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坊子、高新、滨海、临朐公安机关和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滨海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计划招录157名,其中坊子分局30名,高新分局38名,滨海分局17名,临朐县局60名,交警支队高新大队9名,交警支队滨海大队3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各职位年龄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四)勤务辅警需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8月26日9:00—8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文职辅警1:5的比例、勤务辅警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进入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2)要求执行。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可根据岗位需要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如拟录用人员数量未达到招录计划的,可在符合录用条件、服从调剂人员中征集调剂志愿,在本区(县、市)公安机关跨职位录用。
六、公示、录用和待遇
试用期满后,根据人员所在岗位和工作绩效,确定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为2400-3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具体职位工资详见附件1)。录用期间,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
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0536-7602625
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536-8054526
潍坊市公安局滨海分局:0536-5310806、0536-7038252
临朐县公安局:0536-3212312
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0536-8288671
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海大队:0536-7038252
附件:
潍坊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潍坊市坊子、高新、滨海、临朐公安机关和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滨海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简章
4006300999
投诉建议:4006300999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网校报名:400-900-8885图书订购:400-650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