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展品尺寸相适应;4与相邻或上、下层房间应有隔声处理。4.8安全保卫用房与实体防护4.8.1安全保卫用房与实体防护设施是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组成部分,其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应与人防、技防相结合,与防火设计、建筑及其环境相结合。4.8.2应根据I専物馆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不同要求,设置或部分设置以下安全保卫用房:报警控制屮心或报警值班室、保卫人员办公室、宿舍(营房)、自卫器具贮藏室、卫生间。大型、特大型馆尚需在重要部位设报警控制室(分控室)。4.8.3报警控制中心或报警值班室的设置位置及其设计应根据安全防范的级别及其投资规模确定。报警控制屮心
2、宜为专用房间;不能与建筑控制室(BAS)或计算机系统机房合用,与消防中心控制室合用一室时,应取得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4.8.4保卫人员办公室、宿舍(营房)的而积应按定员数量确定;宿舍(营房)应有自然通风采光,应配备卫生间、自卫器具贮藏室。4.8.5在安全防范工程中,应优先采用实体防护。实体防护可包括:为珍贵展品展柜设置防盗玻璃隔屏,为有藏品的房间设置防盗安全门,在建筑易攀爬部分设置障碍物或栅栏等。4.9科技馆建筑设计补充规定4.9.1科技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4.1、4.2、4.3、4.6、4.7、4.8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节规定。4.9.2科技馆建筑而积不宜小于5,000in2,
3、常设展厅建筑而积不应小于3,000m2,临时展厅面积不应小于500m2o4.9.3公众区域宜设置在一至三层、不宜高于四层或设于地下室,并应:1学龄前儿童活动区,宜设于相对独立区域,宜设于底层并设独立出入口;2临时展厅的设计应适应展览更新、展品运输频繁、和能独立对外开放的功能要求;宜设于首层,并应靠近门厅或设有专用门厅。4.9.4展览教育区的空间设计应能适应展览方式多样性、展品与观众互动性的要求;应能适应工艺适度调整、展品适时更换的盂要;应能满足青少年、儿童观众的行为、心理和安全使用的要求。4.9.5展览空间中各展区的分间尺寸应依据工艺确定的展品数量和尺寸、实物占地率、展项功能需
4、要确定,并尽可能为开放型空间。4.9.6展厅布局应满足展览内容系统性、顺序性的要求;应满足观众自由选择展品、参与展览活动的要求。4.9.7展厅柱网和层高的确定,应满足布展、使用的要求:1大型馆跨度不宜小于15111,柱距不宜小于12m:中型馆跨度不宜小于12111,柱距不宜小于9iiio2主要入口层净高:大型馆宜为6.0m7.0m,中型馆宜为5.0m6.0m;楼层净高:大型馆宜为5.0m6.0m,中型馆宜为4.5m5.Onio3特殊展品应按工艺要求设计。4.9.8展厅内应布置观众休息区,休息区内设置饮水处和休息座椅。座椅的数量宜为展厅观众合理限值的5%o4.9.9展品的运输应符合
5、以下要求:1主要货运入口应独立设置,入口处应设置卸货区、卸货平台、临时库房。要求货运直达的展层,其运输通道、门、洞应能适应载重货车驶入的要求;大型馆主要运输通道不应小于3.6m(W)x3.9m(H)o屮型馆主要运输通道不应小于3.0m(W)x3.5m(H);2多层展厅应设货梯运送展晶。特大型馆电梯载重不宜小于5T,电梯厅门尺寸不宜小于2.4m(W)x2.5m(H);大型馆电梯载重不宜小于3T,电梯厅门尺寸不宜小于2.2m(W)x2.5m(H);中型馆电梯载重不宜小于2T,电梯厅门尺寸不宜小于1.5m(W)x2.ini(H);楼层设展厅的小型馆可选用客货两
6、用电梯;3楼层展品水平运输通道的门、洞尺寸不应小于电梯厅门;4运输通道不应出现台阶、门槛,楼地面高差处应设置不大于1:12的坡道;5特殊展品的运输,应按工艺设计的要求设计。4.9.10公共区厕所应设置儿童洗手台、儿童小便池;学龄前儿童活动区的厕所宜有半数以上卫生设备设为儿童使用,并应设置第三卫生间。5藏品保存环境5.1一般规定5.1.1藏品保心场所必须采取防止藏品受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的防护措施。5.1.2防口然破坏的内容包括:温度与相对湿度控制、防污染、防生物危害、防水、防潮、防微振动、防地震、防雷、防H光和紫外线照射、采光与照明等。防人为破坏的内容包括防火和安全防范设计。5.
12、系统应采取净化措施。表532博物馆藏品存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日平均浓度限值二氧化硫0.15二氧化氮0.08一氧化碳4.00臭氧0.12(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可吸入颗粒0.155.3.3固定的保管和陈列装具应表面平整、构造简洁,并应采用环保材料。藏品保存场所内建筑材料含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制不宜超过表533的规定:表533博物馆藏品存放环境建筑材料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染物最高浓度限值(mg/m)甲醛W0.08苯W0.09氨W0.2氨W200BQ/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W0.55.4防生物危害5.4.1藏品保存场所门下沿与楼地而之间的缝隙不得大于5mm。5.4.2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应在可
13、开启的外门窗上装置可开拆卸的纱窗;通风孔洞应加设防鼠、防虫装置。5.4.3利用非文物的I口建筑改造的I専物馆建筑,宜将其地基砖木结构改成石质结构和钢筋水泥材料。建筑物的木质材料应经消毒杀虫处理。5.5防潮和防水5.5.1藏品保存场所均应做好防潮或防水。珍品库、无地下室的首层库房、地下库房必须采取防潮、防水、防结露措施;屋面防水等级应为I级:地下防水等级应为I级。5.5.2库房区的楼地而应比库房区外高出15mm。当采用水消防时,地面应有排水设施,确保库房区地而不受水浸。5.6防微振动5.6.1泥质、陶瓷、玉器、玻璃等易碎易损文物及展品,应采取防振、减振措施。藏品保护修复室的工作
14、台应稳固防振,离墙摆放。6防火设计6.1一般规定6.1.1博物馆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当建筑物附有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时,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T98的有关规定。当利用古建筑作为博物馆馆舍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古建筑消防管理的规定。6.1.2建筑的防火设计应与安全防范设计相结合。应与消防管理制度相结合。6.1.3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鳥度不大于24m: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规模大于10,000m2,或总藏品量大于1万件应为一级;地下室、半地下建筑(
15、室)应为一级;有珍贵藏品区域应为一级;2建筑高度大于241H:防火设计应按一类高层设计,耐火等级应为一级。6.1.4建筑中有藏(展)品区域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章第6.2节的规定。6.1.5建筑中疏散人数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公众区:展厅应根据展品的陈列方式按第4.1.14条规定的高峰限值计算;教育、餐饮用房按设计容量计算;商店按营业厅而积0.5人/if计算;2藏品库区、藏品保护技术区、业务与科研区、行政管理区按工艺确定的人数计算。6.1.6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的规定。6.1.7除因藏品防护的特殊需
16、要外,建筑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6.2有藏(展)品区域的防火设计6.2.1藏晶按火灾危险性特征分为丙1、丙2、丁、戊类,藏品分类应符合表6.2.1的规定:表6.2.1藏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藏品类别藏品火灾危险性特征举例丙1闪点大于等于60C的液体川洒椿浸泡的标本、蜡制标本丙2可燃固体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品,竹及其制品、电子产品、磁盘、胶卷等丁难燃烧物品戊不燃烧物品铁、铜、玻璃、陶瓷、石、矿物等622建筑中有藏(展)品区域的建筑构件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表6.2.2的规定:表62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构件名称耐火极限(h)防火墙、承眾墙、房间隔墙、走道两侧隔墙、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