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533-528112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区人社局主动公开目录所涉栏目,分别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部门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稳岗就业、社会保险等各项信息409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2件,全部依法依规给予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人社局进一步规范发布范围和发布程序。同时,按照人社局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通过淄川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持续做好文件管理、审核、发布工作。
4.平台建设情况
5.监督保障情况
在局内部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组织、调度和监督局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纠正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其他科室合并一起,没有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不够丰富。
2.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稳岗就业专栏信息公开,动态更新就业岗位、补贴信息等,切实做好我局就业服务任务。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9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淄川区人社局以政务直播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搭建起了“岗位推荐+线上答疑+后台服务”三位一体的网络直播招聘就业服务数字平台,打造出全链条式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缓解就业压力,拓宽就业渠道。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区人社局主动公开目录所涉栏目,分别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部门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稳岗就业、社会保险等各项信息3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依法依规给予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人社局严格落实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发布范围和发布程序。同时,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通过淄川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
25.255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多渠道多形式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丰富,对同一政策进行多角度解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优化。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深。
(二)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深化细化稳岗就业等专栏的信息公开。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9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023年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此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公开国家、省有关信息公开制度12条。按照区人社局主动公开目录所涉栏目,分别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部门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稳岗就业、社会保险等各项信息3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依法依规给予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对需公开信息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2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51.74
针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欠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完善、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考核制度,督促机关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及时发布业务信息。
二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开展了多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点深化细化社会保险、稳岗就业等专栏的信息公开。依据《淄川区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淄川区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标准,优化调整专栏,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政策、经办流程、就业创业补贴等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公开。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6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100%,委员代表满意率100%。全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2022年1月14日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11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8279元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019年,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二是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开展了多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条例》新要求,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并编制修改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
82
增62
144
29
—4
7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考核制度,督促机关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及时发布业务信息。
无
2020年1月20日
一、概述
一年来,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开展学习培训。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开展了多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
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条例》新要求,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并编制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条。
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18.3万人次,全年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1.9亿元,为35.18万人次支付各项保险待遇24.57亿元。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扎实推进以“总额控制、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新模式。共为75余万人次兑付医疗待遇7.2亿元。企业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同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十四连增,失业保险金待遇提高到每人每月1080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
2、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局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制定印发《机关效能和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对涉密信息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认真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了更新和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注重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及安全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专职人员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准确更新内容、及时回应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能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所有信息都需经局分管领导签批后才进行发布,所签批的信息都有存档;能严格做好网站后台地址及用户名、密码的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我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概述一年来,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8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达113.35万人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1.17亿元,为42.47万人次支付各项保险待遇21.27亿元。全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5.95万人,其中,城乡居民44.89万人。扎实推进门诊统筹工作,签约人数达48.01万人,引入专家团规范慢性病鉴定,24751人享受到慢性病待遇,落实大病补偿待遇9591人次。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66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升为每人每月100元。召开全区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工作会议,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保障资金9676万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4.1万企业退休人员和62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同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实现连续十二年增资。连续第10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000元。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2016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9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15.15万人次。全年收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5.84亿元,为42.75万人次支付各项保险待遇17.90亿元。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6.69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45.64万人。全力推进门诊统筹,共计签约47.30万人。落实大病补偿待遇818人次,补偿资金729.61万元,减轻医保患者经济负担。引入市级医疗专家团规范慢性病鉴定,全年鉴定签约人数达18778人。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4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升为每人每月85元。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被征地养老保障资金976.57万元。稳步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失业保险金调整到目前每月950元。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2015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我们新改版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并编制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1月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加强《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建设,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并编制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主要情况如下:
1、机构职能类信息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包括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51条,主要包括法律、规章、文件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4、业务工作类信息
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55条,主要包括业务流程、工作进展等。
5、统计数据信息
主动公开统计数据类信息62条,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等。
6、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230条,主要包括工作进展等。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2013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2014年2月10日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8条。主要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包括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主要包括法律、规章、文件等。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42条,主要包括业务流程、工作进展等。
主动公开统计数据类信息51条,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等。
其他信息220条,主要包括工作进展等。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2012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条。主要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40条,主要包括法律、规章、文件等。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41条,主要包括业务流程、工作进展等。
主动公开统计数据类信息205条,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等。
其他信息211条,主要包括工作进展等。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2011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加强基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情况,组织开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改版新建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并编制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3条。主要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24条,包括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35条,主要包括法律、规章、文件等。
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信息38条,主要包括业务流程、工作进展等。
主动公开统计数据类信息206条,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等。
其他信息204条,主要包括工作进展等。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2010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