究良渚文化聚落形态不可多得的实物例证,最近还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桐庐方家洲遗址第一次在钱塘江-上游地区发现了马家浜文化和崧泽文化时期(约6000年前)的玉石加工遗存,成为长江-流域发掘的第一处玉石器制造场遗址,对新石器时期玉石制造工艺与业态的研究至关重要。
二、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我省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建设蓬勃发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任务十分繁重。为适应新形势,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调整业务力量配置,建构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研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村镇)保护及文物建筑维修设计三大业务体系和核心专业力量,并根据我省文物保护实际需要努力开拓科研业务,始终坚持以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为重,在文物普查、文保单位“四有”档案、文物维修等方面取得了令全国同行瞩目的成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四有”是文保单位保护、管理、利用、研究的基础工作。上世纪80年代初,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就选择绍兴、杭州两地开展了“四有”工作试点,积极探索“四有”工作的运作方法和建档规范要求,为我省“四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自上世纪90年代初,在省文物局统一布署下,我省开展了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四有”建档工作,并参与了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档案编制规范》的编制。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多次协-助省文物局举办全省“四有”工作培训班,指导各地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成了400余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四有”档案的技术辅导和质量审查;通过业务培训与技术辅导有效提升了全省“四有”工作质量,提高了市、县文物干部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强化了我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基础性工作,使文保单位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了我省文保单位“四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此外,针对我省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积极探索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有效途径,积极配合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的乡土建筑保护、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城市和历史地段保护整治,以及杭州西湖申遗、大运河(浙江-段)保护与申遗等重点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强化了文物资源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古建筑保护与研究取得成果。1994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专门从事古建筑、传统宗教寺观、古典园林、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文物建筑保护研究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设计,以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和古建设计专长,进行技术和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将部分业务转轨为科研经-营型。自组建以来,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共承接文物保护维修勘察设计任务700余项,承编了文物保护行业标准《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WW/T0024-2010),并主动拓宽工作视野,在文物保护多个领域参与全国性工作和省际文物保护合作,承担了援藏和四川震区灾后文物抢救等文物保护技术援助工作,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已成为全国6大古建维修研究机构之一,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科研成果与荣誉
在考古发掘方面,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有9项考古发掘入选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1项荣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学论坛·2010年中国考古新发现”,1项考古发掘获国家文物局年度田野考古一等奖,另有2项获二等奖,5项获三等奖。
在古建筑设计与维修方面,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获2项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及文物保护规划奖、1项建设部优秀勘查设计二等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二等、三等奖各1项、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一届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二等、三等奖各1项、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1985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物博物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共同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991年、1995年、2003年、2006年、2007年被省文化厅、省人事厅、省文物局分别授予“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俗话说:“吃不了苦,考不了古”。当“浙江-人”的历史从5万年推到100万年,当浙江-的新石器文明从7000年上溯到11000年,当浙江-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中的许多文物得到了保护与抢救,当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写入到教科书中,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考古人员虽然腿裹泥、汗满面地奔波在全省文保战线上,但依然心如含饴。因为这是一个发现历史、实证历史、解读历史、保护历史遗产的群体,因为这是一个默默守望着浙江-文化遗产的群体。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浙江省文化厅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报名条件
三、聘用待遇
1.新聘人员与本所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列入本所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3、报名材料: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4、其他事项
若岗位应聘人数少于1:3,则核减或取消招聘。
五、考试内容及录用方法:
2、笔试(5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折合综合成绩为50分);考试内容:
考古岗位:中国考古学理论与基础知识。
3.面试(35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处理事务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综合成绩为35分,综合成绩低于25分者,不再进入综合考评。
4.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