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临邑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妇幼专科医院,以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个部中心化模式运作,高精尖设备齐全,拥有进口B超四台,孕期营养监测系统,杉山盆底康复仪,移动数字床旁机,胎儿中央监护,德国宫、腹腔镜,乳腺钼靶X光,利普刀、微量元素监测仪、四分类血球分析仪等260余台先进的医疗设备。注重专科+综合发展方向,是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矮小症联盟”、齐鲁儿童医院“小儿遗尿联盟”成员单位;是全国爱婴医院;是全国第二批样板妇孺国医堂,全国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中医馆,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编制空缺和人才急需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考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
7.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临邑县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临邑县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三)网上缴费
参加笔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按医学基础类(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类(临床基础知识)2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选聘资格。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有学位的需提供)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作出承诺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考察阶段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70分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卫健局审核同意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八、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方案由临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