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保过包录取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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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实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如下:
燃动青春,淬火成钢!
加入我们,并肩作战!
01
招录人员类型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为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属的消防救援站。
1、战斗员: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主要负责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车辆固定灭火救援设备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通信员:负责日常接处警和执勤战斗过程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归档工作。
森林专职消防员:指主要从事森林火灾防控,同时兼顾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参与常规灭火救援任务的人员。
02
招收数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全市共计划招收63人,其中战斗员33人,执勤消防车驾驶员27人,通信员3人。
森林专职消防员:全市共计划招收46人,其中战斗员38人,执勤消防车驾驶员4人,通信员4人。
03
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经学校开具证明视为符合条件);
(六)参加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通过现场复核、心理测试、体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政审考核的考生可按照考核分数进行排名;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04
报名方式
(二)注意事项。专职队员报名时只能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森林专职消防员中选择其一进行报名,严禁同时报名(若同时填报视为报名无效);在报名表中填写报考单位和“是否服从跨县市区调剂”、“是否服从跨地级市调剂”、“是否服从跨类型调剂”选项,录用时按照招录意向优先录取,需要调剂时将对选择服从调剂人员按照“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05
资格审查及招录考核
(二)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考核科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x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四项内容。(标准见附件3)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使用全国消防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四)体格检查。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招录对象统一组织到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将招录办公室和医院共同研究后,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它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组织,具体考察招录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资格:
(1)政治考核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不符合要求的;
(2)发生违法行为,被公安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提供个人征信证明);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5)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6)曾参加潍坊市范围内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通知录用后无故放弃或因培训、工作期间有消极怠工、违规违纪行为自动离职和被单位辞退的;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06
公示录用、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录用。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心理测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审核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管理制度。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轮值班制,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等。
07
入职及岗前培训
年度体能考核不合格且经支队组织的脱岗集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给予扣除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连续两年体能考核均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在等级晋升考核中体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晋升等级。
08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