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校园招聘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户籍不限,国内外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020、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六)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报考要求“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岗位的,如未按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所附职位计划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或总量内控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本人签字的《2022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专升本的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5)报考医师岗位的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一并提供;
(6)在校期间成绩单;
(7)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免笔试的考生提供);
(8)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免笔试。面谈交流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结果在本场面谈交流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在校园招聘现场一并完成。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综合考生现实表现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笔试范围。按照1:3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结束后,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环节。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健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3)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察与体检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六、有关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2.博士研究生
(1)根据类别分别提供科研基金40-100万元、安家费70-90万元,入职后同时享受医院科研激励政策。
(3)考试期间外地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硕士研究生
(2)考试期间外地考生报销往返交通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七、其他
本公告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0536-3563777
0536-3234016
附件: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日
原标题: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2022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