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州市桥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2024-12-12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4〕246号)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宿州市桥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宿州市桥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限桥区户籍”指2024年12月11日前为桥区户籍的人员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20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于12月21日从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桥区。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对于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名考生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合成总成绩。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0557-3035770(桥区人社局事业股)
特此公告。
宿州市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州市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原始标题:宿州市桥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