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事业编制教师5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工作单位(含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网站: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三)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或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部门)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报考限临邑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招聘岗位分别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从前往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岗位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二)体检
因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选岗过程中因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确定后,合并岗位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三)本简章由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有特殊标注的除外。
附件: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代章)
2023年5月24日
原标题: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