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批南迁文物原计划由裘善元直接带到南京并由中央研究院接收,后因其行程调整,这批文物便直接带到了上海。
这批文物由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接收后,存放于上海浙江兴业银行保管库,定期一年。期满后,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与“史语所接洽,将该件等交由史语所接管续存”[18]。1934年5月3日,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致函历史语言研究所:“敝处前代历史博物馆经手存放浙江兴业银行保管库之古物,日前与贵所商妥,改交贵所接管,已于四月廿八日由吴亚农先生接收。计太平天国玉玺贰方、表章经学之宝一方、圭一件、玉笏一件、琀一件、瑁一件、康熙万寿图印本一件、唐人写经肆轴、利玛窦绘地图陆轴、南怀仁绘地图印本捌轴、宋版《唐六典》一册、宋版《六韬》一册、宋版《柳州集》一册、宋版《论衡》一册、宋版《韦苏州集》一册、宋版《孟子》伍册,共叁拾陆件。其银行存据等件亦统交吴先生。相应函达,并希查照见复为荷。”[19](图二)
图二
第一批南迁文物中的《论衡》残卷,南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宋版《论衡》”,编号309,备考一栏中题写:乙三十五号,同(即同于前编号308“宋版《柳柳州集》”备考中所写“本件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图三中央研究院致古物陈列所公函
图四第二二三号文物收据图五第二三三号文物收据
文物交接完成后,3月26日,历史博物馆致函古物陈列所:“前荷代运本馆大小木箱三十七只,昨得南京本院复函,均经照收无误,深为公感。”[27]
此次南迁文物共计37箱,433件。其中编号第一箱(国)、第二箱(立)为清颁铜器,包括召仲簠(图六)、康侯鼎、内言卣(图七)、素洗、雷纹觚、牺首、子爵、盟簠、牺尊、雷纹壶,共10件;编号第十二箱(馆)、第十七箱(平)、第二十四箱(城)为陶瓷器,共36件;编号第二十五箱装有针灸铜人、多尔衮残弓柄、箭囊等,共5件;其余为铜刻暗射图板,共382件。
图六
第二批南迁文物中的召仲簠,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召仲簠(周古铜彝器)”,编号375,备考一栏中题写:午门模型内贮。“召仲簠”以次周代铜器十件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图七
图八
第三批南迁文物中宋代木桌线描图,实物为南
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
之一》著录为“桌(巨鹿出土)”,编号758,备
考一栏中题写:本件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
立中央博物接收保存
图九
第三批南迁文物中宋代靠背椅线描图,实物为南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椅(巨鹿出土)”,编号759,备考一栏中题写:本件同上
图一三
北魏元显儁龟形墓志,南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北魏元显儁墓志”,编号136,备考一栏中题写:本件铭盖计贰方,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表一被日军征用铜炮、铁炮清单
品名
起运年月日
件数
原存放地
图一四
迁台文物中的牺尊,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牺尊”,编号分别为383,备考一栏中题写:同上(即同于前编号375“召仲簠(周古铜彝器)”备考中所写“午门模型内贮。召仲簠以次周代铜器十件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图一五
迁台文物中的子爵,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子爵”,编号为381,备考一栏中题写:同上(即同于前编号375“召仲簠(周古铜彝器)”备考中所写“午门
模型内贮。召仲簠以次周代铜器十件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现今距离文物南迁已有80多年,曾经在战乱中惨淡经营的历史博物馆已发展成为世界上单体建筑面积最大、拥有140余万件藏品的国家博物馆,是代表国家收藏、研究、展示、阐释能够充分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代表性物证的最高机构,是国家最高历史文化艺术殿堂和文化客厅。今天的博物馆人,将继续发扬当年博物馆人视文物安全为生命的精神,像爱惜生命一样守护并利用好博物馆这个宝库,将文物所承载的文明和中华文化延续的精神内核发扬光大,唤起更多人对文物保护、文明守护的重视。
[1]民国时期,历史博物馆几易其名,1912年7月9日成立时称“国立历史博物馆筹备处”,1920年11月更名为“历史博物馆”,1927年8月更名为“国立历史博物馆”,1929年8月13日,国立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研究院,定名“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1936年7月,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博物院,定名“中央博物院北平历史博物馆”。为行文方便,本文统称历史博物馆。
[2]民国时期历史博物馆隶属关系几经变更,1912年成立后隶属教育部;1928年6月,历史博物馆由中华民国大学院古物保管委员会接收;1928年10月,大学院裁撤,恢复教育部,古物保管委员会改隶教育部,历史博物馆仍隶古物保管委员会;1929年6月,历史博物馆改由教育部直辖,其间或又一度交国立北平图书馆代管;1929年8月13日,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研究院,由该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接收。
[3]《北平市政府令(1933年3月)》,《北平市市政公报》1933年第201期。
[4]参见《战时清国宝物搜集方法要旨》,转引自《东北亚考古资料译文集高句丽渤海专号》第3辑,北方文物杂志社,2001年。
[5]裘善元时任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管理主任。
[6]1929年8月13日,国立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研究院,由该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接收,傅斯年为所长。
[7]李济时任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筹备委员会委员。
[8]《傅斯年致李济、裘善元等函(1933年1月左右)》,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考2-106。
[9]《函送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存入银行物品清册由(1933年2月11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元280-10b。
[10][11][17][21][24]《函送移运物品清册希呈院备案由(1933年2月26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元280-10b。
[12]《益世报》1933年2月9日,第7版。
[13]《大公报》1933年29日,第4版。
[14]《来函照登》,《大公报》1933年2月14日,第3版。
[15]《北大教授请中央勿迁故宫古物》,《申报》1932年9月2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