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102
11
外科学
普外、泌尿外、胸心外
麻醉
103
1
麻醉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应为外科专业
104
2
眼科学
105
耳鼻咽喉科学
106
儿科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应为儿科专业
107
妇产科学
108
3
急诊医学
影像
109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10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病理
11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应为医学检验或病理专业
护理
112
护理、护理学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201
10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应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眼耳鼻咽喉科专业之一
2021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对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实行“承诺容缺制”,应聘人员可先行报考,并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不能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20日前取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肥城市人民医院、肥城市中医医院、肥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对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进行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7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三)网上缴费
(四)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附件4)。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