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优抚医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优抚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济南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山东、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5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济南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不含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开考比例放宽到1:2,若应聘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入护理B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医学类、护理类两类,各类均只考一科。医学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重新面试的形式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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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济南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